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重磅!药店可报销医保谈判药啦,抗癌药等成为保障重点

 秋月明、 2021-05-13


5月10日,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

目的:为破解谈判药品的进院难,优质药品无法落地的难题。

涉及药品:先行试点的情况来看,以抗癌药为主。

报销比例:试点徐州市,共将通用名下的56种抗肿瘤靶向药纳入专项机制保障范围,不设起付标准,先由职工、居民基金分别报销55%、50%,然后将个人自付部分纳入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个别费用昂贵的药品最高报销比例达到82%。

一、什么是双通道管理机制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二、哪些药品可以纳入呢?

指导意见规定,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要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

三、哪些药店可以纳入,需要什么条件?

各地医保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遴选标准和程序,将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布局合理并且满足对所售药品已实现电子追溯等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退出机制,适度。竞争有进有出、动态调整。

通俗点解释:随着双通道政策的逐步完善,国家医保目录内的高质药品,如果在医疗机构买不到,药店可以买到,同时也可以享受到和医疗机构同等的报销政策。

指导意见呢,也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联储药店纳入到了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标志着我们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机制朝着多元化方向迈出了一步。

这对于破解谈判药品的进院难,推动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制度的改革等等都将产生比较重要的影响。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