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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交通事故的现场勘验
2021-04-27 | 阅:  转:  |  分享 
  
法医现场学法医现场学第二十二章交通事故的现场勘验重庆医科大学法医学系李剑波第一节道路交通事故的分类(一)根据后果分类1.轻微
事故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轻伤1?2人,或轻微伤3人及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200元以下;非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
在50元以下的事故。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重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在200元以上至5000元;非
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在50元以上的事故。3.重大事故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5000元
以上至10000元;或虽未造成人身伤亡,但危及首长、外宾、知名人士的安全,政治影响很坏的事故。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死
亡3人或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折款10000元以
上的事故。(二)根据构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可以把交通事故分为三大类1.机动车事故是指在事故当事方中机动车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但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应为机动车事故,因为在道路上行驶,机动车相对为强者。2.非机动车事故是
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在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事故中,非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应视为非机动车事故,
因为在道路上行驶,两者比较非机动车为强者。3.行人事故是指行人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如突然横穿公路,乘车人扒车、跳车等。第三节
现场勘验的原则与方法一、道路交通事故产生原因的分析(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定义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伤亡人员,
以及与交通事故有关的物件、痕迹等所处的空间。(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构成要素1.空间要素交通事故发生在一定的路段,与地形、地
段及建筑物等发生一定的关系。2.时间要素交通事故总处在一定的时间内。3.工具要素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离不开车辆的,无论是机动还是非
机动车,它都是形成交通事故现场的必要因素。4.主体要素构成交通事故现场的人,交通事故现场总有一定的当事人,当事人的交通行为必
然与人、车、路、环境发生关系,造成客观的危害。(三)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特点1.现场存在的客观性和现场状态的可变性任何一起交通事故
都有一个客观的事故现场。即使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采取手段改变或毁灭事故现场,也只能掩盖和改变事故现场的某些现象和状态。但是事故现场
的某些现象会随时间、人为因素或自然条件的影响而发生变化或消失。2.事故现象的暴露性和因果联系的隐蔽性交通事故现场表现为车物的损坏,
人、畜的伤亡,或痕迹、物证的留存等。这些现象可凭认真的勘验而发现。违章行为与事故后果的因果联系却比较复杂,有时难以查明。3.事故
现场的整体性和形成过程的阶段性事故现场的形成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即事故发生前的动态阶段、发生时的变化阶段和发生后的静态阶段。它们组
成事故的整体,并由各个阶段特点决定了整体性。4.事故现场的共同性和每一具体现场的特殊性虽然交通事故是千差万别的,但由于事故现场
构成条件的原因往往具有许多相同点,构成事故现场的共同性。但是每一个具体的交通事故现场,又各有不同构成了其特殊性。(四)道路交通事
故现场的分类1.原始现场指没有任何改变或破坏的现场。原始现场完整地保留着事故发生后时间、空间变化状态,可为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责任
的认定提供客观依据。原始现场能为事故分析提供最直接的凭据,因此必须强调原始现场的勘验价值,尽可能将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保留到现场勘验
之时。2.变动现场变动现场是指事故发生后到现场勘验之前,由于某种自然或人为原因,使现场的原始状态部分或全部地受到变动的现场。
这类现场不能充分为事故分析提供直接依据,造成案情分析困难。通常引起现场变动的原因有:(1)抢救伤员或排险为抢救伤者必须移动伤者或死
者的倒卧位置,有时要改变车辆的位置;为排险必须清理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等。(2)保护不当事故后未及时封闭现场,有关痕迹被破坏或消失
。(3)自然因素破坏。(4)允许变动如为了避免交通阻塞,经允许移动车辆或有关物件。(5)驶离现场发生事故后,车辆驾驶员无意将车辆驶
离现场。3.破坏现场指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或减轻责任,故意将原始现场的痕迹、物证清除,或伪造痕迹。4.逃逸现场事故发生后,为
了逃避责任,有意隐瞒事故并将车辆驶离现场。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保护1.最初事故现场的保护主要应依赖事故当事双方的驾驶人员、乘
员及其他人员自觉维护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2.封闭现场勘验人员应先查看现场全貌,确定现场范围,然后设立标记封闭现场,以提示
车辆、行人等禁止入内。3.消除危险车辆事故造成易燃品泄漏、有害物质抛洒等,应立即设法消除,以防诱发其他事故。4.保护痕迹和物件
现场任何物件或事故痕迹都应严加保护,必要时应加以遮盖。三、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验的内容和要求(一)现场勘查的定义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运用科学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对交通事故现场的时间、地点以及人体、痕迹、物证等进行现场查问和实地勘验,并将所得结果完整、准确记录
下来的专门工作。现场勘验的目的:采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证据;查明事故原因。(二)现场勘验的工作内容现场勘验一般包
括现场勘验、现场调查和现场分析。1.现场勘验现场勘验包括对现场痕迹、物证的采集和必要的实地试验。通过观察、测量及绘制现场图、摄
影、摄像等手段实施。现场勘验的主要内容包括:(1)现场道路环境勘测必须查明事故现场的道路位置(路名及所处里程点)、走向、路宽线型、
现场道路的视距,以及有关的标志和设施等。(2)现场摄影就是用现场拍摄的照片记录现场地貌、车辆、尸体、痕迹及散落物品的位置和状态的
勘验手段。对于变动现场,拍照前应将受伤者原始倒卧位置或尸体、物体的原始位置用白线画出。照片应从不同角度和不同距离拍摄,以便全面真实
地记录现场景象。(3)绘制现场草图即将现场的道路、车辆、人体、物品及有关事故痕迹的状况用平面图记录下来的勘验手段。现场徒手绘制的
平面图虽是一种草图,但由于采用了规定的画法符号,并按比例将现场车、物、人体、痕迹表现在图面上,将它们之间的位置用尺寸数字标出,所以
现场草图比照片能更准确地记录现场情况,它与照片相互补充,都是现场勘验不可缺少的。现场草图的绘制和尺寸标注必须全部在事故现场中完成。
草图还应在现场核对,以便及时修改和补充。草图完成后,应由现场勘验的负责人审定,并征得事故当事双方认可。(4)现场测量现场测量其实是
绘制现场草图工作的一部分,因为测量所得的数字,其大部分都要标注到现场草图上去。现场测量一般采用最普通的以直尺、卷尺为量具的直接人工
测量方法,必要时也使用某些简单仪具。现场测量主要测定一些与事故相关的尺寸,包括测量肇事车辆上的有关尺寸及其在现场道路上的定位尺寸
,道路的宽度、标线位置,制动印痕的长度、起始位置;测量尸体、血迹、受伤人体的位置、血迹、散落物的面积;测量有关交通元素的行进路线的
位置;测量车辆车身损伤位置、面积、深度;测量坠车事故车辆的下落距离及相关的地形尺寸等。(5)事故车辆检验因涉及对肇事车的认定、提取
与事故有关的物证,以及对事故经济损失的评估等事项,所以对事故车辆的检验必须全面深入。事故车辆的现场检验内容包括:1)认定检验查
明事故车辆的车型、车号、颜色及有关的结构性能参数(如轴距、转距、外廓尺寸、排量、装载质量等)。2)安全性能检验检测与事故有关的车
辆安全性能和技术状况,如制动、转向性能;灯光、信号装置的状况;驾驶视野及事故后操纵手柄的位置。3)车辆损坏检验查明事故车辆的损伤类
型、破损的部位和破损程度。4)车载货物状况检查查明货物的种类以及与事故相关的货物情况,如超重、超高、货物的固定等情况。(6)事故痕
迹调查寻找和核查在现场路面、车辆、建筑物、路边树木等物体上留下的轮胎印痕、撞击刮擦印痕,并对不同印痕与事故的关系作出初步分析,如根
据轮胎印迹的突变点确定碰撞接触点的确切位置等。(7)事故遗留物的提取和勘测提取有物证价值的现场遗留物,如血迹、毛发、纤维、油漆、
木片等;测定遗留物品的位置和散落物质的范围。如测定受害者遗留物品(鞋、佩戴物等)的位置、挡风玻璃散落的位置和范围。(8)人体伤害
调查人体受交通事故伤害的情形十分复杂,对伤害性质和伤害程度的确切结果,有时必须经尸体解剖或体检才能得出。现场对人体伤害的调查,仅限
于对死、伤者的伤害现象做出一般的描述:皮肤损伤、神经系统损伤、胸部、腹部损伤、骨折。2.现场调查现场调查的目的是了解事故过程和其
他基本情况。访问对象包括事故当事人及目击者。现场调查应重点解决如下问题:(1)肇事者的个人情况,如年龄、性别、驾驶经历、事故记录等
;(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车辆、出车事由、乘客人数或载物数量;(3)发生事故时的估计车速,发现险情时车辆的位置,所釆取的措施
;(4)事故过程的具体情况;(5)逃逸车辆的车型、车号、颜色、去向等可供侦缉的线索。(三)现场勘验的基本步骤1.现场勘验起
点的选定(1)沿着车辆行驶路线勘验这种方法适用于事故发生地点痕迹明显的现场。(2)从中心(接触点)向外勘验这种方法适用于现场范围不
大,痕迹、物证集中,中心明确的现场。(3)从外围向中心勘验这种方法适用于范围大、痕迹分散的现场。(4)分片分段勘验这种方法适用于范
围大、潜逃、伪造的现场。2.静态勘验不改变物体和痕迹的状态与位置,通过现场测量、记录、制图、摄影、录像等手段,予以如实的记载和反
映,必须达到如下要求:(1)确定现场方位。(2)确定现场中人、车、物以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散落物各自方位和相互间的联系。(3)遇到
变动现场时,要查明被变动物体原来的位置与状态,确定其与变动后位置的关系。(4)确定事故接触点的位置,包括车与车、车与物、车与人接
触时的部位和各自在道路上的方位。特别是在有多个接触部位时,要确定第一接触点所处在道路上的位置。(5)确定事故车辆挡位、气压、装载
、点火开关位置,雨天雨刷器效能,方向盘自由转动量,夜间灯光照明情况,追尾事故前车刹车灯性能等。3.动态勘验对现场实物、痕迹形态
进行深入细致的全面勘验。由于在静态勘验过程中,不能改变现场的原始状况,有些痕迹、物证勘验不全,必须移动后才能补全。如遇移动即被破
坏可能时,则必须釆取录像或照相等手段保全和测量记录后,在见证人或当事人参加的情况下,进行检验提取。动态勘验必须达到以下目的:(1
)发现和搜集在静态勘验中未能发现的痕迹和物证(如人体组织、毛发、漆片、纤维、金属碎片等)。(2)用简单的实验方法(如痕迹形状、位
置的对比、血迹鉴别等)分析物体特征与痕迹形成的原因。(3)根据车辆或行人运动的规律,分析现场中各种现象的产生和变化的原因。(四)现
场勘验的要求1.现场勘验必须及时2.现场勘验必须细致3.现场勘验必须客观真实4.现场勘验必须符合法律程序(五)现场分析现场
分析是现场勘验工作的最后环节,将现场勘验中所取得的资料总结归纳并进行初步研究和分析,以帮助对事故的整体化认识;发挥信息反馈作用,弥
补勘验工作之不足;快速反应,指导逃逸事故的破案行动。为查明事件性质;确定事故发生时间;确定肇事车辆和驾驶员有重要的作用。第四节车
辆与机动车痕迹的勘验交通事故现场痕迹包括路面印迹、车体痕迹及人体痕迹。路面印迹如车辆轮胎的滚动和滑动印迹、人体足印和物件在路面上
的划痕;车体痕迹包括因事故所造成的车辆变形和破损的痕迹、车体上附着的异物等;人体痕迹包括因事故在人体和衣服上留下的轮胎痕迹、撕裂痕
以及人体表皮及内部损伤等。一、轮胎痕迹的鉴别轮胎与路面接触并承受车辆的重量,轮胎的印迹必然反映车辆运动状态的变化。(一)轮胎印迹
的宽度与花纹宽度与花纹是区别不同轮胎印迹的最明显标志。在人体上的轮胎印(二)车轮的运动状态根据车轮运动状态的不同,轮胎印迹可分为
滚动印迹和滑动印迹两类。二、碰撞接触点的勘验碰撞接触点是指车辆相互碰撞或碰撞其他物体时,其最初接触部位在碰撞瞬间对地面的投影点。
根据碰撞接触点能够推断出碰撞瞬时碰撞体在道路上所处的位置。因此,碰撞接触点对分析事故原因和鉴定事故责任至关重要。(一)车辆碰撞固定
物体的碰撞接触点固定物体的位置是不变的,其碰撞接触点在固定物体与车辆接触部位的下方路面上。(二)汽车碰撞自行车或行人的碰撞接触点由
于碰撞双方的质量差别悬殊,碰撞接触点位于汽车碰撞部位的后方。碰撞时,由于受到突然的冲击和加速作用,自行车轮胎或人的鞋底可能在路面上
留下挫印,在冲击瞬间,从自行车或人体上都可能掉落下物品(零件、佩戴物等),可作为判断碰撞接触点的依据。(三)汽车相互碰撞的碰撞接触
点汽车相互碰撞可分为正面碰撞、追尾碰撞和侧面碰撞等。碰撞接触点的图三、车辆变形和破损痕迹的鉴别交通事故造成的车体痕迹主要有碰撞痕
迹、刮擦痕迹和机件损坏痕迹。(一)车体刮擦痕迹车体刮擦痕迹反映了车辆与其他车辆或物体既接触又相对运动的现象。刮擦痕迹的位置通常在
车体的侧面,多为长条状,有时还具有凹陷和洞裂的特征。(二)车体碰撞痕迹碰撞痕迹的特征取决于碰撞力、碰撞部位及碰撞双方部件的特性和形
状等因素。通常碰撞痕迹包括凹陷型痕迹、洞裂型痕迹和粉碎型痕迹。凹陷型痕迹的位置和形状对判断碰撞对象及碰撞接触部位十分有用;凹陷的程
度有时也可作为碰撞车速的分析依据。洞裂型痕迹表现为被撞部位产生开裂或破洞,可反映碰撞的接触部位。(三)车辆部件损坏痕迹包括连接件
松动或脱落、轮胎爆裂、刹车失灵等事故导致的损坏痕迹。第四节相关客体的勘验一、人体上的痕迹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体在与机动车撞、刮过程
中,在外衣或表皮上都会留下挫裂痕,如人体被碾压,受害者衣服上会留下轮胎的花纹印迹,有时被车轮碾轧过的人体因由于皮下组织溢血而呈现出
与胎纹相似的青紫斑痕。人体痕迹的部位、形状可提供车辆碰撞人体时的接触部位、着力方向以及车辆速度的分析依据。由于作用在人体上的器械形
状和用力轻重的不同,而使骨折有不同的形态,比如有线状骨裂、凹陷状骨折、孔状骨折、粉碎性骨折以及骨面擦伤痕迹等。对于某些骨折伤痕,
可作适当加工以清楚地反映其形态特点。车辆的碾轧、拖擦二、血痕的勘验在交通事故现场中,血迹是勘验的重点之一,能清楚地反映出血痕的颜色
、形状、大小和特征。另外,路面上狭长的拖拉痕迹及滴落血迹,应采用直线连续照相法分段拍照,最后拼接成一张照片反映全貌。尸体上的血肿及
皮下出血等,要注意拍照角度,避免丧失真实感。血痕提取可用纱布或棉花蘸上生理盐水提取,待干燥后再装入试管。血痕鉴定具有较好的特异性,
是认定肇事车辆和事故责任的有力证据。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需要检验的往往是肇事逃逸车辆表面沾附的微量或被污染的血痕。按照检验顺序
,血痕检验分为预试验、确证试验、种属试验和血型测定与分析四个步骤。1.血痕预试验(联苯胺试验)是通过化学试剂的显色反应判断所提取
的可疑检材是否可能有血。2.血痕的确证试验确证试验就是根据预试验结果,对阳性检材进一步进行检验,准确认定是否为血痕。3.种属试验
可疑血痕经检验确定是血之后,需进一步进行检验,确定是人血还是动物血。这对认定肇事逃逸车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确定为人血,将作为重大
肇事嫌疑进行审查。4.血型的测定与分析经过预试验、确证试验和种属试验,证明从可疑车辆上所提取的可疑血痕中含有人血之后,必须进一步进
行血型测定。只有确定可疑车辆上的可疑血痕与伤亡人员的血型相同,才能准确认定事故责任,进行事故处理工作。三、毛发的勘验毛发是交通事
故现场常见的物证之一。在车辆与人畜间的事故中,往往可以从肇事车辆上找到毛发。提取和检验这些毛发,对认定事故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四、路面挫划痕迹行人、自行车被机动车碰撞,由于碰撞双方的质量相差悬殊,人的鞋底或自行车轮胎都可能在路面上挫划,从而留下鞋底挫印或车轮挫印。五、路面损伤痕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路面损伤多呈沟槽状痕迹,这种痕迹是由坚硬物体在运动状态下与路面接触所形成的。如被机动车撞倒的自行车车把、轮轴、脚蹬,或从机动车上撞落或部分触地金属构件等,在触地运动中都会留下深浅不同的沟槽。这类痕迹能清楚地反映出触地物件的运动轨迹。在其他痕迹证据(如车轮印迹)不足的情况下,绝不可忽视它的作用。六、路面附着痕迹路面附着痕迹是指那些在事故过程中由车辆、人体上掉落并附着在路面上的细小物质,如织物纤维、油漆、木屑、毛发、血迹、人体组织等。这些物质本身不但可作为现场物证,而它们所附着的路面位置,也可作为事故分析的依据。Thank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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