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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替神决断生死? | 陈童·早茶夜读

 早茶夜读 2021-05-06


文  |  陈童
新闻出版从业

大家好,我是陈童,欢迎收听早茶夜读,立夏已过,万物勃发,每天看着窗外郁郁葱葱的树木,都感到活着才有希望,所以死刑的问题才这样复杂,杀戮才这样艰难。

法律通过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维护公平的社会秩序,而对于一种罪行何谓匹配,往往随着社会观念而变化,大多数人都有一个朴素的共识——死刑是最大的惩罚,中国人的四大宽容之一是“人都死了”,生死面前无大事,人死万事休,这既是死刑成立的理由,也是废除死刑的理由。

死刑相关的往往是另外一些生命的凋零和陨落,一个生命永远停止了,造成悲剧的人还能继续活着。两下一对比,就会让人觉得不公平,而法律就要通过一定的刑罚来平衡这种不公平。

但加害者的生命同样一去不复返,究竟怎么样穷凶极恶的行为能够让“一切归零“的判决不后悔?

从理性的角度说,死刑并不真正解决问题,从情感上,被害者和公众可以获得“以命抵命”的情感宣泄和心理平衡,但这之后受害者家属仍要长期与痛苦作斗争,作者认为死刑也无法永远抚平受害者的伤痛,反而可能减少对被害者的保护,“在一个有死刑的社会里,社会大众很少想到要照顾被害人及其家属。用死刑去照顾他们就好了。总是在死刑存废的讨论中,被害人家属才被推到第一线当作支持死刑的理由,而他们所争取的,仍然不是上述的实质扶助。其实被害人保护与废除死刑并不相斥;废除死刑反而常常是被害人保护制度能够建立的契机。被害人的解决答案不是死刑,而是一个整合性的支持系统,用社会福利、心理辅导的系统,辅以金钱补偿,来统筹被害人的照顾。或许如作者所言“死刑并不能令我们更安全。被害人支持系统的完备,才是我们安全感的来源

既然实际作用有限,也许更应该关注死刑的象征意义,死亡代表生命的边界,代表一切权力、金钱和地位都失去了意义,对一切归零,经常看到大病一场后,性情大变的人,人在鬼门关走一遭,价值排序经常就有了变化。生死本是神的辖区,一个有死刑的法律体系是一个超人的法律体系,一个有权处置生死的公权力往往更有威慑力。

在一个缺乏共识的时代,对于死亡的敬畏也许可以成为社会少有的几点共识之一,而共识意味着更高的治理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说,死刑仍然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

关于死刑的讨论是必要的,因为废除死刑与否与社会观念息息相关,如果要废除死刑,那么只有建立对生命、对公权力、对被害者保护的新的共识,死刑才可能有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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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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