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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名家学写作系列二

 123xyz123 2021-05-04
跟着名家学写作系列二

跟着《孔乙己》学写人

写人叙事是初中生作文必须掌握的基本写作技能。贯穿整个初中阶段,每个年级,每个班级都要进行这种写作训练。初中阶段几乎所有的考试,都要对这种写作技能进行考察,其必要性自不必言说。

可现实是,初中阶段的孩子在写作时很少有人能把人物写的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更多同学的笔下的人物要么是“哑巴”一言不发,要么是“智障”从不会思考,要么是“隐者”不见其形貌……

学生的作文多是千人一面,人物出场行动表情呆板单调;要么一言不发,那么语言毫无个性特色;外貌描写既写得简单粗略,又抓不住人物主要特征。

今天我们就跟随文学大家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孔乙己》来学习如何写人,如何把人物形象写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

文章写人首先得明确谁是主要人物,谁是陪衬人物。主要人物一定要详细写,既要写得生动,又要写得人性个性鲜明。陪衬人物不能过分渲染,否则便会喧宾夺主,淡化主要人物形象。

鲁迅先生在《孔乙己》中写了很多人物,有小伙计,掌柜,喝酒的短衣帮,要茴香豆的孩子,还有打折孔乙己的丁举人,孔乙己。但主要人物是孔乙己,前面的人物都是陪衬人。所以文章中不论是外貌描写还是语言、动作、神态描写都是以孔乙己为主,给我们生动地刻画出了一个饱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下层读书人的悲惨形象。其他人物的出现看似独立,其实都是为了表现和突出孔乙己的行为和结局作铺垫的。

明确了主要人物后,还要明确为什么写这个人?写这个人的目的是什么?是颂扬这个人的伟大精神?还是批判这个人的龌龊行为、卑劣情操?还是想借助这个人以点带面想向读者传递什么?

《孔乙己》里的孔乙己是一个读了大半辈子书,却连半个秀才的功名都没有获得的没落读书人,生活穷困潦倒,孤苦无依,却偏偏染上了好喝懒做的坏习惯,做事不认真,连个能维持生计的替人抄书工作也因为自己的原因丢掉了。更可悲的是这个人被“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旧思想所统治的根深蒂固,穿着长衫,哪怕十多年没有洗,没有补?说着自欺欺人,迂腐不堪的话,哪怕被人一次次嘲笑,管你听不听得懂?

这样一个可怜的人,为了维持自己的生计,他不去劳作,哪怕他身材高大?哪怕他写得一手好字?他偏去做偷窃的事情,甚至连偷东西,他都很在意,或许是对书情有独钟?或许是偷书不叫偷,叫窃?甚至,甚至,他连偷谁家的东西都有专门的对象?大概是因为他认为丁举人会“君子动口不动手”?大概是因为只有举人家的东西才配他这样的“读书人”偷?

就是这样的一个可悲的人,最后却被同是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折了腿,怎么不让人慨叹“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一个贫困潦倒,为了生计不得不放下尊严去偷去窃;一个生活富裕,为了一点东西,放下“君子动口不动手”的圣人训诫,残忍地打折了另一个读书人的腿。

悲哉!哀哉!这让我想起了当今喜剧明星范伟说过的一句很流行的话“同样是人,做人的差别咋这么大呢?”这也不得不引发读者对孔乙己这悲剧形象的思考和深层社会原因的追问?

鲁迅先生刻画这个人物形象的目的就在于透过孔乙己的悲惨形象来揭露封建科举制度对读书人的毒害至深!和科举制度的腐朽性及它灭亡的必然性。

先生为了刻画好这个人物形象,首先在人物出场时,就先把他安排在了鲁镇咸亨酒店里。酒店的格局是这样的——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这是一个表面上看来的酒店的环境描写,实质上这也是一段社会环境描写。酒店布局体现了明显的阶级差别,有钱的可以进到里间坐着喝酒,没钱的只能站在柜台外面喝。同时也给我们交代了当时社会有钱人和穷人的服装差别,有钱人穿长衫,没钱人穿短衣。换句话说,穿长衫的都是有钱人,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看似不经意间的一点,让我们对后文孔乙己的出现时的另类穿着有了深入的认识。这大概就是高手名家的才华流露吧?

孔乙己出场,先生给了他一个全景式的细致的外貌刻画——“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可谓语短意深,巾短情长。寥寥几句,给了我们丰富的信息。他是一个另类的人,说他富有,因为他穿长衫;说他贫穷,因为他站着喝酒,他介于二者之间,不伦不类。他身材高大,让人想起他自然会有一把子力量,蛮可以自食其力。他清白脸色,说明他吃的不好,营养不良。皱纹间的伤痕给人遐想,为后文写他偷东西被打埋下伏笔。一个“常”字暗示了他偷东西成性,被打多次。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也不得不佩服先生的如金之墨,字字皆金啊!后面的花白胡子,脏衣服都在告诉读者孔乙己是一个老而懒的人!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偏偏出现在了酒店里,并且还蛮有豪气的要了两碗酒,一碟茴香豆,“排”出了九文大钱,在短衣帮们面前是何等的气派,何等的豪迈?文章到此,不着一言,却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这大概就是名家的写作高明之处吧?

先生写人除了刻画人物外貌有过人之处,语言描写更是可圈可点。开篇总写一句“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当别人调侃他时,他额头青筋暴露,恼羞成怒的争辩,先生这样写到“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极具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既交代了他读书人的身份,又点明了他的迂腐不堪,自欺欺人,偷别人东西的性格和习惯。读到这里我们是又气又可笑,而先生在文中刻画孔乙己时,就是这样定位他的“笑料”形象的。如果说此时的孔乙己还是可笑的,那么第二次出场时,被打折了腿的孔乙己穿着破衣烂衫,爬着走来的形象该赢得人们的些许同情吧,可是事实并非如此,人们依然嘲笑如故,先是掌柜说:

“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小商人金钱至上的观念暴露无遗,接着掌柜的揭伤疤式的调侃让孔乙己颜面尽失,满面羞愧,此时落魄潦倒到如此地步的他再也无力辩驳——“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前后两次截然不同的落差,让我们对他心生同情,然而读者的同情救不了他。至于他的死活谁也不知道,只知道他走时有一片旁人的说笑声。与其说孔乙己死在了科举制度上,不如说他死在了社会的冷漠里,麻木中。

先生写人的高明之处就在于此,字字如针,针针见血!

在表现孔乙己的前后两次变化时,有两个典型动作可圈可点,也就是他两次到酒店喝酒时的掏钱动作,一排一摸,截然不同,穷困至极,潦倒之至。有两句话不显山不露水,一句是“要两碗酒,一碟茴香豆”,一句是“温一碗酒”,一碗之差,一碟之别,将孔的潦倒又巧妙的交代出来。

除此之外,我认为还有一个细节变化最为突出,最为经典!那就是孔乙己的衣服,长衫变成破夹袄。之所以说他经典,就因为孔乙己最看重面子,而在孔乙己身上代表面子的,在他看来也只有这叫又脏又破的长衫了,所以他不能去洗,每天穿着,哪怕十多年来,又脏有破。可就是这可怜的一点面子,最后也没有保住,一个可怜的人连自己的一件破烂不堪的长衫都没能保住,只能穿一件破夹袄,在瑟瑟的秋风中(文中有一句自然环境描写交代,意味深长),在众人的嘲笑声中默然离去,留下长长的感伤!不得不说,先生的高明我等不及!

先生的这篇文章更为可学习之处,还在于先生的处处对比,比如孔乙己两次到酒店时的外貌不同,一白一黑,一站一爬,一高一低,一长衫一夹袄;喝酒的数量不同,掏钱的动作不同,言辞分辩时的神态不同等等。对比手法对于刻画人物形象表现力极强,几乎在所有的文章里,我们都能看到这种表现手法的身影,学生们应注重学习,重点掌握。

先生写人还有一个高明之处,在于他让一个人成为一个正常人,有喜怒哀乐,有缺点还有优点。而不同于有些作品或者过分丑化一个人,一无是处;或者极力赞美一个人,白玉无暇。文章中孔乙己给小孩子分茴香豆,叫小伙计识字两件小事都体现了他善良可爱的一面。让作品中的人物成为一个正常的人,成为一个真实的人才是好作品标志。我们应朝这方面积极引导,因为初中生作文有字数限制,能写好主要的一面就已经难能可贵了!

总之,名家高手写人自有其过人之处,我们一时半会很难企及。但依此为样本效仿学习,也不失为一条可行之路!愿每一个孩子笔下都能写出活灵活现的人物来,愿每一个爱好写作的孩子都能成就自己的作家梦!

跟着名家学写作系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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