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 你在海鲜摊、菜市场 见过这种螺吗? ![]() 注意! 注意! 千万勿购买或食用! 因为它已经列入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 (戳上图看完整目录) 昌江一美食博主 因为食用并录制视频发到网上 被刑拘了! ![]() 琼海警方昨日发布通报: 2021年5月7日,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一名微博名称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于5月6日发布到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潭门海岸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查明该微博博主邹某壮(男,35岁,昌江人)系厨师兼美食博主,并迅速传唤邹某壮和购买“法螺”的吴某清(男,福建人,46岁)到所配合调查。 ![]() 1000元“天价螺王”下酒? 来看看警方调查结果 经查,吴某清于4月26日12时许,在琼海市潭门镇富港街港达渔业有限公司以7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店主符某业(男,34岁,琼海人)处购买了一只法螺(约15厘米长,螺壳大部分为橘红色),然后在海鲜市场购买其他海鲜后,驾车返回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将其购买的法螺赠送给其朋友邹某壮。 随后邹某壮于4月27日将该法螺放入盘中清蒸。烹饪好后,在其朋友协助下录制食用法螺视频。5月6日,邹某壮将所录制视频发布在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 5月8日, 琼海警方对涉嫌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 犯罪嫌疑人吴某清、 邹某壮、符某业等3人 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 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为什么要保护法螺 很多人可能有疑问 法螺此前并非保护动物 ![]() 据了解, 法螺作为长棘海星的天敌, 是珊瑚的“保护神” 对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有重要意义 ![]() ![]() ![]() 保护野生动植物人人有责 切勿违法捕捞、食用法螺等保护动物 让我们共同维护海洋生态系统 转发周知! 来源:记者 廖自如 通讯员 冼才华、新浪微博等 来源:海南特区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