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灯下悦读 2021-04-28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办事流程
网上申报
常见问题
  1. 在地方现有各种类型农业园(区)的基础上,由园区建设单位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含)科技厅(科委)提出申请;
   2. 省级科技厅(科委)进行评审、筛选,经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科技部;
   3. 园区专家委员会统一对所申报的园区进行论证和评审,通过评审的园区,由园区管理办公室报部级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并由科技部批复后,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进行试点建设。
   4. 试点建设后,将按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指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比较成熟的试点园区进行评价、验收和考核,对于合格的试点园区,我们将正式挂授"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牌,树立样板示范。对于不合格的试点园区,将撤销其试点园区资格。挂牌两年后进行复评,不合格者取消"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资格。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