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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生八笺》•清修妙论笺(下卷)8

 钟家台 2021-04-29

《遵生八笺》·清修妙论笺(下卷)8

其二曰:生子不宜杀生。凡人无子则悲,有子则喜,子母俱安则幸。不思一切禽兽亦各有子,胡为庆我子生,令他子死母亡,于心安乎?婴孩始生,不为造福而反造业,愚亦甚矣,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此也。

其三曰:祭先不宜杀生。亡者忌辰,及春秋二祭,俱当戒杀以资冥福。虽罗列八珍于前,安能起九泉之遗骨而飨之也。无益而有伤生命,智者不为也。举世习行不以为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此也。

其四曰:祈禳不宜杀生。世人有疾,杀牲祀神以祈福佑,不知己之祀神以求生,反杀他命而活我命,逆天悖理,神其有灵,绝不来飨。种种淫祀亦复类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此也。

其五曰:婚礼不宜杀生。世间婚礼,自问名纳彩,以至成婚,杀生不知其几。夫婚者,生人之始也,生之始而行杀,理即逆矣。又婚姻,吉礼也,吉日而用凶事,不亦惨乎。此举世习行而不觉其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此也。

其六曰:燕客不宜杀生。良辰美景,贤主嘉宾,蔬食菜羹不妨清致,何须广杀生命,穷极肥甘。笙歌燕饮于杯盘,宰割冤号于砧几,嗟乎,有人心者能不悲哉!举世习行而不以为非,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此也。

其七曰:营生不宜杀生。世人为衣食故,或畋猎,或渔捕,或屠生灵以资生计,我观不作此业者亦衣亦食,未必其冻馁而死也。杀生营生,神理所怒,以杀昌裕,百无一人。种地狱之深因,受来生之恶报,莫此为甚,何不别求生计,乃执为此?七者皆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此也。”

《放生文》曰:“盖闻世间至重者生命,天下最惨者杀伤。是故逢擒则奔,虮虱犹知避死;将雨而徙,蝼蚁尚且贪生。何乃网于山,罟于渊,多方掩取;曲而钩,直而矢,百计搜罗,使其胆落魄飞,母离子散。或囚笼槛则如处囹圄,或被刀砧则同临剐戮。怜儿之鹿,舐疮痍而寸断柔肠;畏死之猿,望弯弓而双重悲泪。恃我强而凌彼弱,理恐非宜;食他肉而补己身,心将安忍?由是昊天垂悯,古圣行仁,解网着于成汤,畜鱼兴于子产。圣哉流水,润枯槁以囊泉;悲矣释迦,代危亡而割肉。天台圣者,凿放生之池;大树仙人,护栖身之鸟。赎鱼虾而得度,寿禅师之遗爱犹存;救龙子而传方,孙真人之慈风未泯。一活蝼蚁也,沙弥易短命为长年,书生易卑名为上第;一放龟也,毛宝以临危而脱难,孔愉以微职而封侯。屈师纵鲤于元村,寿增一纪;隋侯济蛇于齐野,珠报千余。拯已溺之蝇,酒匠之死刑免矣;舍将烹之鳖,厨婢之笃疾瘳焉。贸死命于屠家,张提刑魂超三界;易余生于钓艇,李景文毒解丹砂。孙良嗣解缴矰之危,下葬而羽虫交助;潘县令设江湖之禁,去任而水族悲号。信老免愚民之牲,祥符甘雨;曹溪守猎之网,道播神州。雀解衔环报恩,狐能临井受术。乃至残躯得命,垂白璧以闻经;难地求生,现黄衣而入梦。施皆有报,事岂无闻,载在简编,昭乎耳目。普愿随所见物,发慈悲心,捐不悭财,行方便事。或恩周多命,大积阴功;若惠及一虫,何非善事?苟日增而月累,自行广而福增,慈满人寰,名通天府。荡空冤障,多祉萃于今生;培积善根,余庆及于后世。倘更助称佛号,加讽经文,为其回向西方,令彼永离恶道,则存心愈大,植德弥深,道业资之速成,莲台生其胜品矣。”

“处事不以聪明为先,而以尽心为急;不以集事为急,而以方便为上。”

“人当自信自守,虽称誉之,承奉之,亦不为之加喜;虽毁谤之,侮慢之,亦不为之加怒。”

“不可乘喜而多言,不可乘快而易事。”

“胆欲大,见义勇为;心欲小,文理密察;智欲圆,应物无滞;行欲方,截然有执。”

“静能制动,沉能制浮,宽能制褊,缓能制急。”

偶读医书,有曰:“洗心曰斋,防患曰戒。”深有可取。

枚乘曰:“欲人无闻,莫若勿言;欲人无知,莫若勿为。”

“轻言戏谑最害事,盖言不妄发,则言出而人信之。苟常轻言戏谑,遇有正事诚实之言,人亦不信。”

无梦子时教化村落中,手持木牌,牌上书二诗云:“身为车兮心为轼,车动轼随无计息。交梨火枣是谁无?自是不除荆与棘。”“身为客兮心为主,主人平和客安处。若还主客不康宁,精神管定辞君去。”是为知道妙者。

高尚先生曰:“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元也;神者,生之制也。形以气充,气耗形病;神依气位,气合神存。修真之士,法于阴阳,和于术数,持满御神,专气抱一。以神为车,以气为马,神气相合,可以长生。”

又曰:“全生之术,形气贵乎安,安则有伦而不乱;精神贵乎保,保则有要而不耗。故保养之道,初不离于形气精神。”

又曰:“心为君主之官,得所养,则血脉之气,旺而不衰,生之本无得而摇也,神之变无得而测也。肾为作强之官,得所养,则骨髓之气荣而不枯,脏之本无得而倾也,精之聚无得而夺也。”

《梓童宝章》曰:“饶一着,添子孙之福寿;退一步,免驹隙之易过;忍一言,免驷马之难追;息一怒,养身心之精和。”

“言行拟之古人则德进,功名付之天命则心闲,报应念及子孙则事平,受享虑及疾病则用俭。”

“好辩以招尤,不若讱默以怡性;广交以延誉,不若索居以自全;厚费以多营,不若省事以守俭;逞能以诲妒,不若韬精以示拙。”

《华严经》云:“人从第一欢喜地,入第二离垢地,始能行此十善道:

一曰性自远离一切杀生。不蓄刀杖,不怀怨恨,有惭有愧,仁恕具足。于一切众生有命之者,常生利益之心,是菩萨尚不恶心恼诸众生,何况于他?起众生想,故以重意而行杀害。

二曰性不偷盗。于自资财,常知止足,于他慈恕,不欲侵损。若物属他,起他物想,终不于此而生盗心,乃至一草一叶,不与不取,何况其余资生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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