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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T7005-201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含1、2号修改单)(1)
2021-05-25 | 阅:  转:  |  分享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RegulationforLi
ftSupervisoryInspectionandPeriodicalInspection-Escalatorsan
dMovingWalk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12年3月23日再版说明2017年6月12
日,国家质检总局以《关于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等6个安全技术规范第2号修改单的公告》(2
017年第44号),批准对《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含第1号修
改单)修改,重新印制。现《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含第1号修改单
和第2号修改单)以第2版印制,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前言2009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规则的
起草任务书。2010年3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并在苏州召开了本规则的首次工作会议。2010年6月,起
草组在苏州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对本规则初稿进行审议、修订,并于2010年7月形成征求意见稿。2011年3月,根据征求
到的意见,起草组在南京召开第三次会议,对本规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并形成送审稿。2011年9月,根据审议意见,起草组在上海
召开了第四次工作会议,对本规则审定稿进行了讨论和修改,并形成报批稿。2012年3月23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国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本规则的编制工作,遵循了在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
,兼顾我国电梯相关工作现状的原则。本规则明确规定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目的、性质、依
据、适用范围、检验条件、检验周期、程序与要求、内容和方法以及检验结论的合格判定条件,规定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计、制造、安装
、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职责要求,以指导和规范自动扶梯与自动人
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本规则主
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何毅夏勇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李炜薛季爱徐国强黄文和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何永
胜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吕德海北京市海淀区特种设备检测所李赵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庄小雄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宋帆广州奥的斯电
梯有限公司林曼青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温爱民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徐卫玉张晓松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
p://www.aqsiq.gov.cn/目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1)附件A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7)附件B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报告····································
··········(21)附件C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报告···························
···················(28)附件D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34)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
行道第一条为了加强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
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
期检验。前款所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生产(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下同)和使用单位
,以及从事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
ww.aqsiq.gov.cn/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
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
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进行的检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下统称检验)是对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
况的查证性检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的自检记录或者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判定;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中的检验
结论,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相关责任、自主确定设备安全等工作质量的判定。第四条如果出现了有关自动扶梯与自
动人行道生产和检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影响本规则技术指标和要求的特殊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要求。第
五条实施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或者重大修理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
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
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房和转向站等涉及自动扶梯
与自动人行道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自动扶梯与自—1—动人行道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作出记录,
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施工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证施工或者日常维
护保养质量,真实、准确地填写施工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相关记录或者报告,对施工或者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以及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及
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第七条施工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向检验机构提供符合附件A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安排相关的专
业人员配合检验机构实施检验。其中,施工自检报告、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还须另行提交复印件备存。第八条检验机构应当在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监督检验,在维护保养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定期检验。实施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
)对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过程,按照附件A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和方法,对附件B所列项目进行检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二)对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改造和重大修理过程,除对改造和重大修理涉及的附件B中所列的项目进行检验之外,还需对附件C
所列项目(前述改造和重大修理涉及的项目除外)进行检验,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按照附件A的规定;http://www.aq
siq.gov.cn/(三)对于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按照附件A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和方法,对附件C所列项目每年进行
1次定期检验;(四)对于在1个检验周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接到故障实名举报达到3次以上(含3次)的自动扶梯与自动
人行道,并且经确认上述故障的存在影响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安全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可以要求提前进行维护保养单位的年度自行
检查和定期检验;(五)对于由于发生自然灾害或者设备事故而使其安全技术性能受到影响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以及停止使用1年以上的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再次使用前,应当按照本条第(三)项的规定进行检验。但如果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实施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应当
按照本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检验。第九条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项目分为A、B、C三个类别。各类别检验程序如下:(一)A
类项目,检验机构按照附件A的相应规定,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对该类项目进行检验,并与自检记录或者报告对应项目的检验结果
(以下简称自检结果)进行对比,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对项目的检验结论做出判定;不经检验机构审查、检验,或者审查、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二)B类项目,检验机构按照附件A的相应规定,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对该类项目进行检
验,并与自检结果进行对比,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对项目的检—2—验结论做出判定;(三)C类项目,检验机构按照附件A的相应规定
,对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认为自检记录或者报告等文件和资料完整、有效,对自检结果无质疑(以下简称资料审查无质疑),可以确认
为合格;如果文件和资料欠缺、无效或者对自检结果有质疑(以下简称资料审查有质疑),应当按照附件A规定的检验方法,对该类项目进
行检验,并与自检结果进行对比,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对项目的检验结论做出判定。各检验项目的类别见附件A、附件B、附件C,具体的检
验方法见附件A。第十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则规定,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作业指导文件,
并且按照相关法规、本规则和检验作业指导文件的规定,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质量实施严格控制,对检验结果及检验结论的正确性负责
,对检验工作质量负责。第十一条检验机构应当统一制定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原始记录格式及其要求,在本单位正式发布使用。原始记录内
容应当不少于相应检验报告(见附件B、附件C)规定的内容。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国家质
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第十二条检验机构应当配备能够满足本规则附件A所述检验要求和
方法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工具。第十三条检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的规定,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
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批准项目的电梯检验工作。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具有电梯检验员或者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人员应当向
申请检验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或者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受检单位)出示检验资格标识。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不得进行自动扶梯与自动
人行道的修理、调整等工作。第十四条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品,并且遵守施工现场或者使用单位明示的安全管理
规定。第十五条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进行检验时,检验现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标识,并在出入口设置围栏。特殊情况下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计文件对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进行了专门规定的,检验现场的温度、湿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应当
符合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计文件的规定。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危险,检验人员可以中
止检验,但应当向受检单位书面说明原因。第十六条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认真审查相关文件、资料,将检验情况如实记录在原始记录上(
包括已审查文件、资料的名称及编号),不得漏检、漏记。可以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符合”“不符合”“合格”“不合格”“无此项
”等;—3—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即附件A所述检验方法中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下同)必须填写实测数据;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
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遇特殊情况,可以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页”等。原始记录应当注明现场检
验日期,有执行本次检验的检验人员签字,并且有其中一名检验人员的校核签字。检验机构应当长期保存监督检验原始记录和施工自检报告。对于
定期检验原始记录和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检验机构应当至少保存2个检验周期。第十七条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现下列
情况,检验机构应当在现场检验结束时,向受检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见附件D,以下简称《通知书》)
,提出整改要求:(一)施工或者维护保养单位的施工过程记录或者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不完整;(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存在不合格项目;
(三)要求测试数据项目的检验结果与自检结果存在多处较大偏差,或者其他项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
gov.cn/的检验结果与实物状态不一致,质疑相应单位自检能力时;(四)使用单位存在不符合电梯相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的问题
。定期检验时,对于存在不合格项目但不属于按照本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直接判定为不合格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通知书》中应当要求使用
单位在整改完成前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对该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进行监护使用。受检单位或者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及时整改
,并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检验机构提交填写了处理结果的《通知书》以及整改报告等见证资料。检验人员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可以根据情况
采取现场验证或者查看填写了处理结果的《通知书》以及整改报告等见证资料的方式,确认其是否符合要求。对于定期检验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
道,如果使用单位拟实施改造或重大修理进行整改,或者拟做停用、报废处理,则应当在《通知书》上签署相应的意见,并且在规定的时限内反
馈给检验机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对应的相关手续。第十八条检验工作(包括第十七条规定的对整改情况的确认)完成后,或者达到《通知书
》提出时限而受检单位未反馈整改报告等见证材料的,检验机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合格”的,还应当同时出具电
梯使用标志。检验报告的内容、格式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规定(见附件B、附件C),结论页应当有检验、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
机构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检验机构、施工和使用单位应当长期保存监督检验报告。对于定期检验报告,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应当至少保存2
个检验周期。第十九条检验报告中,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应当按照如下—4—要求进行填写:(一)对于要求测试数据的项
目,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实测或者计算处理后的数据;(二)对于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如果经检验符合要求,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
“符合”;如果经检验不符合要求,填写“不符合”;(三)对于C类项目,如果资料审查无质疑,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资料确认符合
”;如果资料审查有质疑,并且进行了现场检验,分别按照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要求填写相应内容;(四)对于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
在“检验结果”栏中做简要说明,难以表述清楚的,在检验报告中另加附页描述,“检验结果”栏中填写“见附页XX”;(五)对于不适用的
项目,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无此项”;(六)“检验结论”栏只填写“合格”“不合格”“—”(表示无此项)等单项结论。第二十条各
类检验项目的合格判定条件如下:(一)A、B类检验项目,审查、检验结果符合附件A中的检验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C
类检验项目,资料审查无质疑并且符合附件A中的检验要求,或者审查、检验结果符合附件A中的检验要求。http://www.
aqsiq.gov.cn/第二十一条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合格判定条件如下:(一)安装监督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并且经检验人员确认
相关单位已经针对第十七条第(一)、(三)、(四)项所述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二)改造或者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或者
改造和重大修理涉及的相关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对于按照定期检验规定进行的项目,除了上次定期检验后使用单位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监护使用的
C类项目之外(使用单位继续对这些项目采取安全措施,在《通知书》上签署了监护使用的意见),其他项目全部合格,并且经检验人员确
认相关单位已经针对第十七条第(一)、(三)、(四)项所述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三)定期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或者B类检验项
目全部合格,C类检验项目应整改项目不超过3项(含3项),相关单位已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向检验机构提交填写了处理结
果的《通知书》以及整改报告等见证资料,使用单位已经对上述应整改项目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在《通知书》上签署了监护使用的意见,并且
经检验人员确认相关单位已经针对第十七条第(一)、(三)、(四)项所述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第二十二条经检验,凡不符合本规则第
二十一条规定的合格判定条件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当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第十八条规定的时限等要求出具检验报告。
对于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受检单位组织—5—相应整改或者修理后可以申请复检。第二十三条检验报告只允许使用“
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四种检验结论。第二十四条对于判定为“不合格”或者“复检不合格”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
道、未执行《通知书》提出的整改要求并且已经超过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结果、检
验结论及有关情况报告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于定期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机构还应当
告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第二十五条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
.cn/第二十六条本规则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12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自动扶梯和
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360号)同时废止。—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
siq.gov.cn/附件A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自动扶梯与自
动人行道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许可范围能够覆盖受检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相应参数;
(2)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
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的
型号和编号,以及梯级或者踏板等承载面板、梯级(踏板)链的型号,并且自动扶梯或11.1在证明文件上有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制造者
自动人行技术制造资料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道安装施工资料A(4)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前审
查相应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梯级或者踏板等承载面资料板、驱动主机、控制柜、梯级(踏板)链的型式试验证书;对于玻璃护壁板,还应
当提供采用了钢化玻璃的证明;(5)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6)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
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注A-1: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应当经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制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专用
章;对于进口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则应当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
aqsiq.gov.cn/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安装单位提供了以下安装资料:(1)安装许可证明文件和安装告知书,许可
范围能够覆盖受检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相应参数;(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
.2安装资料A(4)用于安装该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驱动站、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
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出入口、高度等满足安全要求;(5)施工过程记录和由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制造单位出具或者确认的
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6)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
出、经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7)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审查相应资料。(1)~(4)
在报检时审查,(3)、(4)在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当审查;(5)、(6)在试验时审查;(7)在竣工后审查行道安装
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竣工日期。1注A-2: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应当经安装单位加盖公章技术或者检验专用章资料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提供了以下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资料:(1)改造或者
修理许可证明文件和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告知书,许可范围能够覆盖受检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相应参数;1.3改造、重大修理资料A(2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3)加装或者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型
式试验证书;(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
和验收手续齐全;(6)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合同编号、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
位的施工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审查相应资料。(1)~(4)在报检时审查,(4)在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审查;(5)在试验时
审查;(6)在竣工后审查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竣工日期。注A
-3: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应当经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
aqsiq.gov.cn/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定期检验和改造、重大修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资料:理过程的监(1)使
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督检验时审(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项所述查(1)~(5);文件资料[1
.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以及监新安装自动扶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梯或者自动记录、日常
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人行道的监督报告、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检验进行试验11.4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
改造或重大修理的,1.1、时审查(3)、技术使用资料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4)、(5),以资料
B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及(2)中所需的否决内容);记录表格制定(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自动扶梯与自
动人行道情况[如试验时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使用单位尚未救援预案等;确定,应当由(4)与取得相应资质单位签订
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安装单位提供(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2)、(3)、(4)作业人员证审查内容范本,(5
)相应要求交接备忘录]审查自检结(1)在机房,尤其是在桁架内部的驱动站和转向站果,如对其有内,应当具有一个没有任何永久固定设备的
、站立质疑,按照以22.1维修空间C面积足够大的空间,站立面积不小于0.3m2,其较短一边的长度不小于0.5m;(2)当主驱
动装置或者制动器装在梯级、踏板或者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时,在工作区段应下方法进行现场检验(以下C类项目只描述
现场检驱动当提供一个水平的立足区域,其面积不小于验方法):目与转0.12m2,最小边尺寸不小于0.3m测;必要时测向站量相
关数据2.2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者对人体有危险,应当设置防护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目测C的驱动站或者转向站的
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2.3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当永久固定。照明在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当提供可目测C移动的电气照明装置—
9—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桁架内的驱动站
、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当配备符合下2.4列要求之一的电源插座:目测;万用表电源插座(1)2P+PE型250V,由主电源直接供电;
检测;查验插C(2)符合安全特低电压的供电要求(当确定无须使座型号用220V的电动工具时)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者控制装置
旁,应当2.5主开关B设置一个能够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该开关应当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者检修及维修所
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应当可被锁住或者处于“隔目测;断开主开关,检查照明、插座是否被切断离”位置,在
打开门或者活板门后能够方便操纵2驱动与转2.6辅助设备开关C当辅助设备(例如:加热装置、扶手照明和梳齿板照明)分别单独供电时
,应当能够单独切断。各相应开关应当位于主开关近旁并且有明显的标志目测;操作试验向站在驱动站和转向站都应当设有停止开关,如果驱动
站已经设置了主开关,可以不设停止开关。对于驱2.7动装置安装在梯级、踏板或者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停止开关回分支之间或者设置在转向站外
面的自动扶梯与目测;操作试设置自动人行道,则应当在驱动装置区段另设停止开验B关。停止开关应当是红色双稳态的,有清晰的永久性标识(1
)驱动主机上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2.8号、编号、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或者标对照检查驱主要部件志,铭牌和型式试验
证书内容相符;动主机、控制铭牌(2)控制柜上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柜型式试验B编号、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或者
标志,证书和铭牌铭牌和型式试验证书内容相符—10—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续表
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由施工或者维阻值应当符合下述要求:护保养单位测标称电压
/V测试电压(直流)/V绝缘电阻/M?量,检验人员2.9电气绝缘C现场观察、确认。分别测量动力电路、照明电安全电压≤500
250500≥0.25≥1.00>5001000≥1.00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值2.10接地C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
或者驱动站、转向站起,中性导体(N,零线)与保护导体(PE,地线)应当始终分开目测;必要时测量验证断开主开关,在电源输出端分
别断开各相电源,再2.11闭合主开关,2断错相应当设置断相、错相保护装置;当运行与相序无关启动自动扶驱动保护时,可以不装设错相
保护装置梯或者自动与转B人行道,观察向站其能否运行;调换各相位,重复上述试验驱动主机的电源应当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来切断,接触器
的触点应当串接于供电电路中,如果自动扶2.12中断驱动主机电源的控制C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停止时,任一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断开,应当不
能重新启动。交流或者直流电动机由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时,可以采用一个由以下元件组成的系统:①切断各相(极)电流的接触器。当自动扶
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停止时,如果接触器未释放,则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不能重新启动;②用来阻断静态元件中电流流动的控制装置;③用来
检验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每次停止时电流流动阻断情况的监控装置。在正常停止期间,如果静态元件未能有效阻断电流的流动,监控装置检
查电气原理图是否符合要求;人为使一个接触器不释放、停车,检查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是否重新启动应当使接触器释放并且防
止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重新启动—1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续表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2.13释放制动器能够手动释放的制动器,应当由手的持续力使制动器保持松开的状态操作试验C(1)如果提供手动盘
车装置,该装置应当容易接近,2.14操作安全可靠。盘车装置不得采用曲柄或者多孔手手动盘车轮;目测;操作试装置(2)如果手动盘车装置
是拆卸式的,那么该装置安验2驱动与转向站C装上驱动主机之前或者装上时,电气安全装置应当动作(1)紧急停止装置应当设置在自动扶梯
或者自动人行道出入口附近、明显并且易于接近的位置。紧急停止装置应当为红色,有清晰的永久性中文标识;2.15紧急停止装置B如果
紧急停止装置位于扶手装置高度的1/2以下,应当在扶手装置1/2高度以上的醒目位置张贴直径至少为80mm的红底白字“急
停”指示标记,箭头指向紧急停止装置;(2)为方便接近,必要时应当增设附加紧急停止装目测;操作试验置。紧急停止装置之间的距离应
当符合下列要求:①自动扶梯,不超过30m;②自动人行道,不超过40m3.1周边照明C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
的附近应当有足够的照明。在地面测出的梳齿相交线处的光照度至少为50lx目测;必要时测量(1)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出入
口,应当有充分畅通的区域。该畅通区的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外缘距离加上每边各80mm,该畅通区纵深尺寸从扶手装置端部算起至少为2.
50m;如果该区域的宽3相邻区域3.2出入口C度不小于扶手带外缘之间距离的两倍加上每边各80mm,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2m;
(2)如果人员在出入口可能接触到扶手带的外缘并且引起危险,则应当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例如:目测;测量相关数据①设置固定的阻挡
装置以阻止乘客进入该空间;②在危险区域内,由建筑结构形成的固定护拦至少增加到高出扶手带100mm,并且位于扶手带外缘的80mm
至120mm之间3.3垂直净高度C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者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者胶带上方,垂直净高度应当不小于2.30m;该
净高度应当延续到扶手转向端端部目测;测量相关数据—1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
cn/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应当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
3.4防护挡板B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当设置一个高度不小于0.30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
带上方,并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目测,测量相关数据缘下至少25mm(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3离大于等于400mm的除外)相
邻区域3.5扶手带外缘距离C墙壁或者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80mm,与扶手带下缘的
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25mm目测;测量相关数据3.6扶手带相互邻近平行或者交错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目测;测量相距离人行道,其扶
手带之间的距离应当不小于160mm关数据C4.1扶手带C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者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大于8mm
目测;测量相关数据(1)为防止人员跌落而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外盖板上装设的防爬装置应当位于地平面上方(1000±50)mm
,下部与外盖板相交,平行于外盖板方向上的延伸长度不得小于1000mm,并且确保在此长度范围内无踩脚处。该装置的高度至少与扶手带表
面齐平;(2)当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与墙相邻,并且外4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时,在上、下端部应当安扶手装置和围裙板4.
2扶手防爬/阻挡/防滑行装置B装阻挡装置以防止人员进入外盖板区域。当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为相邻平行布置,并且共用外盖板的宽
度大于125mm时,也应当安装这种阻挡装置。该装置应当延伸到高度距离扶手带下缘25mm~150mm处;(3)当自动扶梯
或者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和相邻的墙目测;测量相关数据之间装有接近扶手带高度的扶手盖板,并且建筑物(墙)和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
300mm时,或者相邻自动扶梯或者倾斜式自动人行道的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大于400mm时,应当在扶手盖板上装设防滑行装置。
该装置应当包含固定在扶手盖板上的部件,与扶手带的距离不小于100mm,并且防滑行装置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大于1800mm,高度不小
于20mm。该装置应当无锐角或者锐边—1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续表项目
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4.3扶手装置要求C朝向梯级、踏板或者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当光滑、平齐。其压条或者镶条的装设方向
与运行方向不一致时,其凸出高度应当不大于3mm,坚固并且具有圆角或者倒角的边缘。围裙板与护壁板之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当没有产
生勾绊的危险目测;测量相关数据4.4护壁板之护壁板之间的间隙应当不大于4mm,其边缘呈圆角目测;测量相间的空隙或者倒角状关数据
C4.5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应当垂直、平滑,围裙板接缝板与板之间的接缝为对接缝。对于长距离的自动人行道,在其跨越建筑伸缩
缝部位的围裙板的接缝处目测C可以采取其他特殊连接方法来替代对接缝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应当设置在梯级、4.6踏板或者胶带的
两侧,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应当不大梯级、踏于4mm,并且两侧对称位置处的间隙总和不大于4板或者胶7mm。目测;测量相扶手带与围裙如
果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者胶带之关数据装置板间隙上,则踏板表面与围裙板下端所测得的垂直间隙应和围B当不大于4mm;踏板或
者胶带产生横向移动时,不允裙板许踏板或者胶带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间产生间隙在自动扶梯的围裙板上应当装设符合以下要求的围裙板防夹装
置:(1)由刚性和柔性部件(例如:毛刷、橡胶型材)组成;(2)从围裙板垂直表面起的突出量最小为33mm,最大为50mm;(3)
刚性部件有18mm到25mm的水平突出,柔性部4.7防夹装置C件的水平突出量最小为15mm,最大为30mm;(4)在倾
斜区段,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前缘连线的垂直距离在25mm和30mm之间;(5)在过渡区段和水平区段,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
级目测;测量相关数据表面最高位置的距离在25mm和55mm之间;(6)刚性部件的下表面与围裙板形成向上不小于25°的倾
斜角,上表面与围裙板形成向下不小于25°倾斜角;(7)末端部分逐渐缩减并且与围裙板平滑相连,其端点位于梳齿与踏面相交线前(梯
级侧)不小于50mm,最大150mm的位置5梳齿与梳齿板5.1梳齿与梳齿板C梳齿板梳齿或者踏面齿应当完好,不得缺
损。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应当至少为4mm,间隙不超过4mm目测;测量相关数据—1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http://www.aqsiq.gov.cn/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6.1扶手带在扶手转向端的扶手带入口处应当
设置手指和入口保手的保护装置,该装置动作时,驱动主机应当不模拟动作试验护能启动或者立即停止B拆下中间部位的梳齿板,用工具使梳齿板
向6.2梳齿板保护B当有异物卡入,并且梳齿与梯级或者踏板不能正常啮合,导致梳齿板与梯级或者踏板发生碰撞时,自动扶梯或者自动
人行道应当自动停止运行后或者向上移动(或者前后、上下),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动作,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能否启动6监控和
安全装置6.3超速保护B(1)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应当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自动停止运行。如果采用速度限
制装置,该装置应当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切断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电源;如果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设计能够防
止超速,则可以不考虑上述要求;(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或
者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1)通过审查相关随机文件、整机型式试验报告等,判断
是否需要设置超速保护装置;(2)对于设置超速保护装置的,由施工或者维护保养单位按照制造单位提供的方法进行试验,检
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6.4非操纵逆转保护B(1)自动扶梯或者倾斜角不小于6°的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当设置一个装置,使其在梯
级、踏板或者胶带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自动停止运行;(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
重新启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由施工或者维护保养单位按照制造单位
提供的方法进行试验,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15—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
/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6.5梯级、踏板或者胶带的驱动元件保护B(1)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者胶带的元件(如
:链条或者齿条)断裂或者过分伸长,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应当自动停止运行;(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
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模拟驱动元件
断裂或者过分伸长的状况,检查动作装置能否使安全装置动作,并且使设备停止运行;检查故障锁定功能是否有效6.6模拟驱动装置
与转驱动装置向装置之间的距离与转向装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发生过分伸长或者缩短的状置之间的伸长或者缩短时,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
行道况,检查动作装置能6监控和安全装置距离缩短保护B应当自动停止运行否使安全装置动作,并且使设备停止运行6.7梯级或者
踏板的下陷保护B(1)当梯级或者踏板的任何部分下陷导致不再与梳齿啮合时,应当有安全装置使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该
装置应当设置在每个转向圆弧段之前,并且在梳齿相交线之前有足够距离的位置,以保证下陷的梯级或者踏板不能到达梳齿相交线;(2)
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
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本条不适用于胶带式自动人行道由施工或者维护保养单位卸除1~2个梯级或者踏板,将缺口检
修运行至安全装置处,检验人员检查:(1)安全装置与梳齿相交线的距离是否大于工作制动器的最大制停距离;(2)动作装置能
否使安全装置动作,并且使设备停止运行;(3)故障锁定功能是否有效—1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
qsiq.gov.cn/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由施工或者维护保养单位卸除1个梯级或者踏板,将缺口运行至返回(1)
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应当能够通过装设分支内与回转6.8梯级或者踏板的缺失保护B在驱动站和转向站的装置检测梯级或者踏板的缺失,
并且应当在缺口(由梯级或者踏板缺失而导致的)从梳齿板位置出现之前停止;(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复位故障锁定,并且操作开关
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者恢复段下部相接的直线段位置后,正常启动设备上行和下行
,检验人员检查:供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1)缺口到达梳齿板位置之前,设备是否6停止运行;监控(2)故障锁定和
功能是否有效安全装置6.9扶手带速度偏离保护B应当设置扶手带速度监测装置,当扶手带速度与梯级(踏板、胶带)实际速度偏差最大
超过15%,并且持续时间达到5s~15s时,使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由施工或者维护保养单位按照制造单位提供的方法
进行试验,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停止其中一台6.10自动扶梯或者多台连续自动人行道,其并且无中间出口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
人行道停多台连续并且无中间出口或者中间出口被建筑出口(例如闸门、防火门)阻挡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其中的任意一台停止运行
时其他各台应当同时停止他设备应当同时停止;或者由施工或者维护保养单位按照制造单位提供止保护的方法进行试B验,检验人员
现场观察、确认—1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
方法(1)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安装楼层板防倾覆装置、螺栓固定等),防止楼层板因人员踩踏或者自6.11检修盖板和楼层板B重的作
用而发生倾覆、翻转;(2)监控检修盖板和楼层板的电气安全装置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之一:①移除任何一块检修盖板或者楼层板时,电气
安全装置动作;②如果机械结构能够保证只能先移除某一块检修目测;开启检修盖板、楼层板,观察驱动主机能否启动盖板或者楼层板时
,至少在移除该块检修盖板或者楼层板后,电气安全装置动作6(1)应当设置制动系统监控装置,当自动扶梯或者由施工或者维监控6.12自动
人行道启动后制动系统没有松闸时,驱动主机护保养单位按和制动器应当立即停止运行;照制造单位提安全松闸故障(2)该装置动作后,只有手动
复位故障锁定,并且供的方法进行装置保护操作开关或者检修控制装置才能重新启动自动扶试验,检验人B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即使电源发生故障或
者恢复供员现场观察、电,此故障锁定应当始终保持有效确认6.13附加制动器B(1)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自动扶梯或者倾斜式自动
人行道应当设置一个或者多个机械式(利用摩擦原理)附加制动器:①工作制动器和梯级、踏板或者胶带驱动装置之间不是用轴、齿轮、多排链
条、多根单排链条连接的;②工作制动器不是机—电式制动器;③提升高度超过6m;④公共交通型。(2)附加制动器应当功能有效目测;由施
工或者维护保养单位按照制造单位提供的方法进行试验,检验人员现场观察、确认应当设置符合以下要求的检修控制装置:(1)在驱
动站和转向站内至少提供一个用于便携式控制装置连接的检修插座,检修插座的设置能够使检修7.1控制装置到达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任何
位置;7检修控(2)每个检修控制装置配置一个符合以下要求的停止检修制装置开关:目测检查装置的设置①手动操作;C②有清晰的位置标记;
③符合安全触点要求的安全开关;④需要手动复位。(3)检修控制装置上有明显的识别运行方向的标识—1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
ttp://www.aqsiq.gov.cn/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1)控制装置的操作元件应当能够防止发生意外动作
,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运行应当依靠持续操作。使用检修控制装置时,其他所有启动开关都不起作用;(2)当连接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
时,所有检修控制装置都不起作用;(3)检修运行时,电气安全装置(6.7,6.8,6.9,6.10,6.11和6.12所述除外
)应当有效。77.2检修控对于允许按照GB16899—1997及更早期标准生产检修制装置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可以按照以下
要求检手动试验装置的操作验:C(1)控制装置的操作元件应当能够防止发生意外动作,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运行应当依靠持续操作。使用
检修控制装置时,其他所有启动开关都不起作用;(2)所有检修插座应当这样设置:即当连接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时,或者都不起作用,或者
需要同时都启动才能起作用;(3)安全开关和安全电路应当仍起作用8.1采用待机运行(自动启动或者加速)的自动扶梯或待机运行者自动人行
道,应当在乘客到达梳齿和踏面相交线目测检查C之前已经启动和加速8采用自动启动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当乘客自动从预定运行方向相反
的方向进入时,应当仍按照预启动停止、8.2运行时间C先确定的方向启动,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10s。当乘客通过后,自动扶梯或者自动
人行道应当有足测量检查够的时间(至少为预期乘客输送时间再加上10s)才能自动停止运行—19—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
://www.aqsiq.gov.cn/续表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当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
标牌须包括以下内容:9.1使用须知B①应拉住小孩;②应抱住宠物;③握住扶手带;④禁止使用非专用手推车(无坡度自动人行道除目测检查9
标志外)。这些使用须知,应当尽可能用象形图表示应当至少在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一个出入9.2产品标识C口的明显位置,设有标注以
下信息的产品标识:①制造单位名称;②产品型号;③产品编号;目测检查④制造年份用秒表、卷尺、同10.1速度偏差C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
下,梯级、踏板或者胶带沿运行方向空载时所测的速度与名义速度之间的最大允许偏差为±5%步率测试仪等仪器测量或者计算梯级、踏板或
者胶带的速度,检查是否符合要求1010.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C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于梯级、踏板或者胶带实际速度的允许偏差
为0~+2%用同步率测试仪等仪器分别测量左右扶手带和梯级、踏板或者胶带速度,检查是否符合要求运行检查10.3制停距离
B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的制停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空载和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扶梯:名义速度制停距离范围0.50m/s0.20m
~1.00m0.65m/s0.30m~1.30m0.75m/s0.40m~1.50m②空载和有载水平运行或者有载向下运行的自动人
行道:名义速度制停距离范围0.50m/s0.20m~1.00m0.65m/s0.30m~1.30m0.75m/s0.40m~1.5
0m0.90m/s0.55m~1.70m制停距离应当从电气制动装置动作时开始测量。(1)仪器测量;(2)标记测量。自动扶
梯监督检验时进行有载制动试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时仅进行空载制动试验;定期检验时只做空载试验—20—附件B报告编
号: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使用单位名称:设
备代码:设备类别:设备品种:施工类别:(安装、改造、重大修理)施工单位名称:检验机
构名称:检验日期:(印制检验机构名称)—21—注意事项1.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
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制定,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2.本报告应当由
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修改无效。3.本报告无检验、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
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4.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
.aqsiq.gov.cn/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检验机构
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2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自动扶梯与自动人
行道监督检验报告报告编号:设备品种型号制造单位名称产品编号制造日期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单位许可证明文件编号施工类别(安装、改造、重大修
理)安装地点使用登记证编号使用单位名称维护保养单位名称设备技术参数名义速度m/s名义宽度mm倾斜角°输送能力P/h提升高度m使
用区长度m检验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主要检验仪器设
备检验结论备注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检验人员编制:日期:检验机构核准证号:(检验机构公章或检验专用章)年月日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共页第页—2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报告编号: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及其
内容检验结果检验结论1A1技术资料1.1制造资料(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2)整机型式试验证书(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4)安全保
护装置、主要部件型式试验证书及有关资料(5)电气原理图(6)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2A1.2安装资料(1)安装许可证明文件和告知书
(2)施工方案(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4)驱动、转向站及总体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5)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6)变更设计
证明文件(7)安装质量证明文件3A1.3改造重大修理资料(1)改造(修理)许可证明文件和告知书(2)改造(重大修理)清单和施
工方案、(3)加装、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证书及有关资料(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6)改造(重大修理)质量证明文件4B1.4使用资料(1)使用登记资料(2)安全技术档案(3)管理规章制度(4)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5C2驱动与转向站2.1维修空间(1)机房面积(2)工作区段立足区域面积6C2.2防护7C2.3照明
共页第页—24—报告编号: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检验结论8C2驱动与转向站2.4电源插座9B2.5主开关10C
2.6辅助设备开关11B2.7停止开关设置12B2.8主要部件铭牌(1)驱动主机铭牌(2)控制柜铭牌13C2.9电气绝缘14C2
.10接地15B2.11断错相保护16C2.12中断驱动主机电源的控制17C2.13释放制动器18C2.14手动盘车装置(1)设
置(2)电气安全装置19B2.15紧急停止装置(1)设置(2)附加停止装置20C3相邻区域3.1周边照明21C3.2出入口(1)
畅通区域(2)阻挡装置22C3.3垂直净高度23B3.4防护挡板24C3.5扶手带外缘距离25C3.6扶手带距离26C4扶手装置
和围裙板4.1扶手带27B4.2扶手防爬/阻挡/防滑行装置(1)防爬装置(2)阻挡装置(3)防滑行装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http://www.aqsiq.gov.cn/共页第页—25—报告编号: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检验结论28
C4扶手装置和围裙板4.3扶手装置要求29C4.4护壁板之间的空隙30C4.5围裙板接缝31B4.6梯级、踏板或者胶带与围裙板
间隙32C4.7防夹装置33C5梳齿与梳齿板5.1梳齿与梳齿板34B6监控和安全装置6.1扶手带入口保护35B6.2梳齿板保
护36B6.3超速保护(1)设置(2)故障锁定37B6.4非操纵逆转保护(1)设置(2)故障锁定38B6.5梯级、踏板或者胶带的
驱动元件保护(1)设置(2)故障锁定39B6.6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缩短保护40B6.7梯级或者踏板的下陷保护(1
)设置(2)故障锁定41B6.8梯级或者踏板的缺失保护(1)设置(2)故障锁定42B6.9扶手带速度偏离保护43B6.10多台
连续并且无中间出口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停止保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26
—共页第页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报告编号: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44B6监控和安全装置6.11检修盖板和楼层板(1)防止倾覆、翻转措施(2)电气安全装置45B6.12制动器松闸故障
保护(1)设置(2)故障锁定46B6.13附加制动器(1)设置(2)功能47C7检修装置7.1检修控制装置的设置(1)检修插座设
置(2停止开关(3)标识48C7.2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1)检修功能(2)多个检修装置(3)电气安全装置49C8自动启动停止
8.1待机运行50C、8.2运行时间51B9标志9.1使用须知52C9.2产品标识53C10运行检查10.1速度偏差54C10.2
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55B10.3制停距离共页第页注B-1:检验报告中的“检验项目及其内容”一栏中所表述具体项目和内容前面的条文
序号[如1、1.1、(1)]与《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中附件
A的条文序号一致。注B-2:检验报告中的下次检验日期精确到月,只填写至检验日期下一年度的当月。下次检验日期以安装、改造、重大
修理监督检验的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计算。—27—附件C报告编号: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
tp://www.aqsiq.gov.cn/使用单位名称:设备代码:设备类别:设备品种:检验
机构名称:检验日期:(印制检验机构名称)—28—注意事项1.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
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制定,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定期检验。2.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
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修改无效。3.本报告无检验、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
章无效。4.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分别保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
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http://www.aqsiq.gov.cn/检验机构地址:邮政编
码:联系电话:—29—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报
告报告编号:设备品种型号产品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名称使用单位代码使用登记证编号设备使用地点单位内编号安全管理人员改造日期改造单位名
称维护保养单位名称设备技术参数名义速度m/s名义宽度mm倾斜角°输送能力P/h提升高度m使用区长度m检验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
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检验结论备注检验日期下次检验日期
检验人员编制:日期:检验机构核准证号:(检验机构公章或检验专用章)年月日审核:日期:批准:日期:共页第页—30—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报告编号: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检验结论1B1技术资料1.
4使用资料(1)使用登记资料(2)安全技术档案(3)管理规章制度(4)日常维护保养合同(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C2驱动与转向站
2.2防护3C2.3照明4B2.5主开关5C2.6辅助设备开关6B2.7停止开关设置7C2.9电气绝缘8C2.10接地9C2.14
手动盘车装置(1)设置★(2)电气安全装置10B2.15(1)紧急停止装置的设置11C3相邻区域3.1周边照明12C3.2出入口(
1)畅通区域(2)阻挡装置13B3.4防护挡板14C3.5扶手带外缘距离15C4扶手装置和围裙板4.1扶手带16B4.2扶手防
爬/阻挡/防滑行装置(1)防爬装置(2)阻挡装置(3)防滑行装置17C4.3扶手装置要求共页第页—3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http://www.aqsiq.gov.cn/报告编号: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检验结论18C4扶手装置
和围裙板4.4护壁板之间的空隙19C4.5围裙板接缝20B4.6梯级、踏板或者胶带与围裙板间隙21C4.7防夹装置22C5梳齿
与梳齿板5.1梳齿与梳齿板23B6监控和安全装置6.1扶手带入口保护24B6.2梳齿板保护25B6.3超速保护(1)设置★
(2)故障锁定26B6.4非操纵逆转保护(1)设置★(2)故障锁定27B6.5梯级、踏板或者胶带的驱动元件保护(1)设置★
(2)故障锁定28B6.6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缩短保护29B6.7梯级或者踏板的下陷保护(1)设置★(2)故障锁定3
0B★6.8梯级或者踏板的缺失保护(1)设置(2)故障锁定31B★6.9扶手带速度偏离保护32B6.10多台连续并且无中间出口
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停止保护33B6.11检修盖板和楼层板(1)防止倾覆、翻转措施★(2)电气安全装置共页第页—3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报告编号:序号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结果检验结论34
B6监控和安全装置★6.12制动器松闸故障保护(1)设置(2)故障锁定35B6.13附加制动器(1)设置(2)功能36C7检修装置7.1检修控制装置的设置(1)检修插座设置(2)停止开关(3)标识37C7.2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1)检修功能(2)多个检修装置(3)电气安全装置38C8自动启动、停止8.1待机运行39C8.2运行时间40B9标志9.1使用须知41C10运行检查10.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42B10.3制停距离共页第页注C-1:检验报告中的“检验项目及其内容”一栏中所表述具体项目和内容前面的条文序号[如1、1.4、(1)]与《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中附件A的条文序号一致。注C-2:对于允许按照GB16899—1997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标有★的项目可以不检验。注C-3:2.2防护、6.2梳齿板保护、6.4非操纵逆转保护、6.7梯级或者踏板的下陷保护、7.1检修控制装置的设置、7.2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10.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7个项目,对于制造日期为1998年2月1日以前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不作为否决项,按C项处理。注C-4:检验报告中的下次检验日期精确到月,只填写至检验日期下一年度的当月。—33—附件D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编号:(填写受检单位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经检验,你单位(填写设备品种)(产品编号:,使用登记证编号:,单位内编号:,使用地点:),存在以下问题,请于年月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我机构:问题和意见:检验人员:日期:(检验机构公章或检验专用章)年月日受检单位接受人:日期:受检单位联系电话:处理结果:受检单位负责人:日期:(受检单位公章)年月日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人(如涉及):日期:(维护保养单位公章)年月日注D-1:本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检验机构存档,两份送受检单位,其中一份受检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检验机构。如果定期检验时存在B类或者超过3项C类项目不合格,或者受检单位未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检验机构,检验机构还应当报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3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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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WS张伟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