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 提取条件: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一)租住其他住房用于自住的 提供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单身职工提供单身声明)。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石家庄市内四区可不提供)。 提取时间及金额:职工及其配偶在租房期间,每人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每人每次9600元。 (二)租住本市公共保障房的 提供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单身职工提供单身声明)。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 4.缴纳租金的收据。 提取时间及金额:职工及其配偶在租房期间,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期内已付的租金。 ★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购房提取 (一)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商品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 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房主可只带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要提供共有人身份证。 4.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5.售房单位签章的购房款发票(石家庄市内四区可不提供)。 提取时间及金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购房当月之前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取整到百元。 ★注:1.职工婚前单独购房,婚后其配偶不能以此原因提取。 2.不动产权按份共有的,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应按所占产权比例计算。 3.所购住房近一年内进行两次以上交易(含两次)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现买受人(包括配偶)须在该套住房最近一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满一年后才可办理提取业务。 4.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二)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商品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含购买二手房) 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房主可只带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要提供共有人身份证。 4.不动产权证书。 5.契税完税凭证(石家庄市内四区可不提供)。 提取时间及金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购房当月之前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取整到百元。 ★注:1.职工婚前单独购房,婚后其配偶不能以此原因提取。 2.不动产权证按份共有的,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应按所占产权比例计算。 3.所购住房近一年内进行两次以上交易(含两次)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现买受人(包括配偶)须在该套住房最近一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满一年后才可办理提取业务。 4.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自住住房的 提取条件:仅限于在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户籍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的 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房主可只带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要提供共有人身份证。 4.不动产权证书。 5.契税完税凭证。 6.在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购房的需提供户口本。(户口日期在购房日期之前的方可支取) 7.在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房的需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提取时间及金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购房当月之前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取整到百元。 ★注:1.职工婚前单独购房,婚后其配偶不能以此原因提取。 2.不动产权证按份共有的,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应按所占产权比例计算。 3.房主支取时,如户籍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为配偶信息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夫妻关系证明。 4.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提取条件:须在还款超过12个月后,办理提取手续,每次提取间隔须12个月以上。 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房主可只带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婚前贷款婚后配偶提取需提供夫妻双方签署的共同还款声明。 提取时间及金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贷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期偿还贷款本息总额;提前结清贷款的,可提取结清日前账户余额,但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结清日前与上次提取日后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不含逾期产生的罚息,取整到百元。 ★注:1.此业务贷款主借款人可在手机APP上自助支取。 2.婚前贷款婚后配偶参与共同还款满12个月时,其配偶方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3.冲抵还贷业务办理期间,不再办理偿还该笔贷款的提取业务。 4.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偿还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或省直、铁路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 ★首次提取 1.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房主可只带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要提供共有人身份证。 4.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5.借款合同。 6.银行贷款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最近三个月的还款明细。 ◆特别提醒: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房,且为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户籍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了住房贷款的,还应同时提供户口本或配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注:1.职工还贷期间有大额还款的,银行还款明细中应将大额还款部分打印完整; 2.提前结清贷款的,还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3.职工婚前单独购房,且办有住房按揭贷款的,婚后配偶参与共同还款满12个月时,其配偶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另需提供夫妻双方签署的共同还款声明。 4.还贷期间,每12个月可提取一次 5.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偿还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或省直、铁路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 ★二次以上提取 1.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房主可只带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房屋所有权属共有的还需要提供共有人身份证。 4.银行贷款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最近三个月的还款明细。 提取时间及金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贷期间,每12个月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期偿还贷款本息总额;提前结清贷款的,可提取结清日前账户余额,但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结清日前与上次提取日后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不含逾期产生的罚息,取整到百元。 ★注:1.职工还贷期间有大额还款的,银行还款明细中应将大额还款部分打印完整; 2.提前结清贷款的,还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3.职工婚前单独购房,且办有住房按揭贷款的,婚后配偶参与共同还款满12个月时,其配偶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另需提供夫妻双方签署的共同还款声明。 4.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一)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房主可只带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县级以上规划、建设部门建造、翻建批准文件。 4.工程预决算报告。 5.支付费用凭证。 6.原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二)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房主可只带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4.房屋权属证明。 5.工程预决算报告 6.支付费用凭证。 提取时间及金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职工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当月之前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已付费用,取整到百元。 ★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老旧小区按规定增设电梯的 提取条件:职工居住的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按国家规定增设电梯,存在个人分摊费用支出的。 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房主可只带身份证原件)。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不动产权证书。 4.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5.工程费用发票 6.分摊方案。 提取时间及金额: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核发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当月之前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分摊费用,取整到百元。 ★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取的 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期内的《低保证》。 提取时间及金额:每年可提取一次,账户余额取整到百元。 ★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职工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提取条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4.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鉴定证明。 5.费用支出证明。 6.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 提取时间及金额: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自负费用,取整到百元。 ★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职工退休提取 提供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注:1.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2.此业务可在手机APP上自助提取(自助提取条件限制男60周岁、女55周岁) 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未继续缴存的 提取条件: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提供资料: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注:1.此业务可在手机APP上自助提取。 2.在调入地开立账户并连续正常缴存的,向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异地转移申请。 3.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职工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提供资料: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效身份证件。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 4.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注:1.多人继承的,公证书或法院文书应指定一个支取代领人。 2.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4.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 出境定居的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户籍注销或出境定居证明。 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入学录取通知书。 4.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 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提取人五大银行(中、农、工、建、交)一类储蓄卡。 3.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 4.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 ★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异地转入业务 转入条件: 1、缴存职工在我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2、连续正常缴存半年以上的。 提供资料: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柜台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填表须知: 1、转出公积金中心的全称; 2、转出地原单位的名称; 3、转出地原个人公积金账号; 4、现中心个人公积金账号(石家庄公积金中心) 注:如职工本人不能自已办理的,可委托单位专管员前来办理,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职工委托单位填写的《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转入异地的,到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申请 注意事项 1.职工在公积金中心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后,可申请冲抵还贷业务。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保留不少于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期还款额的6倍,作为固定留存额,其后公积金中心按月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资金用于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冲抵还贷业务办理期间,不再办理偿还该笔贷款的提取业务。 2.职工本人办理的,将相关资料报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 3.职工委托单位办理的,将相关资料提交给本单位公积金经办人,经办人审查后,报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 4.公积金管理部对提交材料进行查证核实,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需进一步证明的,公积金管理部可要求职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职工应予配合。 5.弄虚作假、采用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记入职工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库。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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