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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三顾茅庐时,为什么报那么长一串官职名?

 山阴张侯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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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第37回“司马徽再荐名士 刘玄德三顾草庐”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刘备请诸葛亮出山的场景。

可是,《三国志》中关于“三顾茅庐”的记载只有五个字“凡三往,乃见”。而且严格来说,《三国志》也不是正史。因为三国志的作者陈寿并未完整经历过三国时代,公元223年,63岁的刘备病逝白帝城,而陈寿十年后(公元233年)才出生。

《三国演义》第37回对于三顾茅庐,最精彩的描写如下。

玄德来到庄前,下马亲叩柴门。一童出问,玄德曰:“汉左将军宜城亭侯领豫州牧皇叔刘备特来拜见先生。”童子曰:“我记不得许多名字。”玄德曰:“你只说刘备来访。”

放在今天,这毫无疑问就是尬聊。想想吧,你穿上自认为最帅的西服,带上两个最铁的哥们儿,长途奔波去见一个传说中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人(而且这个人比你小20岁,压根不是一个年代的人!)你觉得凭自己的年龄和资历,完全可以脸不红心不跳地装个逼,谁知道,直接被人家保安无视了。

此时此刻,刘备心里一定泛起一股波澜。我为了表示重视今天的会面,把我所有的官职(无论是实的还是虚的)都报上来了,你个小保安竟然说你记不住;我何尝不想直接说“刘备来访”,问题是天下人又有几个知道我刘备的啊?

如果说刘备是伪君子,那么整部《三国演义》里,他最恨的或许就是这个小童。

如果说刘备不是伪君子,那么这也是《三国演义》中,刘备最注重个人形象的一次会面。

这就像现在的年轻人去相亲,第一次总是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穿上自己最帅气或最美丽的一套衣服(尽管多半都是淘宝包邮),在镜子前反复照半天,花100多块钱做一个自认为最好看的发型(晚上等着吃土吧),甚至连穿什么鞋什么袜子都精心思考一番。为了防止自己不够自信,你还带上两个铁哥们儿给你“壮胆”。

见到相亲对象,你露出优雅而不失礼貌的微笑,说“我在市区三套房,郊区一套小别墅,车子不低于50万,我毕业于XX大学XX学院,现在XX公司担任项目经理……”

结果,人家没等你说完,就直接走了,临走时说“今天我临时有事,下次再联系吧。”

估计此刻,关羽张飞最想说的是:大哥,你有了我们还不够吗,非要屈尊降贵去请这个装神弄鬼的年轻人出山干嘛啊,急了我一把火烧了这破茅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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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的心理素质很强,无论正史还是演义里, 都很强很强。

其实,三国是一段被夸大的历史,从东汉末年军阀割据到魏蜀吴三个国家打来打去,既没促进生产力发展,也没让百姓过上安稳日子,对中国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都没啥推动作用。相反,从东汉末年到西晋统一这段历史是大黑暗大动荡时代,本来中国历史有可能实现日本那样的“万世一系”,永远尊汉朝皇帝为天子,而由权臣长期代理政治,正如日本的天皇和幕府将军。可惜,曹丕篡汉后就没有了这个可能性。

当然,东汉末年那些军阀一开始就只相信武力和暴力,他们才不信什么仁义道德,乱世中实力就是一切,刘备也是如此。

刘备由于仁德,总给人软弱的感觉(加上他爱哭),其实正史上的刘备很猛,他的武力远远被低估了。

三国本来就是一段不重要的历史,所以关于这段历史的正史史料少得可怜,《三国志》中蜀志只有15卷,其他《后汉书》《资治通鉴》中的记载也寥寥可数,而陈寿所作的《先主传》一共也就7000多字。

刘备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先主传》开头就直言,“先主不甚乐读书,喜狗马、音乐、美衣服。”刘备少年时不喜欢读书,喜欢养狗骑马,喜欢听音乐,喜欢漂亮的衣服。这些毫无疑问,都是富家子弟才有的兴趣爱好。

所以,通常说刘备织鞋贩履为生,绝非意味着他就非常落魄。刘备靠编织草鞋为生不假,但很可能他家里雇的有劳动力,并不需要自己亲自下手编织草鞋,只是家里从事这个行业而已。在乱世中,家里有产业,而且从事的是需求量很大的行业(草鞋对于古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任何一个人只要活着就要穿鞋)这出身已经比90%的人好太多了。

之所以刘备显得落魄,一是他那两大对手曹操和孙权以及东汉末年的一帮子军阀出身太过显赫(几乎都是顶级富二代、太子党);二是因为东汉时极为看重风气,就算你家里开的有制鞋厂而且赚了不少钱,但在士人眼里这终究是很粗俗的行业,说出去都不好听;三是因为刘备始终有匡扶社稷、成就王图霸业的情怀,所以他对于家里开办的乡镇企业看不上,也羞于向别人提起。

刘备绝对是有底子的,他的祖父刘雄曾做过东郡范令,父亲刘弘世仕州郡,这样的人一开始的起点就低不到哪里去,只不过他的竞争对手起点更高,这才显得刘备落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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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的仁德不是装出来的,他也没有必要装,因为他发现在乱世中做一个仁德的人,不仅能拥有好名声,还能带来很多实实在在的好处。比如那些誓死追随他的人。

道德能给人带来两种东西,一种是虚的,除了让你有个好名声,被领导树立为“大家学习的榜样”之外,其他啥也没了(比如当代史上的焦裕禄);一种是实的,能给你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刘备已经从仁德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了,他也就没必须要装什么了,所以说刘备是伪君子是基本上不成立的。

当然,光有仁德是没有用的。实际上,年轻时的刘备豪侠任勇,武力卓越,加上从小口出奇言(“吾必当乘此羽葆盖车”),有一定的家底,又喜爱结交豪杰,胸怀匡扶社稷之志,能吸引到关羽、张飞、糜竺这样的朋友和兄弟也就不奇怪了。

为何后世很多人评价刘备都说有高祖之风呢?其实,刘备就是一个翻版的刘邦,只不过两人处在不同时代,一个在秦末,一个在汉末。两人年轻时都颇有些无赖气息,在地方上颇有名望,加上自己行侠仗义,不拘小节,语出惊人,善于自我包装,尤其是刘备武力过人(能让关张这样的万人敌服服帖帖的人,能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白脸书生吗?肯定不是),自然身边能吸引一批人。

根据史书记载,糜竺出身于经商垦殖世家,资产上亿,光是食客、仆从就多达万人,妥妥的一方土豪。徐州牧陶谦病逝后,糜竺把妹妹嫁给了刘备,还赠送给刘备2000仆从、大量金银财物。

有时候我读到史书,实在是为刘备的人格魅力感到匪夷所思。他的人格魅力咋就这么大呢?

《三国演义》就更夸张,罗贯中虚构了一个“恐怖的故事”:

刘备一日到一家投宿,其家一少年出拜,问其姓名,乃猎户刘安也。当下刘安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玄值曰:“此何肉也?”安曰:“乃狼肉也。”玄德不疑,乃饱食了一顿,天晚就宿。至晓将去,往后院取马,忽见一妇人杀于厨下,臂上肉已都割去。玄德惊问,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玄德不胜伤感,洒泪上马。

刘安多崇拜刘备呢?崇拜到为了让穷困潦倒的刘备吃上肉,不惜杀了自己妻子。把妻子手臂上的肉割下来,给刘备做菜吃。

看到这里,谁还能说三国不是一段重口味的历史呢?此事虽然虚构,但在那个年代发生这种事也不稀奇。

就像现在很多年亲人疯狂崇拜鹿晗,疯狂崇拜Angelababy,为了讨自己喜欢的明星欢心,不惜偷父母的钱,给明星买名牌化妆品。

看吧,他们就是这么疯狂。不知道刘备吃着刘安妻子的人肉料理时,心理作何感受。除了哭一场,表示遗憾,貌似也没啥办法。谁让别人都这么崇拜自己呢。

刘备可不是什么屌丝逆袭,你可以说他是平民逆袭,毕竟汉朝国祚衰退,连皇帝都朝不保夕,皇叔的招牌能顶个屁用,和他的那些对手比起来,他算是平民吧,但绝对不是屌丝。

最后,史书记载刘备身高七尺五寸,折合现在约177CM,他那俩结拜兄弟一个将近一米九,一个身高两米多,仅仅往那一站,就给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而这三兄弟里个子最低的恰恰是老大

仅此一点,谁能说他是屌丝呢?就算是现代社会,你如果见到一个一米七多的男生,走到哪身后都有两个姚明一样的高个跟着,口口声声地恭敬地喊他“大哥”,你不吓得赶紧溜掉就不错了,这仗势,简直就是黑社会老大啊。

如果你身边总是有这么一个凶神恶煞一样的猛人跟着,而且恭恭敬敬地喊你大哥,我想,就算你再没钱再落魄,也没人敢小瞧你

所以,刘备三顾茅庐时,充满自信地报上自己的官职,既表示尊重和诚意,也表达一种自信,谁知道被无视了。

大概就是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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