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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婚姻、爱情与性

 禅修缠休 2021-06-01

浅谈婚姻、爱情与性

周国平先生在《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中说:性是肉体生活,遵循快乐原则。爱情是精神生活,遵循理想原则。婚姻是社会生活,遵循现实原则,这是三个完全不同的东西。婚姻的困难在于,如何在同一个异性身上把三者统一起来,不让习以为常麻痹性的诱惑和快乐,不让琐碎现实损害爱的激情和理想。

其实也可以说,性是生理需求,是生存和繁衍的需要;爱情是心理情感需求,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喜爱情愫;婚姻是社会需求产物,它是两个人之间的契约,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和约束。这三者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同时存在。

在现代社会中,通常这三者的产生顺序是:两个人互相吸引,产生爱情。而爱情,会让人产生欲望――既有对情感的,也有对身体的,情到深处的两人发生性关系是水到渠成的事。当两个人之间既有了爱情,又有了性,自然而然会希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是会一起步入婚姻。

许多人都是这样走过来的。这种模式中,我们的爱、性、婚姻只与那一个人有关联。爱能让彼此的性关系更和谐,性是爱的润滑剂,良好的性和爱能使婚姻更稳固,而稳固的婚姻则时刻约束我们,要忠于彼此――不管是情感还是身体。有爱情,有性,有婚姻,这是一种完美的状态。在很多人的婚姻初期都是这样的。

但是,这三者中,爱情和性往往会随着时间而慢慢消逝,因为爱情的保质期很短,而性,随着情感的降温,欲望也会减弱,婚姻中的琐事更会消磨掉彼此的激情,这个时候,就很容易出问题。如果围城之外遭遇新的爱情或性的诱惑,那么婚姻就会岌岌可危。就会变成只有婚姻,但是缺乏爱情或者性(或两者都缺),甚至失去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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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一段婚姻中,既没有爱,也没有性,会怎样呢?

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鲁迅先生和朱安的婚姻中得到答案。

鲁迅先生的原配妻子叫朱安,她在 21 岁时和鲁迅订下了婚事。当然,这是包办婚姻,是鲁迅的母亲帮他订下的亲事。那时鲁迅在外求学,他捎信给朱安,让她放足,上学堂学习。但朱安是一个典型的封建社会里的小脚女人,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直信奉的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并不认为她那样有什么不好,所以她并未按他的要求去做。

7 年后,鲁迅从日本留学归来,和她成婚,却没有和她入洞房,因为他嫌弃她那双“三寸金莲”似的小脚。当然,应该是没有共同的话题。此后,他们一直是分房而睡。

思想观念截然相反的两个人,是很难产生爱情的,如果再没有性,那么这个婚姻也就形同虚设了。

性一方面是人的生理需求,是天性,如果婚姻里无法得到,或者说根本就不是你想要的,那么,向外求就很正常了。

另一方面,性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那就是繁衍子嗣。在中国古代就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一个不能诞育子嗣的女人在家族中是没有地位的,不管是什么原因。孩子是维系家庭的纽带,一个有孩子的家庭往往比没有孩子的家庭更稳固。

所以,后来鲁迅有了许广平,并和她生下了儿子。对于朱安,鲁迅只有一份责任――就是供养她,这是婚姻赋予的责任。

朱安一生都独守空房,一直到死(因为她不愿意离开),其凄凉自不必说。

可见,无性无爱的婚姻,就仅仅是一种束缚,它直接抹杀了你遇到更好生活的可能。

在这段婚姻中,如果朱安能改变自己,放脚,上学堂读书识字,积极融入鲁迅的生活,接近他的精神世界,或许,即便没有爱情,他们也会建立一定的感情,哪怕不那么浓烈;会有性,有自己的孩子,她会拥有一个现实意义上的完整家庭。

即便不能如此,她也能有效提升优化自己,即便自己独自面对这个世界(离婚),也无所畏惧。就像徐志摩的原配夫人张幼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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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张幼仪,她和徐志摩的婚姻就是另外一种模式:无爱情,有性,有婚姻。

张幼仪出身名门,是大家闺秀,但没有裹脚。她 12 岁开始上女子学堂,接受过不少西式教育。 15 岁时辍学嫁给了徐志摩,也是遵循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自然,徐志摩是不爱她的,甚至是鄙弃她的。但他们之间有性,也许是为了传宗接代,张幼仪 18 岁便生下了长子。两年后,出国留学的徐志摩与林徽因坠入情网,不久后就提出了离婚,还逼已有两个月身孕的张幼仪打胎。好强的张幼仪不同意打胎,但毅然同意了离婚。

22 岁时,已有两个孩子的张幼仪,与徐志摩正式签字离婚。

此后,张幼仪赴德国留学,攻读幼儿专业。后又在家人的支持和帮助下,涉足商业,凭借自身突出的能力,她很快便开创了属于自己的精彩,一度成为当时职业女性的典范。

1949 年,张幼仪迁居香港, 遇到了愿意呵护照顾她的苏纪之 。后来 53 岁的她再次步入婚姻,两人相伴相守了 18 年,直到苏纪之病逝 。

纵观她和徐志摩的这段婚姻,我们可以知道,没有爱情的婚姻,即便有性,有孩子,你也阻止不了对方对爱的渴望,一旦他遇到喜欢的人,婚姻便随时面临瓦解的可能。

当然,对方的人品也很重要,遇到徐志摩这种生性浪漫多情又没什么责任心的人,就不用说了;传统的、责任心重、没太多想法自我要求严格的人,或许也能与你相敬如宾一辈子,就是过日子嘛;有想法但还讲良心的人,或许不一定非要和你离婚,但极有可能家外有家。但是,我们要知道,把自己的未来寄托在别人的良心上,是很不保险的事。

现代社会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你能忍受,那就这样耗着,就是不离婚,耗到他老了,蹦Q不动了,自然会乖乖回来,到时你还可以报仇雪恨;如果你不能忍受,就学张幼仪,优雅转身,开创自己的另一片天地,也许转角就能遇到爱;又或者你觉得还能努努力,让他爱上你,或者离不开你,那也是一个办法。毕竟,婚姻是需要努力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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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说的都是有婚姻的几种情况,那么没有婚姻,只有爱情,或者(和)性的呢?

在一段关系中,没有婚姻,只有爱情,没有性,这种纯爱式的关系,注重的是心理和精神上的沟通,说得好听点叫柏拉图式爱情,说得不好听点叫意淫。就像时下很多的网恋,天涯海角的两个人,通过网络交流,彼此不见面,甚至不知道对方真实的年龄和长相,照样爱得肝肠寸断死去活来。

不过这样的爱情往往无法长久。因为爱情会让人产生依赖、占有欲、性欲,长期得不到纾解,迟早要崩。

至于没有婚姻,没有爱情,只有性,这样的关系只能称为性伴侣,或者炮友吧。两个没有感情交流的人,因为生理需要,睡到一张床上,肌肤相亲,做最亲密的事,完事后各奔东西。想想肯定不是长久之计,而且并不安全。

最后一种,没有婚姻,有爱情,有性,这样的关系现在很多:

如果在双方都是单身的情况下,这称之为情侣。这种关系一般有两种可能,一是最后走进婚姻,一是分手。没有谁愿意谈一辈子恋爱。

如果双方都是已婚,或一方已婚另一方单身,则称之为出轨,第三者插足。这种关系大多都是不了了之,经常是鸡飞狗跳,只有极少数会终成眷属,进入婚姻。偷情一辈子难度好像也不小。

说来说去,虽然爱情、性和婚姻可以不一致,可以单独存在,但还是在同一个人身上实现最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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