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功勋艺术家陈元方

 拼博11 2021-05-14

陈元方,字伯举,号山东人,三石斋居士: (石门颂、石门铭、石鼓文)笔耕苑主。一九五四年生于临沂常旺村,大专学历,在职书法研究生毕业。九三学社社员,临沂市政协十二届委员,政协十三届常委。幼受庭训师伯父一著名书法家陈允升先生习字,耳熏目染,遍临历代碑帖五十余载。在隶书的基础上,继承传统勇于创新,行成独特的七彩塔体隶书风格。

1993年0加全国大型书法展多次获一、二、三等奖

1994年获黄河杯铜奖

1999年获第五届国际书画展金奖

1999年获东方艺术终身成就奖

2003年获全国德艺双馨金奖艺术家

2003年获当代中华诗神

2003年获世界教科文卫组织专家成员

2007年获临沂市“德艺双警”书画名家

2009年获中国百位杰出书法家称号

707年4月被中国兰亭书画院聘为名誉院长

2007年7月被中国民族艺术家协会聘为副会长

2009年10月被中国艺术工作者协会聘为终身名誉会长

2011年3月被中国国家书画院聘为副院长

2011年7月被中国文学艺术家联合会授予“人民艺术大师”

2011年9月被中国诗词研究院委任副院长

2011年10月被台北放宫书画院聘任名誉院长

2011年10月被临沂市政协书画室聘为首批特遨书画家

2013年12月被中国五体书法研究会授予“当代书法美术100家”

2014年被中国文化和平国评选委员会授子“世界和平艺术大师”

作品被多地博物馆等收藏。中国书画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大众日报、临沂日报、沂蒙晚报、沂蒙生活报、临沂影视报、科技信息报、时代先锋、领秀生活、临沂政协羲之书画、齐鲁视角、当代沂蒙、兰山政协、罗庄政协、河东政协、临沂商界、临沂画报、等刊发600百余幅作品并收藏。

多年来,向水灾、地震、希望工程爱心活动捐献书法作品300余件。作品被法国、英国、德国、荷兰、比利时、美国、日本、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港台、北京、大连、保定、天津、济南、曲阜、聊城、青岛、烟台、日照、徐州、合肥、南京、青海、杭州、四川、长沙、上海、无锡、温州、澳门、厦门等地区友人藏购。

入编《中国美术家》《中国诗书画印大观)《王羲之杯中国书画大赛集》《首届黄河杯中国书画大赛集)《中国硬笔书法书法家名人大辞典》《中国当代书画家名典》《当代著名书画家自作诗联墨迹选》《中国艺术人才书画精品集》《中华骄子》 《中国当 代书画家扇面作品专集)《世界书画家铭录》《中国书法全集》 《当代山东书 法家辞典》《神州精英) (艺坛名流)《传世艺术大典) 等近100部辞书中。

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中国书画家协会会员、山东省书法家协会会员。

临沂市书协理事、临沂市美协理事。

1978年毕业于中国书画函授大学

1993年出版《陈元方书法作品集》

1996年毕业于临沂党校经济管理专科

1999年3月在中国美术馆举办《陈元方书法展》

2000年12月16日在临沂艺术馆举办(迎澳回归陈元方书法展》

2000年1月16日赴香港、泰国举办书法展

2000年6月6日至12日赴法国、荷兰、德国、比利时、卢森堡举办书法展

2002年5月1日至8日赴日本大阪举办书法展

2002年8月毕业于中国书法研究生班,受教于启功、欧阳中石、沈鹏、刘炳森、刘艺、夏湘平、王祥之、聂成文等导师

2006年出版《岁月集》自作诗、词、汉俳一千二百余首

2006年主编出版《陈允升四体千字文》

2006年主编出版《陈允升真篆百家姓》

2008年出版《陈元方书法艺术》精装本

2010年出版《陈元方书法近作》单行册

201 1年出版,《陈元方书法拙作》单行册

2013年春出版《沂蒙颂歌》三百六十首诗词

2014年春出版《陈元方隶书作品选》

2015年3月编辑出版《鹅池四友书画集》

2015年9月编辑出版《王思行、陈允升、陈元方师徒三代书法作品集》精装本

2015年10月创办《陈元方书法艺术馆》陈列书画作品近300幅并对外开放

2017年10月18日出版《陈元方书法新作》

《悠悠岁月》自作诗、词、歌、赋、曲、汉俳两千余首2017年择时出版。

功勋艺术家陈元方献礼图片

功勋艺术家陈元方献礼图片

功勋艺术家陈元方献礼图片

功勋艺术家陈元方献礼图片

功勋艺术家陈元方献礼图片

功勋艺术家陈元方献礼图片

功勋艺术家陈元方献礼图片

功勋艺术家陈元方献礼图片

功勋艺术家陈元方献礼图片

功勋艺术家陈元方献礼图片

功勋艺术家陈元方献礼图片

功勋艺术家陈元方献礼图片

功勋艺术家陈元方献礼图片

功勋艺术家陈元方献礼图片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