分享

人生终究是大闹一场,又悄然而去

 李怡楚 2021-04-22
在小区里遛狗,遇见一位老爷子。
他坐在秋千上,拐杖放在一边,身子微微荡漾着。
或许是有它犬留下的气味,金毛不肯走了,硕大的身躯绕着秋千转着圈,嗅来嗅去。
我担心吓着老人,厉声呵斥,让金毛赶紧离开。
老人说,没事儿,没事儿,我不怕的,我喜欢狗狗。
说着,伸手抚摸金毛的脖子,金毛一脸受用地将头放在他腿上,惹得老人咯咯直笑。
过了几日,又在花坛边遇见了,老人停下脚步,亲热地跟金毛互动起来。
我便问道,老爷子,你这么喜欢宠物,自己为什么养一只啊?
老人说,我身体不好,不敢养,我要是走在它前面,那就不好了。
再往后,知道他爱人前年过世了,一个女儿在城市的另一边,有自己的生活要操劳。
有时候女儿把孙子带过来,家里便多了一些生气。
更多的时候,他一个人住在这里,自己照顾着自己。
老人逗好金毛后,挥一挥手,颤颤巍巍地往前去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开始想象他的一生。
年少求学,青年发奋,中年事业小成,身边充斥着很多热闹的人群。
然后是退休,离开工作,回到家庭,朋友们渐渐少了,儿女飞走,妻子离世,最后便只有孤零零一个人。
如同一个帝国的兴衰,一点点打下江山,辽阔无比,最后王朝覆灭,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我们都将如此,或早或晚,踏入同一条河流,落寂地过完自己的一生。
 
前几天,在豆瓣上看到别人写的一个故事,特别有感触。
一位房客买了一套房,房主在国外,说是自己父亲居住的房子,如今老人过世了,他也不回国,就遥控着把房子卖掉了。
房客收拾屋子时,发现了老人留下的很多事物,五本日记,三本相册,一匝匝的书信,按照时间顺序,整整齐齐地排列着。
照片里有他年轻时的身影,有各种时期的全家福,还有子女成长过程里的点点印迹。
日记里记载着老人一辈子的经历和感悟。
对女同学的暗恋,下乡后的心路历程,坠入爱河后的懵懂,初为人父的欣喜,下岗失业的辛酸,儿女成家的恐慌,老伴过世后的孤独。
还有一些悉心珍藏的奖章、证书,几本写满批注的毛选。
房客问房主,这些东西该如何处理,孩子说,你看着办吧,扔掉也行。
这些物件承载了老人一生的记忆,子女却毫不在意,弃若垃圾。
老人与子女之间必然存在着一些隔阂,无数不被外人所知的琐碎细节经年日久,已经将亲情冲刷成路人。
以及,一个人永远无法完全共情另一人的人生,即使他们血脉相连。
更令人唏嘘的则是,一个人的荣耀热闹、孜孜追求,最终还是归于尘土。
 
古往今来,人们都在追问一个问题,什么才是人生的意义?
这个问题,显然不会有标准答案。
的确,无数的时空、无数的人,怎么可能有一个道理,能让每个人都信服呢?
但至少可以从一个角度,能让我们找到自己的人生意义。
加缪说过,哲学问题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
为什么不自杀,为什么不去死呢?
我们会回答,我还小,还没有领略精彩的人生啊;或者回答,我上有老下有小,我可不能死。
或者说,我有很爱的人,我要呵护她,给她幸福;或者说,北伐没成功,不敢先死。
这些让我们牵挂的人或者事物,便是人生的意义。
等到某一天,垂垂老矣,身体腐朽,意识不清,家人已安置稳妥,再无挂念。
这时若是悄悄离去,便算作莫大的善终。
热闹不热闹,已经完全不重要了。
 
死亡是人们最畏惧的事物之一。
人生而必死,毫无例外,它代表着最彻底的分别,从时间里走出,在空间里消逝。
一生纵然煊赫,终究归于尘土,听起来让人心灰意冷,意兴阑珊。
假设一下,如果人类获得了永生的能力,会怎样?
拉长到浩瀚的时间里,永生是件很无趣的事情。
有无穷的机会,有无限的可能,去尝试人类能想象到、创造出的所有欲望。
但这些欲望必将得到满足,进而最终厌倦。
然后,在余下的漫长时间内彷徨失落、不知所措,永无尽头的精神放逐,如同身处炼狱。
所以说,死亡是物种最伟大的发明。
死亡赋予每个物种绝对的公平和尊严,它们都将老去,必将死去。
正是因为有了死亡,生命才有了意义。
正是因为生命不能重来,活着的每一天才弥足珍贵。
死亡给人的一生划定了最后期限,逼迫我们在嘀嗒声里做出一些有价值的事情。

我遛狗遇见的老爷子,以及那位孤独的老知青,都曾热切过着自己的一生。
来过,看过,体验过,这一生或许并没有太多的遗憾。
反而是旁观者感触太多,以己及人,倒显得有些迂了。
金庸老爷子说过,人生就是大闹一场,然后悄然离去。
既然终归要离去,便要在该热闹的年景,畅快地热闹几回。
人生本没有意义,是我们努力生活的过程,才赋予其更多的积极意义。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