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标志、告知牌,我国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有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规定,以及新出台的GB/T33000,还有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在这众多的规定中,应采用统筹规划,既要符合规定,又要合理进行尺寸设计,内容编排,以及放置的位置,保证醒目的同时,也要顾及美观。不然,容易造成杂乱无章,突出不了标志作用,而且容易浪费成本。所以,如何避免呢?以及如可做整体规划呢? 首先,我们要纠正经常犯的错误: 错误一:认为风险告知牌里有安全标志可以不再单独设安全标志。 风险告知牌里的内容虽涉及安全标志,但大小不符合人的视觉注意力。根据GB2894-2008规定,安全标志牌大小、高度是有相关规定的,如: 错误二:在四大类型安全标志组合时,未按照顺序排列。 按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规定: (备注: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第三十条 多个警示标识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这里与国标有出入) 错误三:安全标志辅助文字内容、颜色未按规定,标志杆上未有文字辅助标志。 错误四: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只挂指令标志,或者在出入厂车间内只有指令标志。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所以,警示标志不能缺。 错误五:厂内道路限高,认为只要符合GB50016就可以了(消防净高要求4m)。 这里要注意《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6.1.2条规定。 错误六:厂区消防管道与水蒸气管道标志相混。 根据《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错误七:逃生平面图标志不符合《疏散平面图设计原则与要求》GB/T25894-2010。 如下图: 错误八:存在有限空间场所,有限空间告知牌内容都一样,有的与现场不符。 举列:下面就某地提供的范本:有限空间告知牌内容出现诸多问题,未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年5月2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要求设置。(范围: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 //安全标志 /// 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安全标志是向工作人员警示工作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状况,指导人们采取合理行为的标志。安全标志能够提醒工作人员预防危险,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当危险发生时,能够指示人们尽快逃离,或者指示人们采取正确、有效、得力的措施,对危害加以遏制。安全标志不仅类型要与所警示的内容相吻合,而且设置位置要正确合理,否则就难以真正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 //安全标志的设置规范及安装位置 (1)安全标志应设置在与安全有关的明显地方,并保证人们有足够的时间注意其所表示的内容。 (2)设立于某一特定位置的安全标志应被牢固地安装,保证其自身不会产生危险,所有的标志均应具有坚实的结构。 (3)当安全标志被置于墙壁或其它现存的结构上时,背景色应与标志上的主色形成对比色。 (4)对于那些所显示的信息已经无用的安全标志,应立即由设置处卸下,这对于警示特殊的临时性危险的标志尤其重要,否则会导致观察者对其它有用标志的忽视与干扰。 (5)多个标志牌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1) 防止危害性事故的发生。首先要考虑:所有标志的安装位置都不可存在对人的危害。 (2) 可视性,标志安装位置的选择很重要,标志上显示的信息不仅要正确,而且对所有的观察者要清晰易读。 (3)安装高度。通常标志应安装于观察者水平视线稍高一点的位置,但有些情况置于其它水平位置则是适当的。 (4)危险和警告标志。危险和警告标志应设置在危险源前方足够远处,以保证观察者在首次看到标志及注意到此危险时有充足的时间,这一距离随不同情况而变化。例如,警告不要接触开关或其它电气设备的标志,应设置在它们近旁,而大厂区或运输道路上的标志,应设置于危险区域前方足够远的位置,以保证在到达危险区之前就可观察到此种警告,从而有所准备。 (5)安全标志不应设置于移动物体上,例如门、因为物体位置的任何变化都会造成对标志观察变得模糊不清。 (6)已安装好的标志不应被任意移动,除非位置的变化有益于标志的警示作用。 具体案例 禁止标志 警告标志 指令标志 提示标志 禁止标志 警告标志 指令标志 提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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