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郑重提醒!海南人别再吃这种螺,已有人被刑拘!

 昵称UZWbF 2021-05-13

@海南人,

你在海鲜摊、菜市场

见过这种螺吗?

注意!

注意!

千万勿购买或食用!

因为它已经列入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戳上图看完整目录)

昌江一美食博主

因为食用并录制视频发到网上

被刑拘了!

琼海警方昨日发布通报:

2021年5月7日,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一名微博名称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于5月6日发布到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潭门海岸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查明该微博博主邹某壮(男,35岁,昌江人)系厨师兼美食博主,并迅速传唤邹某壮和购买“法螺”的吴某清(男,福建人,46岁)到所配合调查。

1000元“天价螺王”下酒?

来看看警方调查结果

经查,吴某清于4月26日12时许,在琼海市潭门镇富港街港达渔业有限公司以7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店主符某业(男,34岁,琼海人)处购买了一只法螺(约15厘米长,螺壳大部分为橘红色),然后在海鲜市场购买其他海鲜后,驾车返回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将其购买的法螺赠送给其朋友邹某壮。

随后邹某壮于4月27日将该法螺放入盘中清蒸。烹饪好后,在其朋友协助下录制食用法螺视频。5月6日,邹某壮将所录制视频发布在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

5月8日,

琼海警方对涉嫌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

犯罪嫌疑人吴某清、

邹某壮、符某业等3人

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

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为什么要保护法螺

很多人可能有疑问

法螺此前并非保护动物

据了解,

法螺作为长棘海星的天敌,

是珊瑚的“保护神”

对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有重要意义

保护野生动植物人人有责

切勿违法捕捞、食用法螺等保护动物

让我们共同维护海洋生态系统

转发周知!

来源:记者 廖自如 通讯员 冼才华、新浪微博等

来源:海南特区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