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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定期检验自检记录(通用版)(2017年2号修改单))
2021-05-25 | 阅:  转:  |  分享 
  




曳引式驱动电梯年度自行检查记录









设备名称 使用登记编号 使用单位 注册代码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代码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 制造日期 制造单位 规格型号 产品编号 维护保养单位 应急救援及维保电话 自检日期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层站门数 层站门 控制方式 维护保养单位级别 有效期 范围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写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报告依据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1号、2号修改单和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自检”)依据均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1号、2号修改单和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3、自检项目中,涉及实测数据的自检项目应为真实、有效、可靠的现场验证结果。

4、自检所用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检测工具,纳入计量检定范围的,应当依法检定合格,并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5、本报告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确需更正时,应在原错误处划“——”形式,并签章、标注更改日期,在“——”上方书写正确内容。

6、自检报告应当有自检日期及自检人员、审核人员及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并对所出具的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可靠性和准确性负责。

























序号 项类 项目编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检验结果 1 1







件 1.4使用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符合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制造资料、安装资料、改造和重大维修资料(其中原施工人员资料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自行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检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 符合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符合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符合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符合 2 2





(机器





间)









备 2.1

通道与通道门

(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 通道距楼梯距离:/m

梯子水平夹角:/° 符合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符合 (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有下述或者类似的警示标志:“电梯机器——危险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符合 3 2.5

照明与

电源插座 机房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符合 5 2.6

主开关 主开关不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符合 6 2.7

驱动主机

(2)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符合 (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符合 (4)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上,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没有油污; 符合 (5)

手动紧急操作★ ①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符合 ②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符合 ③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可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符合 ④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个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符合 ⑤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符合 7 2





(机









间)









2.8

控制柜、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 (2)断相、错相保护功能有效,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设错相保护; 符合 (3)电梯正常运行时,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当防止电梯再运行; 符合 (4)紧急电动运行装置 ①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者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符合 ②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符合 ③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符合 (5)无机房电梯的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 ①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从井道外接近和操作该装置; 符合 ②能够直接或者通过显示装置观察到轿厢的运动方向、速度以及是否位于开锁区; 符合 ③装置上设有永久性照明和照明开关; 符合 ④装置上设有停止装置或者主开关 符合 (6)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 ①在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上或者其附近标明‘旁路’字样,并且标明旁路装置的‘旁路’状态或者‘关’状态; 符合 ②旁路时取消正常运行(包括动力操作的自动门的任何运行);只有在检修运行或者紧急电动运行状态下,轿厢才能够运行;运行期间,轿厢上的听觉信号和轿底的闪烁灯起作用; 符合 ③能够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层门门锁触点、轿门关闭触点、轿门门锁触点;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和轿门的触点;对于手动层门,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和层门门锁触点; 符合 ④提供独立的监控信号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 符合 (7)应当具有门回路检测功能,当轿厢在开锁区域内、轿门开启并且层门门锁释放时,监测检查轿门关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层门门锁锁紧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和轿门监控信号的正确动作;如果监测到上述装置的故障,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运行 符合 (8)应当具有制动器故障保护功能,当监测到制动器的提起(或者释放)失效时,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启动 符合 (9)自动救援操作装置 ②在外电网断电至少等待3s后自动投入救援运行,电梯自动平层并且开门; 符合 ③当电梯处于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或者主开关断开时,不得投入救援运行; 符合 ④设有一个非自动复位的开关,当该开关处于关闭状态时,该装置不能启动救援运行 符合 (10)加装的分体式能量回馈节能装置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铭牌和该装置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符合 (11)加装的IC卡系统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铭牌和该系统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符合 9 2.9

限速器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符合 (3)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完好,运转时不得出现碰擦、卡阻、转动不灵活等现象,动作正常 符合 (4)受检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每2年(对于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的限速器)或者每年(对于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限速器)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校验结果应当符合要求 动作速度:

m/s 符合 10 2.10

接地 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符合 11 2.11电气绝缘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安全电压≤500>500

2505001000

≥0.25≥0.50≥1.00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表要求: 动力电路:

135MΩ

照明电路:

85MΩ

安全电路:

125MΩ 符合 15 3井道

及其相关设备 3.4

井道

安全门 (3)门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3.5

井道

检修门 (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无此项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无此项 17 3.7

轿厢与井道壁距离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0.15m,对于局部高度小于0.50m或者采用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0.20m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 3.10

极限

开关 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符合 20 3.11

井道

照明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符合 21 3.12

底坑

设施



装置 (1)底坑底部应当光滑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符合 (3)底坑内应当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符合 22 3.14

限速绳

张紧

装置 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符合 23 3.15

缓冲器

(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 (2)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符合 (3)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允许垂直距离:_350_mm 符合 24 4

轿









(平



重) 4.1

轿顶

电气

装置

(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 (2)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3)轿顶保持清洁,防护栏安全可靠。 符合 25 4.3

安全窗(门) 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符合 26 4.5

对重

(平衡重)块 (1)如果对重(平衡重)块可靠固定。 符合 (2)具有能够快速识别对重(平衡重)块数量的措施(例如标明对重块的数量或者总高度) 符合 27 4.6

轿厢

面积 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上述规定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②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

③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 符合 29 4.8

紧急

照明



报警

装置 轿厢内应当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紧急照明:

(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 30 4.9

地坎

护脚板 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高度:0.78m

宽度:0.83m

31 4.10

超载

保护

装置 电梯应当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内的载荷超过110%倍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75kg)时,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 符合 32 5悬

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 5.1

悬挂

钢丝绳

磨损、

断丝、

变形

情况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

①出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

②一个捻距内出现的断丝数大于下表列出的数值时:

断丝的形式

钢丝绳类型





6×19

8×19

9×19



均布在外层绳股上

24

30

34



集中在一或者两根外层绳股上

8

10

11



一根外层绳股上相邻的断丝

4

4

4



股谷(缝)断丝

1

1

1



注:上述断丝数的参考长度为一个捻距,约为6d(d表示钢丝绳的公称直径,mm)



③钢丝绳直径小于其公称直径的90%;

④钢丝绳严重锈蚀,铁锈填满绳股间隙。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不得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 符合 33 5.2

绳端

固定 悬挂钢丝 5.3

补偿

装置

(1)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 符合 (2)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符合 (3)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还应当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符合 35 5.5

松绳(链)保护 如果轿厢悬挂在两根钢丝绳或者链条上,则应当设置检查绳(链)松弛的电气安全装置,当其中一根钢丝绳(链条)发生异常相对伸长时,电梯应当停止运行 符合 36 5.6

旋转

部件



防护★ 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链轮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6.3





隙 门关闭后,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 符合

见附表 (2)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不大于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45mm。 符合

见附表 38 6.4

玻璃门防拖曳措施 层门和轿门采用玻璃门时,应当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无此项 39 6.5

防止

门夹

人的

保护

装置 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门重新开启。 符合 40 6.6

门的运行与导向 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由于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可能造成层门导向装置失效时,应当设置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 41 6.7

自动

关闭

层门

装置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果层门开启(无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自动关闭装置采用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符合 42 6.8

紧急

开锁

装置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符合 43 6.9

门的

锁紧 (1)层门门锁 ②锁紧动作由重力、永久磁铁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符合 ③轿厢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7mm时才能启动; 符合

见附表 ④门的锁紧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该装置由锁紧元件强制操作而没有任何中间机构,并且能够防止误动作; 符合 (2)如果轿门采用了门锁装置,该装置也应当符合以上有关要求。 无此项 44 6.10

门的

闭合 (1)正常运行时应当不能打开层门和轿门,除非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如果一个层门或者轿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当不能启动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符合 (2)每个层门和轿门的闭合都应当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未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符合 6.11

轿门开门限制及轿门的开启 (1)应当设置轿门开门限制装置,当轿厢停在开锁区域外时,能够防止轿厢内的人员打开轿门离开轿厢; 符合 (2)在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允许的最大制停距离范围内,打开对应的层门后,能够不用工具(三角钥匙或者永久性设置在现场的工具除外)从层站处打开轿门 符合 45 6.12

门刀、

门锁滚

轮与地

坎间隙 轿门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5mm;电梯运行时不得互相碰擦。 符合

见附表 7

无机

房电

梯附

加项

目 7.1

轿顶上或轿厢内的作业场地 (2)设置机械装置机械装置在检修门窗开启的情况下需要从轿内移动轿厢时,在检修门窗的附近设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轿内检修控制装置能够使检查门窗锁定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失效人员站在轿顶时,不能使用该装置来移动轿厢检修门窗的一个尺寸超过0.20m,则井道内安装的设备与该检修门窗外边缘之间的距离小于0.30m2)设置机械制停装置机械制停装置机械制停装置在井道外设置电气复位装置,只有通过操纵该装置才能使电梯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该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操作 7.3

平台上的作业场地 (2)设有平台进入退出工作位置的装置,该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在底坑或者在井道外操作由一个电气安全装置 符合 (3)如果检查维修作业不需要移动轿厢,则设置机械装置机械装置机械装置 (4)如果检查维修作业需要移动轿厢,则设置活动式机械装置来限制轿厢的运行区间,当轿厢位于平台上方时,该装置能够使轿厢停在上方距平台至少2m处当轿厢位于平台下方时,该装置能够使轿厢停在平台下方符合3.2井道顶部空间要求的位置 (5)设置 7.4

附加检修控制装置 (2)如果一个检修控制装置被转换到“检修”,则通过持续按压该控制装置上的按钮能够移动轿厢;如果两个检修控制装置均被转换到“检修”位置,则从任何一个检修控制装置都不可能移动轿厢,或者当同时按压两个检修控制装置上同方向的按钮时,能够移动轿厢 8







































8





























































8







验 8.1

平衡系数试验 曳引电梯的平衡系数应当在0.40~0.50之间,或者符合制造(改造)单位的设计值 8.2

轿厢上

行超速

保护装

置试验★ 当轿厢上行速度失控时,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当动作,使轿厢制停或者至少使其速度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该装置动作时,应当使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符合 8.3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1)轿厢在井道上部空载,以型式试验证书所给出的试验速度上行并触发制停部件,仅使用制停部件能够使电梯停止,轿厢的移动距离在型式试验证书给出的范围内; 符合 (2)如果电梯采用存在内部冗余的制动器作为制停部件,则当制动器提起(或者释放)失效,或者制动力不足时,应当关闭轿门和层门,并且防止电梯的正常启动 符合 49 8.4

轿厢

限速器

-安全钳动作试验 定期检验: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符合 50 8.5

对重

(平衡

重)限

速器-

安全钳

动作

试验 轿厢空载,以检修速度上行,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符合 52 8.6

运行

试验 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发生;对于设有IC卡系统的电梯,轿厢内的人员无需通过IC卡系统即可到达建筑物的出口层,并且在电梯退出正常服务时,自动退出IC卡功能 符合 53 8.7

应急救援试验 (1)在机房内或者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上设有明晰的应急救援程序; 符合 (2)建筑物内的救援通道保持通畅,以便相关人员无阻碍地抵达实施紧急操作的位置和层站等处; 符合 (3)在各种载荷工况下,按照本条(1)所述的应急救援程序实施操作,能够安全、及时地解救被困人员 符合 8.8

空载

曳引力

试验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当不能提升空载轿厢。 符合 54 8.10

上行

制动工况曳引检查 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切断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 符合 55 8.11

下行

制动工况曳引检查 轿厢装载125倍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至行程下部,切断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停 8.12

静态曳引对于轿厢面积超过相应规定的载货电梯,以轿厢实际面积所对应的1.25倍额定载重量进行静态曳引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相应规定的汽车电梯,以1.5倍额定载重量做静态曳引试验,历时10min,曳引绳应当没有打滑现象 8.13

制动试验 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和制动器供电,制动器应当能够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试验后轿厢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注A-11:定期检验仅针对乘客电梯,并且检验类别为B类 无此项 57 9









8.1靴衬及滚轮 靴衬、滚轮保持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符合 58 8.2反绳轮轴承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符合 59 8.3导靴上油杯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符合

声明 检验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驱动电梯》(TSGT7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

检验结论:

电梯自检合格







维修保养期内的改造或重大维修:

按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施工类别的划分,维修保养单位保证,从上次定期检验至今,未对该电梯进行过改造或重大维修。

维保质量:

维修保养单位已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证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真实、准确的填写日常维护保养的相关记录或报告,对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以及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及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

整机运行质量:

经维修保养单位自检,整机设备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并经使用单位确认,可以进行年度定期检验,保证安全、可靠运行。

本电梯自检现场条件完全符合TSG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的要求

































维护保养单位: 维保人员: 资格证号 维保人员: 资格证号 自检人员: 资格证号 审核人员: 资格证号 日期: 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



项目









层站 门刀与层门地坎间隙

mm 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间隙

mm

门锁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mm 轿厢与井道壁距离



mm 轿门与门扇间隙mm

轿门与门套间隙mm

轿门与地坎间隙mm 层门与门扇间隙mm

层门与门套间隙mm

层门与地坎间隙mm

受力间隙mm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大连一诺升降设备有限公司--------2017年2号修改单版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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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WS张伟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