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湖南12岁少女遭强奸后被迫卖淫,11人被诉,施暴者多为未成年,年纪最大的52岁

 九州君子好人 2021-05-07

2021年4月20日至22日,湖南宁远县人民法院连续三日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满十四岁少女被诱拐强迫卖淫”的案件,11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案发时,受害人还只是个12岁、六年级在读的小学生,尽管几名被告人罪名不同,但都令人发指,其中年纪最大的52岁,最小的今年仅15岁。 

见网友被强奸后强迫卖淫 

小佳 是个苦命的孩子。2007年12月, 小佳 出生,三年后母亲因白血病撒手人寰,父亲悲痛不已,整天酗酒,导致精神错乱,除了昏睡,经常在家门口高声歌唱,2020年还住过三个月的精神病医院,婶婶就成为了 小佳 的监护人。 

2010年5月, 小佳 在网上结识了20岁的李某利。和李某利的第一次见面,是由隔壁班的女同学带去的。数日后,两人再次相见, 小佳 被李某利带到宾馆里发生了关系,住后几天, 小佳 又被李某利性侵四次。 

李某利有4个马仔 小弟 ,都是未成年人,他在宾馆里犯案,4个小弟就在门口把风。小佳回忆说,如果自己不想跟他们出去,他们就骑着摩托车到村子里找她,把她载出去。 

对于自己被性侵的事,小佳不敢与家人说,更不知道如何开口,这在她看来这是非常可耻的事情。 

起诉书中,李某利等5人均被指控犯有强奸罪,另外,李某利还涉嫌引诱卖淫。 

宾馆 老板帮忙联系嫖客 

在这期间,李某利还曾控制潘佳卖淫。 

小佳记得李某利曾告诉她,自己的身上背了案子,需要凑够十万元。起诉书上写着,李某利通过向小佳灌输“卖淫挣快钱”的思想,及许诺赚到钱后与小佳结婚等承诺,引诱小佳多次到宁远县旺都宾馆卖淫。 

小佳向记者回忆,李某利有向自己洗脑,但是自己并没有听进去,现在也记不清李某利说过的具体内容。 

记者查看李某利和小佳的聊天记录,发现小佳曾在聊天中多次告诉李某利自己不想去,李某利会在QQ上表示愤怒,诸如“你是不是要我发火?”“无脑”“你不来就不要骗我OK?我最讨厌别人骗我”“我最讨厌你这样的人,一而再再而三地骗我”“不回信息是不是,装死是不是?”等。 

此外, 李某利还打得一手 PUA “好牌”, 通过博取小佳的同情,让小佳自责,“可能你心里不是那么在乎我,不那么爱我。” 

李某利 还表示自己要存十万元钱,小佳卖淫能帮她,自己在金钱方面压力很大。也会做一些并没有实现的承诺,比如接客多少就给她买手机。 

已开庭审理暂未宣判 

事发后,婶婶已为小佳办了 转学 ,但她与同学的关系相处得并不好,她大声说话,会骂人脏话,同学比较疏远她,无奈之下小佳再次转学。如今,小佳在县城一学校上初中。 

随着性格发生变化的,还有心理,小佳在学校里割腕了好几次,她经常控制不住的胡思乱想。 

案发后,小佳 的代理律师已向 法院 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要求11名涉案人赔偿佳佳80万元,包括涉案的李某利及其4个小弟、两2宾馆老板和4名嫖客。 

此案在 宁远县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目前暂未宣判。 

来源:观察台、百姓关注等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 高玲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