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古城城墙与护城河尺度分析 史料记载的明、清古城城墙和护城河的内容并不系统,在研究中只能将有记载的内容进行归纳。 根据《德安府志》记载,明洪武二年(1369年)随州守御镇抚李富所建的砖城城墙一周六百二十五丈,计三里一百七十步,约合现在的2000米,高二丈五尺,约合现在的8米。 由于战火和洪涝,青城坍塌、重修过数次。其中,清代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对城墙进行了一次重修。据记载,此次重修城墙基址有所扩大,城墙基础地面以下部分宽约3.8米(入土基宽一丈二尺),埋深2米多(深七八尺不等),地面以上部分宽2.5米左右(出土宽八尺),城墙向上用卧砖砌筑,逐步收窄,高6.4米以上(二丈有奇),顶宽约1米(宽三尺),用石头覆盖,周长约2022米(周六百三十二丈)。 据记载,清同治四年(1865年)开始建设的土城周长约3392米(一千零六十丈许,计五里三分),西、南高约9.6米(三丈),东高约8米(二丈五六尺不等),城墙上顶面宽2米左右(上锐六七尺),下底面宽4米左右(下广一丈二三尺)。同时建设了土城护城河,东起近圣门,沿南汉东门,到西霖雨门,周长约4500米(一千四百丈有奇),河面宽19-22米(阔六七丈),外堤高约4.8米(一丈五尺),内堤高约9.6米以上(三丈以上),水深约4.2米(一丈三尺)。
通过搜集、研究街巷名称、社区名称、单位名称等,结合《随州志》等书籍的相关记载基本可以确定明、清时期的古城城墙、护城河、城门、主要楼阁在现状随州城市的区位。这些都将成为护城河保护与两岸环境整治重要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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