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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上的失踪者——楼邦彦

 照月楼 2021-04-27

当今的法学界,听过王铁崖、龚祥瑞两位先生大名的应该不少,而与之“三同”:同学、同事、同为钱端升先生高足的楼邦彦,则知者寥寥。这位法律史上的失踪者,其实学问才识,与前两位相比,毫不逊色,奈何天不假年,逝世于1979年。他历经“运动”坎坷,虽然最终拨乱反正,得以平反,却没有赶上改革开放的好时候。

近日,《楼邦彦法政文集》出版,先生昔日的皇皇大著得以旧文重刊,重现天日。斯人已逝,故园仍在,借此机缘,一起追忆“恰同学少年”的楼邦彦与清华园的渊源,缅怀那一段不应忘却的学思与法意。

清华文法两院的黄金时代

楼邦彦祖籍浙江鄞县,1912年出生于上海。近代中国的法学家更多出自沿海地区,20世纪中国最具代表性的法哲学家吴经熊,就是浙江鄞县人,楼邦彦的老师、著名的政治学家钱端升是上海人,好友王铁崖是福建福州人,地域与法学智识的转型,似乎有着某种密切的联系。

1930年楼邦彦先入上海沪江大学读书,一年后转学考入清华大学法学院政治学系。依据史学家何炳棣的说法,20世纪30年代乃清华校史上的黄金时代。“30年代的清华文法两院表现出空前的活力。除各系师资普遍加强外,教授研究空气较前大盛,研究成果已非《清华学报》所能容纳,于是不得不另创一个新的学术季刊《社会科学》。冯友兰师的《中国哲学史》和萧公权师的《中国政治思想史》两部皇皇综合巨著,更足反映文法教学研究方面清华俨然已居全国学府前列。”

时任校长的梅贻琦先生有名言传世“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他与前任校长罗家伦先生皆用心延揽人才,在他们的努力之下,当时的政治学系可谓名师云集,阵容鼎盛,浦薛凤先生执掌系务,教授有王化成、沈乃正、张奚若、陈之迈、赵凤喈、燕树棠、钱端升、萧公权等人。这批学人多毕业于清华的留美预备部,后出国攻读法政,在哥伦比亚、哈佛、芝加哥、康奈尔等一流学府取得博士或硕士学位。彼时他们正处于年富力强、才思敏捷的人生阶段,既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又关注中国的国情。

当时清华大学的本科教育实行通识教育。关于这种教育理念,梅贻琦先生认为:“大学期内,通专虽应兼顾,而重心所寄,应在通而不在专……通识之用,不只润身而已,亦所以自通于人也。信如此论,则通识为本,而专识为末。”

清华历史上培养出众多中西会通、文理兼备的人才,足以证明这种“通识(一般生活之准备)为本,专识(特种事业之准备)为末”通识教育的价值。其在一段时间内曾遭批判摒弃,当代重新被肯定重视,有道是“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让人不胜唏嘘感慨。

一代人的法政救国情怀

当时政治学系的专业课程,有浦薛凤的政治学概论、陈之迈的近代政治制度、赵凤喈的行政法、沈乃正的市政治、王化成的国际公法、蒋廷黻的中国近代外交史、张奚若的西洋政治思想史、燕树棠的国际私法、程树德的中国法制史、萧公权的当代西洋政治思想等。

美丽的校园、一流的师资、先进的理念、完备的课程,弱冠之年的楼邦彦,就这么躬逢其盛地与清华结缘了。在这里他很快展现了自己的学术才华,在《新民》《清华周刊》上发表了《在经济的立场评估旧道德的价值》《智识阶级的路》《我们的政府在哪里》《对国联调查团之认识》等文章。尤其值得大书特书的是他在1934年的两本论著,一本是其本科论文《1922-1931年的英国内阁》,另一本是在上海世界书局出版、作为世界政治学丛书的一种,与龚祥瑞合著的《欧美员吏制度》。

前者是英文论文,由陈之迈博士指导。从选题上,楼邦彦选择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到1931年经济危机前这一貌似常规的时期,从英国内阁的视角,探讨期间重要的宪法性变化。这种从平常处着手挖掘背后隐含的不平常之处的做法,正是其博学覃思的体现。

就笔者曾经浏览过的1931年至1951年间共101篇清华政治学系本科论文的经验看,楼邦彦的论文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关于这篇论文,冯象教授的评价是:“楼先生的英文写文章是没有问题的。当然,偶有小错,谈不上文采,比起钱钟书先生他们来,还是很普通的实用的英文。但论文的水准、文献梳理的功夫和问题意识,不亚于现在的硕士论文;甚至许多马马虎虎、粗制滥造的博士论文也赶不上他呢。”

后者是国内第一本系统介绍西方员吏制度的著作,以英法德美四国相关制度为考察对象。关于Civil Service一词,当时有“吏治”“文官”“公务员”多种译法,本书的校阅者钱端升教授认为皆有不妥,主张翻译为“员吏”。该词翻译的精准性暂且不论,钱端升教授专门为两位本科生的著作撰写序文,提出修订意见,可以反映出当年师生关系的亲密无间。师者爱才,提携指点,学生优秀,本科时期已经可以进行学术攻坚,完成专业论著。

而楼邦彦之所以选择员吏这种与政务官相区分的事务官,即“具有专业技能和永久任期的职业官吏”为研究题目,一方面是从世界趋势看,20世纪的国家已经从原来18世纪、19世纪的警察国家转变为行政国家,员吏的作用日趋重要;一方面是从中国问题看,他认为当时中国政治腐败的原因不是在没有宪法,而在吏治腐败,势必改革。

因此,研究员吏制度,正是在肯定传统考试制度价值的同时,面对世界的发展趋势,试图以先进国家的他山之石,促成中国的员吏制度改革,可谓“吾以救世也”,这正是当时这批青年人法政救国情怀的折射。

不应忘记的法律史上失踪者

可以说,1931年至1934年楼邦彦在清华的本科时光中,已经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发出黄莺初啼,奠定“以学术为业”的基础,毕业当年他顺利考入清华的法科研究所。在研究生阶段,他同样笔耕不辍,在《清华学报》《清华周刊》《建国月刊》《时事月刊》《独立评论》上发表书评、论文与时评。

贝里代尔·基思的《英国宪法》、米德尔顿的《法国政治制度》等西方学者的最新著述,都是在甫一面世或者出版不久,即被他引介到中国来,体现了他对国外最新研究成果的把握。《美国联邦公务员的退休制度》《苏俄的公务员制度》是他对员吏制度研究的持续探讨。《宪法草案中国民大会之组织问题》《政制问题的讨论》反映了他对中国问题的关注,尤其是后者,乃与本科论文指导教授陈之迈先生进行商榷的文章,体现了“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精神与勇气。

楼邦彦并没有完成他在清华的硕士学业。1936年他考取了第四届中英庚款考试的行政法门,赴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留学。这类庚款考试,全国每门往往只录取一人,每届录取总人数不过十几、二十余人,是当时竞争最激烈、难度最高的考试。依据统计,楼邦彦那年的录取率,仅为5.24%。在龙门之试中脱颖而出,正是他实力最好的证明。

1936年的英伦之行,在大洋彼岸等他的是大名鼎鼎的拉斯基,与之同期在伦敦的则有老同学王铁崖与龚祥瑞。如今当我们对这三者耳熟能详之余,也不应该忘记那位法律史上的失踪者楼邦彦,正所谓“何处相思明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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