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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居:安大简《邦风·侯风·园有桃》解析 | 中国先秦史

 先秦子居 2021-05-03

安大简《邦风·侯风·园有桃》解析

子居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所收《园有桃》篇,整理者在说明部分言:“简本《园有桃》二章,章十二句,与《毛诗》同。[1]关于此诗,《毛传》言:“刺时也,大夫忧其君。国小而迫,而俭以啬,不能用其民,而无德教,日以侵削,故作是诗也。”其说明显仍是类似于对《葛屦》所言“其君俭啬褊急,而无德以将之”一样的套路,与《园有桃》诗句很难对应,后世诸家说诗,也多不能解释“园有桃”、“园有棘”究竟是何指,且不能合理说明《园有桃》作者所忧何事,唯清代吴懋清《毛诗复古录》卷三言:“赵穿弑灵公于桃园,赵盾反不讨贼;栾书、中行偃弑厉公于匠丽氏,亦无为之讨贼者。士有抱不平,愤激而为是歌,闻者皆以为然,采而录之。”虽然《园有桃》中明言“心之忧矣”,所以并非“士有抱不平,愤激而为是歌”,而是作者深怀忧虑才作歌,但《毛诗复古录》将“园有桃”、“园有棘”与“赵穿弑灵公于桃园”、“栾书、中行偃弑厉公于匠丽氏”对应则当是。由下文的分析可见,《园有桃》诗很可能就是晋悼公时期的行人子员忧虑于晋悼公有被弑的危险而作的诗歌。

【宽式释文】

园又桃,亓实是肴。心之忧,言歌且谣。不我智者,胃我士乔。皮人是才,子员可亓。心之忧矣,谁亓智之。谁亓智之,割勿思。

园又棘,亓实是飤。心之忧矣,翏行四或。不我智者,胃我士无亟。皮人是才,子员可亓。心之忧矣,谁亓智之。谁亓智之,割亦勿思。

【释文解析】

(園)又(有)桃〔一〕,亓(其)(實)是肴〔二〕

  整理者注〔一〕:“又桃:《毛诗》作「园有桃」。「园」,从「囗」,「爰」声,「园」之异体参前《驷驖》注。[2]《吕氏春秋·重己》:“昔先圣王之为苑囿园池也,足以观望劳形而已矣。”高诱注:“树果曰园,《诗》曰:园有树桃。”《初学记》卷二十四引《毛诗》曰:“园有树桃,其实之肴。”清代陈乔枞《鲁诗遗说考》卷二:“高诱引《诗》有'树’字,衍文也,据石经《鲁诗》残碑下章'园有棘’无'树’字,是其显证。徐坚《初学记·园圃部》引《毛诗》亦作'园有树桃’,'树’皆衍字。”以“树”为衍字,今安大简亦无“树”字,是陈说当是。《毛诗复古录》所说桃园事,即《春秋·宣公二年》:“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皋。”《左传·宣公二年》:“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大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乌呼,'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其我之谓矣!’”如果《左传》的记述属实,那么对于晋灵公于桃园被弑之事,赵盾在当时就已极力否认与自己有关,这自然不出意料,由之后“宣子使赵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可见,无论是赵盾自己,还是攻杀晋灵公的执行人赵穿,也都没有因为董狐所记受到任何不利影响,虽然历史上不乏站在赵盾角度回护其行的文人,但只要回顾整个历史过程,就不难看出赵盾就是这一弑君事件的主使。晋灵公本人,本就是赵盾钦定并一手推上位的傀儡,清华简《系年》第九章:“晋襄公卒,灵公高幼,大夫聚谋曰:“君幼,未可奉承也,毋乃不能邦?”猷求强君,乃命左行蔑与随会召襄公之弟雍也于秦。襄夫人闻之,乃抱灵公以号于廷,曰:“死人何罪?生人何辜?舍其君之子弗立,而召人于外,而焉将寘此子也?”大夫愍,乃皆背之,曰:“我莫命招之。”乃立灵公,焉葬襄公。”《左传·文公七年》:“秦康公送公子雍于晋,曰:「文公之入也无卫,故有吕、郄之难。」乃多与之徒卫。穆嬴日抱太子以啼于朝,曰:「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舍适嗣不立而外求君,将焉寘此?」出朝,则抱以适赵氏,顿首于宣子曰:「先君奉此子也而属诸子曰:『此子也才,吾受子之赐;不才,吾唯子之怨。』今君虽终,言犹在耳,而弃之,若何?」宣子与诸大夫皆患穆嬴,且畏偪,乃背先蔑而立灵公,以御秦师。箕郑居守。赵盾将中军,先克佐之;荀林父佐上军;先蔑将下军,先都佐之。步招御戎,戎津为右。及堇阴。宣子曰:「我若受秦,秦则宾也;不受,寇也。既不受矣,而复缓师,秦将生心。先人有夺人之心,军之善谋也。逐寇如追逃,军之善政也。」训卒,利兵,秣马,蓐食,潜师夜起。戊子,败秦师于令狐,至于刳首。”笔者《清华简〈系年〉8~11章解析》已提到:“季文子将聘于晋时“求遭丧之礼以行”,其事已属非常,此后,晋襄公卒,“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这个内容则与前引《系年》对应,由《系年》所记可见,此是“大夫聚谋”的结论,值得注意的一点在于,由此后发生的事件即可以看出,无论立“公子雍”还是立“公子乐”皆非赵盾本意,赵盾此举正是借助立新君事件而直接打击了六卿中的狐氏与士氏。虽然在立新君之争时,赵盾提出“立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但同是此赵盾,在其后的偷袭秦师时则直截了当地说“我若受秦,秦则宾也;不受,寇也。既不受矣,而复缓师,秦将生心。先人有夺人之心,军之善谋也。逐寇如追逃,军之善政也。”可见为立晋君时所摆出的那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什么“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实际上只是为了打压狐氏,迷惑士氏而已。先蔑出使逆公子雍之前,荀林父曾加劝阻,据《左传·文公七年》:“先蔑之使也,荀林父止之,曰:'夫人、大子犹在,而外求君,此必不行。子以疾辞,若何?不然,将及。摄卿以往可也,何必子?同官为寮,吾尝同寮,敢不尽心乎!’弗听。为赋《板》之三章。又弗听。”将此段内容与之前史事对照,即可看出,《系年》本章所记“大夫聚谋曰:君幼,未可奉承也,毋乃不能邦?”及《左传·文公六年》之“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实际上绝非众卿共识,恐怕“夫人、大子犹在,而外求君,此必不行”才是旁观众人心知肚明的事情。“子以疾辞,若何?不然,将及。摄卿以往可也,何必子?”更是透露出安排先蔑出使并非如表面所见的那么简单。其后,《左传·文公七年》记:“穆赢日抱大子以啼于朝,曰:'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舍适嗣不立而外求君,将焉置此?’出朝,则抱以适赵氏,顿首于宣子曰:'先君奉此子也而属诸子,曰:此子也才,吾受子之赐;不才,吾唯子之怨。今君虽终,言犹在耳,而弃之,若何?’宣子与诸大夫皆患穆嬴,且畏逼,乃背先蔑而立灵公,以御秦师。”穆赢的“抱大子以啼于朝”的效果实际上并不大,彼时赵盾掌中军帅,因此“出朝,则抱以适赵氏”才是关键,这无异于表明,赵盾立晋襄公太子,则基本就会处于“摄政王”这样的地位,明显于赵氏最为有利;而公子雍之母杜祁与先蔑(士伯)、士会同出于杜为祁姓,若公子雍即位,可以想见会更有利于士氏。以此故,事实上毋宁说这是穆嬴在前台,赵盾在后台,两方导演的一出悲情大戏而已。在此前,由上引《左传》之文即可见,一旦诓走先蔑、士会(“使先蔑、士会如秦,逆公子雍”),赵盾先是杀了公子乐,导致狐射姑(贾季)因此报复赵氏而命续鞫居杀掉了阳处父,赵盾又马上还以颜色杀了续鞫居,终于迫使狐射姑出逃于狄[3]。先蔑、士会既不在朝,狐射姑又已出逃,这样的政治斗争之后,晋国诸大夫所患“且畏逼”的,与其说是穆嬴,不如说是赵盾。故而,“大夫愍,乃皆背之,曰:我莫命招之。”实质上不过是保命之辞而已。可见清华简《系年》与《左传》所记,皆是认同了人性化的渲染,接受了遗孀的哭诉可以改变政治取向的说法,从而忽视(或掩盖)了这一事件背后复杂的权力倾轧与斗争关系。[4]晋灵公既然是赵盾为了晋国内部政治斗争而反复背信弃义一手扶植的,那么此后晋灵公的教育以及其个人行为,自然若问责都当由赵盾承担,所以无论关于文献所记晋灵公的各种恶德恶行是否属实,赵盾都难辞其咎,晋襄公临死时对赵盾所说“此子也才,吾受子之赐;不才,吾唯子之怨”,就可以映照出赵盾如何的失责,再考虑到晋灵公被赵穿攻杀时很可能才十五岁左右,稍微想想就不难知道晋灵公与赵盾之间的矛盾责任在谁,强权之下无真理,晋灵公的被弑明显就是傀儡不像以前那么听话了导致的,所以董狐所记很可能在当时的晋国是人人皆知的共识,但或为个人安全考虑,或为政治利益考虑,终是无人能追究赵氏。

  整理者注〔二〕:“是肴:《毛诗》作「其实之殽」。王引之《经传释词》:「是,犹『之』也。」「肴」,《毛诗》作「殽」,《初学记》二十四、《太平御览》一百九十七引《诗》作「肴」,《释文》:「本又作『肴』。」《说文·肉部》:「肴,啖也。从肉,爻声。」段注:「今经传皆作殽,非古经之旧也。」[5]肴、殽古今字,段注《说文》“肴”字还提到“按许当云啖肉也,谓熟馈可啖之肉,今本有夺字。”《玉篇·肉部》即言“肴,啖肉也。”是其说之证。另外,《广雅·释器》:“肴,肉也。”王念孙《疏证》:“肴,通作'殽’。《说文》:'肴,啖也。’《初学记》引《说文》:'肴,杂肉也。’《特牲馈食礼》注云:'凡骨有肉曰殽。’蔡邕注《典引》云:'肉曰肴,骨曰核。’”查先秦文献,《园有桃》一诗之外,食物义的“肴”字确实未见有不是指“熟馈可啖之肉”的确定辞例,因此可见《园有桃》虽然有下文的“其实之食”,但此处用“”字仍然并不自然。“殽”字于《说文》则有另外一个很常见的词义,《说文·殳部》:“殽,相杂错也。”《广雅·释诂》:“殽,乱也。”因此《园有桃》作者有意用了一个并不适合用来指“桃”的“”字很可能另有所指,也即作者可能是在以诗句表示晋灵公被弑于桃园的事是“其实之肴”,实际背后究竟是谁该负责扑朔迷离。若此推测不误,则可以判断作者当非赵氏或韩氏之党,毕竟把几十年前赵氏弑君之事翻出来再说,显然对新人赵武和曾力保赵武的韩厥都是不利的。这或还说明作者有独立的判断力,但还比较年轻,所获信息的不一致导致作者在桃园事件上有较大的疑虑,但其个人阅历尚浅又使得作者不能象董狐那样直接判定赵盾就是幕后黑手。《诗经》多谐音寓意,此点前人虽偶于具体诗句有所论及,但似从未有人系统揭示,即使《毛诗复古录》意识到了“园有桃”与“桃园”的关系,仍是将此句解释为“灵公游于桃园,采桃作桃诸殽,列为笾实”即是拘泥于只将“”理解为笾豆之实,但被弑于桃园的晋灵公于桃园究竟做了什么,先秦文献无记载,故“游于桃园,采桃作桃诸殽”明显只是吴懋清因《园有桃》诗而虚构出的衍生之说。

心之𢝊(憂),言訶(歌)𠭯(且)〔謡〔三〕不我【七十四】〕智(知)者,胃(謂)我士喬(驕)〔四〕。

  整理者注〔三〕:“心之𢝊,言诃𠭯〔謡〕:《毛诗》作「心之忧矣,我歌且謡」简残,据《毛诗》补「謡」《毛诗》「忧」下多一「矣」字。《说文·心部》:「惪,愁也。从心,从页。」《说文·夂部》:「忧,和之行也。从夂,𢚧声。」段注:「『忧』今字作『优』,以『忧』为『𢝊愁』字。」「言」,参前《汾沮洳》注。[6]《诗经》中“心之忧矣”是固定句式,《小雅》、《国风》习见,因此可以确定安大简《园有桃》此处作“心之忧”是漏写了“矣”字,由此也可见抄写者的漫不经心。“心之忧矣”句西周未见,战国时期也只有对《诗》的引用才出现此句,因此可推知是标准的春秋成句,除《诗经》外,目前仅见清华简三《芮良夫毖》有用到“心之忧矣”句,故由此自然可推知清华简三《芮良夫毖》最有可能是春秋时期的文献。

  整理者注〔四〕:“〔不我〕智者,胃我士乔:《毛诗》作「不我知者,谓我士也骄」。简残,据《毛诗》补「不我」《毛诗》「士」下多一「也」字。「知」「智」二字古通。「乔」「骄」二字谐声可通。[7]《诗经·小雅·祈父》:“祈父,予王之爪士。”《荀子·尧问》:“君子力如牛,不与牛争力;走如马,不与马争走;知如士,不与士争知。”杨倞注:“士,谓臣下掌事者。”所以作者被称“”说明作者当是晋臣而非普通民众,《韩非子·八说》:“人臣轻上曰骄,人主轻下曰暴。”《礼记·少仪》:“颂而无讇,谏而无骄。”郑玄注:“骄,谓恃知而慢也。”故作者言“谓我士骄”说明作者可能是被指为恃知轻上,而恃知轻上这样的说法在传统社会中每每是拿来无端指责年轻人的,所以从这方面来说,也可以判断《园有桃》作者在做《园有桃》诗时可能比较年轻。

皮(彼)人是才(哉),子員(云)可(何)亓(其)〔五〕。心之𢝊(憂)矣,隹〓亓〓智〓之〓(誰其知之。誰其知之),割(蓋)勿思〔六〕。

  整理者注〔五〕:“子员可亓:《毛诗》作「子曰何其」。「员」,读作「云」,上古音「员」「云」皆属匣纽文部,音同古通(参《古字通假会典》第一〇七、一〇八页)《毛诗》作「曰」,义同。「可」「何」二字谐声可通。[8]由以上的解析内容判断,《园有桃》诗的作者当是晋臣,很可能还比较年轻,对晋灵公被弑桃园事和晋厉公被弑匠丽事都有所了解,因此这里的“子员”更有可能就是作者的名字而非如整理者注读为“子云”,《园有桃》诗的作者可能就是晋国的行人子员。行人子员最早见于《左传·襄公四年》:“穆叔如晋,报知武子之聘也,晋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歌《鹿鸣》之三,三拜。韩献子使行人子员问之。”最晚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针如晋修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员。行人子朱曰:'朱也当御。’三云,叔向不应。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于朝?’抚剑从之。叔向曰:'秦、晋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晋国赖之。不集,三军暴骨。子员道二国之言无私,子常易之。奸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由此可见行人子员有“无私”的特征,且晋悼公时期很可能还比较年轻。《园有桃》诗中作者对桃园之事有疑惑,且并不党于当时正得势韩氏、栾氏、荀氏,也不近于重获新进的赵氏,正符合“无私”特征。在晋国的行人一职上至少二十多年,说明晋悼公时的行人子员很可能正年轻,这也前文分析与《园有桃》作者的情况相合。由此来看,“子员何其”更适合理解为是行人子员在复述他人认为自己多么出言不当。在此基础上,则不难看出如果按《毛传》理解“子员何其”是“夫人谓我欲何为乎?”则前面的“彼人是哉”主语与“子员何其”明显无法一致,也就是说“彼人是哉”句传统的理解也是有问题的。笔者认为,如果按此前解析内容的思路,则安大简的“皮人是才”当读为“彼人是在”,指的是他人认为晋悼公此时安然无恙,并没有遇到象晋灵公和晋厉公那样的政局和人身危机。

  整理者注〔六〕:“心之忧矣,隹〓丌〓智〓之〓,割勿思:《毛诗》作「心之忧矣,其谁知之。其谁知之,盖亦勿思」。《毛诗》「盖」下多一「亦」字。「隹亓智之」四字下分别有重文符号。上古音「割」属见纽月部,「盖」属匣纽叶部,二字音近可通(参白于蓝《战国秦汉瞥帛古书通假字汇纂》第五二八页。或疑读为「曷」(李家浩说)[9]网友汗天山在《安大简〈诗经〉初读》帖131楼将此句标为“割(害-蓋/盍)勿思[10],当是,安大简的“割”与毛诗的“盖”皆当读为“盍”,“盍亦”在《左传》和《国语》中皆有辞例,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谁怼?”《左传·昭公元年》:“子盍亦远绩禹功,而大庇民乎?”《左传·昭公八年》:“子盍亦授甲?无宇请从。”《国语·吴语》:“王其盍亦鉴于人,无鉴于水。”对比前文“矣”的情况,则《园有桃》此句盖也是漏抄了“亦”字。

(園)又(有)(棘)〔七〕,亓(其)(實)是飤(食)

  整理者注〔七〕:“:《毛诗》作「园有棘」。「」,与「」(《上博三·周》简三五)同,从「木」,「」声,「棘」字异体。[11]上博三《周易·蹇卦》是用“”为“来”,并非通假“棘”字,与安大简书“棘”为“”类似的当是清华简一《程寤》的书“棘”为“梾”。匠丽,《大戴礼记·保傅》作“匠黎”,匠盖是匠师,丽、黎通假。“”从“来”得声,“来”为来母之部字,“黎”为来母脂部字,之、脂密近,来、厘、黎相通[12],因此《园有桃》的“”当即是指黎氏。《毛诗复古录》于此句言“厉公游于匠丽氏之园,棘樲(樲为酸枣,棘为小枣,为枣之细者)可食,厉公游此,食枣,为书、偃所执弑。”其坐实“食”字的问题与前面的“殽”字解读类似,食为船母职部,弑为书母职部,因此《园有桃》的“其实是食”当是谐音“其实是弑”。

心之𢝊(憂)矣,翏(聊)【七十五】行四或(國)〔八〕。不我智(知)者,胃(謂)我士無𠄨(極)〔九〕。

  整理者注〔八〕:“翏行四或:《毛诗》作「聊以行国」。「翏」「聊」二字古通。《汉书·艺文志》「《待诏金马聊苍》三篇」,颜注:「《严助传》作『胶苍』,而此志作《聊苍》」(参《古字通假会典》第七四九、七五二页)郑笺:「聊,且略之辞也。聊出行于国中,观民事以写忧。」《毛诗》「聊」下有「以」字,简本无「四或」,四方之国「或」,「国」字初文。《毛诗》「国」上无「四」字。从本句内容看,简本优于《毛诗》。[13]所说“简本优于《毛诗》”未解何意,作“聊行四国”与“聊以行国”于《园有桃》中看不出任何优劣之别,但二者施行确实有可能性上的差异。“聊以行国”是任何人都可以的,因此无从限定《园有桃》的作者是卿大夫中的何人,“聊行四国”则多数卿大夫皆无法做到。据《左传·庄公二十七年》:“天子非展义不巡守,诸侯非民事不举,卿非君命不越竟。”春秋时期为臣者,皆需策名委质,相当于卖身,《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质,贰乃辟也。”这种情况下的卿大夫,实际上并无人身自由,想自作主张“聊行四国”无异于叛君,所以卿大夫越境,理论上是必须有君命的,多数卿大夫一生都无从“聊行四国”。但卿大夫中有一个职位是必然会“聊行四国”的,这个职位就是“行人”,《周礼·秋官·大行人》:“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及大客之仪以亲诸侯。春朝诸侯而图天下之事,秋觐以比邦国之功,夏宗以陈天下之谟,冬遇以协诸侯之虑,时会以发四方之禁,殷同以施天下之政。时聘以结诸侯之好,殷頫以除邦国之慝,间问以谕诸侯之志,归脤以交诸侯之福,贺庆以赞诸侯之喜,致禬以补诸侯之灾。”《周礼·秋官·小行人》:“小行人掌邦国宾客之礼籍,以待四方之使者。令诸侯春入贡,秋献功,王亲受之,各以其国之籍礼之。凡诸侯入王,则逆劳于畿。及郊劳、视馆、将币,为承而摈。凡四方之使者,大客则摈,小客则受其币而听其辞。使適四方,协九仪。” 因此以安大简“聊行四国”的语境而言,作者最有可能职为行人。晋悼公时期的行人,就正是前面解析内容所提到的行人子员,所以《园有桃》诗的作者非常可能即此行人子员。

  整理者注〔九〕:“胃我士无𠄨:《毛诗》作「谓我士也罔极」《毛诗》「士」下多一「也」字。「无」「罔」二字古通《书·汤誓》「罔有攸赦」,《史记·殷本纪》作「无有攸赦」「𠄨」,即「亘(恒)」,《说文·二部》:「恒,常也𠄨,古文恒从月。」段注:「盖古文『月』字略似『外』字。」「亘」读为「亟」。又见后《鸨羽》注毛传:「极,中也。」朱熹《诗集传》:「极,至也。『罔极』,言其心纵恣无所至极。」[14]《毛传》和《诗集传》两说不能并存,且明显两说皆不确,整理者两说并引,不知何意。“亟”当训为敬,《方言》卷一:“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相敬爱谓之亟。”《广雅·释诂》:“亟,敬也。”王念孙《疏证》:“亟者,《说文》:'敬,肃也。从攴、苟。’'苟,自急敕也。从羊省,从包省,从口,口犹慎言也。从羊,与义、善、美同意。’《玉篇》:'苟,居力切,亦作亟。’《说文》:'极,谨重皃。’'苟’、'亟’、'极’并同义。”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十三:“《考声》云:亟,数也,敬也。”故“无亟”即“无敬”。春秋时期等级观念严重,故“无敬”会成为大问题,前文解析内容也已言,由《园有桃》诗分析,作者不党于当时正得势的韩氏、栾氏、荀氏,也不近于重获新进的赵氏,而这会成为作者被指责为“骄”、“无敬”的原因,则自然说明作者的朝堂身份低于晋卿,笔者分析《园有桃》诗的作者很可能就是行人子员,正与此点相合。

皮(彼)人是才(哉),子員(云)可(何)亓(其)。心之𢝊(憂)矣,隹〓亓〓智〓之〓(誰其知之。誰其知之),割(蓋)亦勿思。

  经过以上分析,就可以推知,《园有桃》作者所忧心的,盖当是彼时晋悼公很年轻,很可能有如同晋灵公、晋厉公一样的被弑风险。《春秋·襄公十五年》:“冬十有一月癸亥,晋侯周卒。”未言晋悼公是因为什么去世,《左传·襄公十五年》:“秋,邾人伐我南鄙。使告于晋,晋将为会以讨邾、莒,晋侯有疾,乃止。冬,晋悼公卒,遂不克会。”则说是病逝,但此时的晋悼公仅仅二十九岁,再联想到上年晋悼公才刚裁撤新军,则病逝之说很值得怀疑。笔者在《清华简〈系年〉811章解析》中曾提到:“晋文公重耳的去世颇有可疑之处,晋文公十七岁离晋出亡,在外十九年归晋,为晋君九年,此时不过才四十多岁,正是年富力强,显然因疾病而暴毙的可能性不大,再联系到其后晋文公之子晋襄公在位七年亦卒,卒时大不过刚刚二十、二十一岁的样子。彼时,正是晋国卿大夫争权之际,深受晋襄公信赖的赵氏之党太傅阳处父直接干涉中军元帅的任免,导致狐氏与赵氏的冲突升级。晋襄公八月方卒,九月阳处父就被杀,此亦可见晋文公、晋襄公之死恐皆事属非常。不妨比较一下:晋文公八年,晋搜于清原,赵衰为卿,转年冬,晋文公去世。晋襄公六年,晋蒐于夷,复改蒐于董,赵盾为中军帅,当年冬,晋襄公去世。二者何其相似,难道说仅是偶然么。到晋灵公之时,幼年即位,在位不过十四年即被赵穿弑杀,被弑时恐犹未成年,其被弑的主要原因,显然就是晋灵公欲杀赵盾。考虑到此前晋国内部一直有着弑君的优良传统,入春秋以来,从晋文侯弑殇叔起,其后潘父弑晋昭侯,庄伯弑晋孝侯,韩万弑晋哀侯,武公弑小子侯、晋侯缗,里克弑奚齐、卓子,皆是其例。其后,晋成公七年,成公会诸侯于扈,即卒于扈;晋景公十九年,桑田巫预言景公'不食新矣’,六月丙午,景公如厕,陷而卒;晋厉公八年,栾书、中行偃使程滑弒厉公;晋悼公十五年,悼公方壮年,即病逝;晋平公二十六年,'郑裨灶言于子产曰:七月戊子,晋君将死’,至七月戊子,晋平公壮年卒;晋昭公六年,'子服昭伯语季平子曰:晋之公室其将遂卑矣。君幼弱,六卿强而奢傲’,至八月,幼弱的晋昭公卒。晋顷公幼年即位,十三年冬'晋赵鞅、荀寅……以铸刑鼎,着范宣子所为刑书焉’,十四年夏,晋顷公即卒。由以上所举不难看出,春秋时期的晋君,多数只是在位几年、十几年,且绝大多数都是被弑、离奇病逝、意外身亡,且更有被准确预言死期者,基本没有能寿终正寝的,故从晋文公的离奇'暴毙’,晋襄公的壮年'病逝’,直到晋灵公的刚成年即被弑,都可以看出自晋献公、惠公之后,晋文公虽有霸业之名,但其后在晋国内部,各卿大夫势力间及其与国君间的权力冲突已严重至何种程度。”春秋前后不足三百年,晋国国君中在位时间未达二十年即早亡的国君就多达十七位,晋君的亡故又多与军政人事发生重大变故的时间相前后,就如笔者在《清华简〈系年〉811章解析》中所说“晋文公八年,晋搜于清原,赵衰为卿,转年冬,晋文公去世。晋襄公六年,晋蒐于夷,复改蒐于董,赵盾为中军帅,当年冬,晋襄公去世。二者何其相似”,再对比《左传·文公六年》:“春,晋搜于夷,舍二军。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阳处父至自温,改搜于董,易中军。……八月乙亥,晋襄公卒。”和《左传·襄公十四年》:“师归自伐秦,晋侯舍新军……新军无帅,故舍之。”《左传·襄公十五年》:“秋,邾人伐我南鄙。使告于晋,晋将为会以讨邾、莒,晋侯有疾,乃止。冬,晋悼公卒,遂不克会。”晋襄公死于“舍二军”的当年,晋悼公死于“舍新军”的转年将出兵之际,晋君的个人寿命会与军政人事重大变动高度相关,只说明先秦文献所记几位晋君的死因很可能并不是真正的死因,这一点不妨参看《左传·襄公七年》:“郑僖公之为大子也,于成之十六年,与子罕适晋,不礼焉。又与子丰适楚,亦不礼焉。及其元年,朝于晋。子丰欲愬诸晋而废之,子罕止之。及将会于鄬,子驷相,又不礼焉。侍者谏,不听,又谏,杀之。及鄵,子驷使贼夜弑僖公,而以疟疾赴于诸侯。”可证病故完全可能只是一种掩盖,以此缘故再来看《园有桃》诗作者的忧虑,则作者所忧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了。



[1]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18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2]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1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3]《左传·文公六年》:“十一月丙寅,晋杀续简伯。贾季奔狄。宣子使臾骈送其帑。夷之蒐,贾季戮臾骈,臾骈之人欲尽杀贾氏以报焉。臾骈曰:'不可 。吾闻《前志》有之曰:敌惠敌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夫子礼于贾季,我以其宠报私怨,无乃不可乎?介人之宠,非勇也。损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释此三者,何以事夫子?’尽具其帑,与其器用财贿,亲帅扞之,送致诸竟。”臾骈为赵盾之属,且与狐射姑有旧怨,因此这里的“亲帅扞之,送致诸竟”无疑就是向狐射姑表明,出逃则既往不咎,留下则死路一条。

[4]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s://www./2012/06/27/206,2012年6月27日。

[5]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1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6]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1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7]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1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8]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1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9]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1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1]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1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2]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400页“厘与来”条,第401页“厘与黎”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13]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1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14] 《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第119页,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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