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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把脉可再生能源发展动向 “十三五”仍需撸起袖子加油干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解读

 易卜拉欣 2021-06-01

把脉可再生能源发展动向 “十三五”仍需撸起袖子加油干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解读

编者按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础和形势、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创新发展方式、完善产业体系、保障措施、投资估算和环境社会影响分析等方面对《规划》做了详尽的要求。

    “十三五”是落实国家2030年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的首个5年规划期,能源转型和践行低碳能源发展路线的脉络更加明晰。《规划》的出台是对可再生能源在能源变革中价值体现的重新梳理及认识,充分体现出国家对可再生能源的重视程度。关乎我国能否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的目标。《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水电将新增装机约达6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5000亿元;我国新增风电装机约8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7000亿元;我国新增各类太阳能发电装机约7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万亿元。而在此基础上,加上生物质发电投资、太阳能热水器、沼气、地热能利用等,我国“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或将新增投资2.5万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长近39%。

    如此大的市场空间,需要在强化技术装备创新、综合统筹规划、示范基地建设先行、开展国际合作、培育内生动力等方面撸起袖子加油干,以确保实现《规划》中的各项任务目标,为节能减排做出可再生能源的应有贡献。本文刊发于《新能源视界》2017年第一期。

可再生能源是能源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球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应用成本快速下降,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许多国家推进能源转型的核心内容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能源转型的重要措施。

悉数“十二五”成就 “十三五”任重道远   

  《规划》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明确了2016年至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创新发展方式、完善产业体系及保障措施,是“十三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指南。

综观国际形势,随着国际社会对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问题日益重视,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加快低碳能源体系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基本趋势,全球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一些国家的主流能源,是国家能源转型、低碳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全球具有战略性的新兴产业,得到了众多国家及环保人士的大力追捧,也为衍生出的新经济竞争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就国内可再生能源利用形势而言,“十二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开始全面规模化发展,进入了大范围增量替代和区域性存量替代的发展阶段。风电、光电等齐头并进,为传统能源替代发挥着积极作用。

2015年,我国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量为4.36亿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10.1%。4.36亿吨标准煤,这一数字可替性的背后是:减排二氧化碳11.3 亿吨,减排二氧化硫0.037亿吨,减排氮氧化物0.032 亿吨,相当于15.4 个三峡电站一年的发电量,如将太阳能热利用等非商品化可再生能源考虑在内,全部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到5亿吨标准煤;作为一个每年消耗45亿吨标准煤的大国来讲,如此巨大的数字对大气污染的“贡献”可见一斑。

提升技术装备水平 彰显大国“智造”风范

工业4.0是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的重要支撑,随着开发利用规模逐步扩大,我国已逐步从可再生能源利用大国向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强国迈进。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将创新摆在了首位,由此可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内生动力培育成为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体现最完满的闭环。

成绩是有目共睹的:我国已具备成熟的大型水电设计、施工和管理运行能力,自主制造投运了单机容量80万千瓦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掌握了500米级水头、35万千瓦级抽水蓄能机组成套设备制造技术;风电制造业集中度显著提高,整机制造企业由“十二五”初期的80多家逐步减少至20多家,风电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关键零部件基本国产化,5-6兆瓦大型风电设备已经试运行,特别是低风速风电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广泛应用于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光伏电池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创造了晶硅等新型电池技术转换效率的世界纪录;建立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光伏发电全产业链,突破了多晶硅生产技术封锁,多晶硅产量已占全球总产量的40%左右,光伏组件产量达到全球总产量的70%左右。技术进步及生产规模扩大使“十二五”时期光伏组件价格下降了60%以上,显著提高了光伏发电的经济性。

综合规划示范先行 为撸起袖子加油干指明方向

《规划》中对水电、风电、热电、光伏、光热、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建设的主要任务给出了明确的指标。

先看看《规划》中对各种能源发展的任务分配情况:“十三五”期间,新增投产常规水电4000万千瓦,新开工常规水电6000万千瓦;全国规划新开工小水电500万千瓦左右;新开工抽水蓄能电站约600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到2020年底,全国风电并网装机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全国太阳能发电并网装机确保实现1.1亿千瓦以上,力争建成太阳能热发电项目500万千瓦,太阳能热水系统累计安装面积达到4.5亿平方米,太阳能热利用集热面积达到8亿平方米。到2020年,生物天然气年产量达到80亿立方米,建设160个生物天然气示范县。建设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村级大型光伏电站,保障28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到2020年,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量达到3000万吨;生物质发电总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年发电量超过900亿千瓦时;生物液体燃料年利用量达到600万吨以上。

供热方面,太阳能利用功效显著,在继续推广太阳能建筑相结合基础上,加快各类中高温、太阳能热利用技术在工业领域应用,满足热水、取暖、蒸汽、制冷等各种品质用热/用冷需要。在适宜地区推广跨季太阳能蓄热工程供热。同时,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供热,鼓励地热能资源丰富地区建立以地热能为主的供热利用体系,在风能资源富集、供热需求量大、电力供应相对过剩的北方地区,扩大清洁电力就地消纳比重,减少煤炭消费

示范区建设方面,支持资源条件好、管理有基础、发展潜力大、示范作用显著地区,以省级、市级、县级或园区级为单位,开展区域能源转型综合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以推进新能源应用、技术集成创新。支持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的西北、西南等省(区)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与省间互济、风光水电等互补协调;支持中东部可再生能源资源一般或相对贫乏但能源消费集中的省份,充分发挥网际输电能力、区域调峰能力,探索实施需求侧管理等综合优化调度运行模式,增加可再生能源消纳比重;示范城市以分布式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为重点领域,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信息统计和监测体系等管理制度,力争城市增量能源消费大部分由新能源提供,加快新能源对存量化石能源消费的替代,提高新能源在城市用能中的消费比重,推动城市能源结构转型。最终实现在示范城市(区)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从《规划》中可以看出几点,一是示范基地建设先行。好钢用在刀刃上,以示范为点,精准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利用当地特有可再生能源产业,杜绝一味求大、求快,模式成功后再进行规模化复制推广。二是统筹兼顾、多能互补融合发展,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地方的产业结构、用能情况决定着地方职能部门是否下大力气、集中力量来培育产业集群,做大规模。这就需要综合统筹现有资源,实现各能源间的互补利用、融合发展,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高效化利用。三是加强创新,尝试能源耦合的运行机制,提高技术水平和系统设计能力,提升系统集成能力和产业配套能力,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业体系。四是建立健全资源收集、加工转化、就近利用(消纳)的分布式生产消费体系。五是电热融合发展,《规划》内容主要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与供热两方面利用为主。随着国家能源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如何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弃水、弃风、弃光等严重现象,成为“十三五”期间实现各种可再生能源有序发展的重要掣肘需要下大力度解决。

与其坐等政策 不如培育内生动力

“十二五”期间,我国陆续出台了光伏发电、垃圾焚烧发电、海上风电电价政策,并根据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情况适时调整了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公布了太阳能热发电示范电站电价,完善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管理体系等。《规划》在为相关机构及企业抛掷了橄榄枝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弃水、弃风、弃光现象严重。

一是以传统能源为主的电力系统尚不能完全满足风电、光伏发电等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的并网运行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大规模并网仍存在技术障碍,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难以有效落实,致使弃水、弃风、弃光现象严重。使国家资金的投入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影响了公众对可再生能源的预期。

二是可再生能源对政策的依赖度较高。可再生能源整体对政策扶持的依赖度较高,一些企业虽已抓住政策东风,但依然处在哺乳期,尚未“断奶”,过度依赖政策及资金补贴红利,在能源结构调整中,化解能源并网成本中没有明确的方向,政策支持虽然能带来短期的效果,但是如果不能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自发的调整,提高竞争力,仅靠政策来活下去,那么这类企业也只是暂且苟活,将在新的竞争中被淘汰出局,成为能源战略转型中的过客。政策是方向、引领、保障,但不是救命稻草,更不能包治百病。

众多事实证明,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能源革命的重要途径,也是在国际上赢得声誉,彰显负责人大国的重要考量因素。目前,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不高,“重建设、轻利用”的情况较为突出,供给与需求不平衡、不协调,虽然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潜力没有充分得到挖掘,但是给新能源企业制造了绝佳的发展机会,新能源企业可充分借助“互联网+”,智慧能源、“一带一路”的行动计划或国家战略,加强创新,培育企业内生动力,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使产品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可再生能源投资产值巨大 环境社会效益迎来新风口

   《规划》指出,为实现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到2020年,基本解决水电弃水问题,限电地区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年度利用小时数全面达到全额保障性收购的要求;建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可再生能源比重及全社会用电量中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的指标管理体系。

“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总投资规模预计达到2.5万亿元,其中水电新增装机约6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5000亿元,新增风电装机约8000千瓦,新增投资约7000亿元,新增各类太阳能发电装机投资约1万亿元。加上生物质发电投资、太阳能热水器、沼气、地热能利用等,“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新增投资约2.5万亿元。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将成为我国能源的重要产业,全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折合7.3亿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量5.8亿吨标准煤。届时,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4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00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430万吨,减少烟尘排放约580万吨,带动就业人口将超过1300万人,其中“十三五”时期新增就业人数超过300万。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均非常突出。

从国家层面,发展目标是方向,需要把任务分解给各责任部门去落实,以确保国家大目标的顺利实现;从企业层面,发展目标是机遇,有多少节能减排的能源替代量,就有多少可再生能源的产业新机遇;从公众层面,发展目标是责任、义务,公民有使用清洁能源的责任,更应有为节能减排贡献微薄之力的义务。

尽管可再生能源目标已明确,但目标在实现的同时,要集众力、齐同心,放眼长远,挖掘潜力,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之策,以防患于未然;更要有一股撸起袖子加油干的韧劲。2.5万亿元的产业投资“风口”,带动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不可小觑,期待企业在公平竞争万亿级市场中,能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作用,推动能源革命早日实现。

结语

绿色产业带动的不仅仅是产业经济的发展,更多受益的是与产业相关的“衍生”经济的发展。以热能及电能利用方式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是对我国区域能源优化布局、综合利用、价值最大化挖掘的体现,将对我国宏观经济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更成为实现传统能源结构利用方式转变的重要动力源。能源革命与创新驱动、一带一路战略是一体多翼,不能分开来看待,应毕其功于一役,实现技术创新升级、产业集群腾飞、国际影响力提升的同步、协调、有序发展,为节能减排目标的早日实现贡献力量。

来源:丁大公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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