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蒋总。 现在给大家科普一下,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 拿我们绍兴最近最火的越惠保参保须知为例: 因为越惠保的保费可以用医保卡中的余额,所以很多人就用自己的卡,把家里所有成员都投保了,包括公公婆婆或者丈人、丈母娘。如果你这么买,你就错了? 根据《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意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释义一、本人(自己) 二、配偶、子女、父母 1、根据《婚姻法》,夫妻有相互扶养义务; 2、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可以是婚生、非婚生、养子女、继子女。父母除亲身父母外,还可以是养父母、或者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这些属于有保险利益。 (所以岳父岳母,公公婆婆,不属于父母范畴) 那些自己够买保险的朋友,一定要咨询身边的保险专业人士之后,再进行投保,否则你虽然买了安心,但是一旦出险,保单无效,保险公司拒赔,最后得不偿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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