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在辅导员的带领下 长沙县某高校9名学生来到黄兴派出所 提供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线索 黄同学: 去年4月,我在网上看到出租微信号的信息,什么都不用做,每天能赚150元,十分心动,就把微信号租给对方用几天,收回来后发现有几笔转账记录,由于不知道用途就没在意,直到前些日子听了公安民警的防范电信诈骗宣讲,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主动向学校反映情况。 ![]() ![]() 原来,为加强广大群众的防范电信诈骗意识,长沙县公安局组建反电诈宣讲团赴辖区企业、学校、小区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讲。在该高校的宣讲中,民警特意提到,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提供帮信服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附加刑。 公安机关宣讲结束后,该校立即组织全面摸排和主题班会,提醒广大师生有向他人出租出借出售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个人网络账户的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避免成为诈骗环节中的“一份子”。 9名有过类似境遇的学生主动向辅导员反馈,并来黄兴派出所说明情况。民警接到学生的协查求助后,一一登记,当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表示将进一步核实情况,保留进一步处置权利。 很多同学还不知道 出租微信号 可能涉嫌“电诈”! ![]() 这样租购微信的广告 你见到过吗? 一天几十元到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报价 成功让部分同学 将微信账号密码拱手相让 ![]() 但这些被租赁/买来的微信号 到底被用来干什么呢? 答案只有一个 租微信号,本身就是个陷阱 显然,这些人千方百计拿到用户的实名制账号,当然不是用来投票那么简单,有“租号”需求的,不是违法犯罪团伙,就是想打“擦边球”的灰产组织,他们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美其名曰是“短期租借”,其实就是变相盗号,哄骗用户自己交出账号、密码,再理所当然地将这些账号挪作他用。 ![]() 一方面,账号使用权的离手, 意味着用户的隐私也将脱离防护,另一方面,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好友对用户账号出租并不知情,因此用户的身份极有可能被冒用。假扮号主身份向好友借钱、申请借贷、骚扰朋友,或发布虚假广告实施诈骗等情况就可能发生。 ![]() ![]() 不仅如此,由于普通用户的实名账号拥有支付功能,而且一般没有异常交易记录,因此很容易被不法团伙盯上,用来拆分、“洗白”他们手上的赃款,逃避监管部门和警方的监控、追踪。 ![]() 因此 蜀黍希望大家远离这种违规行为 不管在哪里 看到类似“租售微信”的信息都保持冷静 不被对方承诺的高利所迷惑 最重要的一点是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大家都不要去卖自己的微信账号 来源 | 综合长沙县局、深圳公安发布 来源:长沙警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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