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 从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部署 全省互联网“学法减分”工作 即日起在全省范围正式推广应用 具体操作戳视频 ↓↓↓ 目前全省暂时仅开通网上“学法减分”,即机动车驾驶人可以用手机通过全国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交管12123”APP客户端)平台参加。 凡是持有黑龙江省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注册 “交管12123”APP,当前阶段建议注册地选择驾驶证核发地,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是营运车辆驾驶人。 机动车驾驶人完成网上学习且考试合格的,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中扣减,一次可减免1分,每个记分周期累计最高减免6分,在未达到减免6分前没有次数限制,不能用于减免尚未发生的交通违法记分分值。 特别提醒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驾驶证清分日期前完成“学法减分”。机动车驾驶人在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变更备案信息,以确保相关提醒告知能够及时、准确送达。请在光线良好、安静的环境中参加学习、考试,不要遮挡面部,不要在车内学习,或从事与学习、考试无关的事情,或有其他不雅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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