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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并不曾从《情人》里读到爱情

 江昭和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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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浪漫的事情,在一个温柔的春日,流连在书柜与书柜之间,抽出一本为之倾倒的书,有一个令人心旌摇荡的好名字——《送给她一朵玫瑰花》,猝不及防“跳”出一张古意盎然的书签,画着灯火辉煌的寺庙,而周围的建筑却一片漆黑,远山逶迤,似京都某个地方。

书签的脚部,四号正楷印着一句诗——叫无数人黯然销魂,或者乍然欢喜的句子——“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文艺青年的个性签名,成熟男人交友软件的ID,亦舒的书名,许嵩的歌,这句诗被无限期地消费,却仍然不减其美感。像一阵穿越千年的雾,时时萦绕在多情众生的心头。

而我与它的机缘,不恰恰正是这一霎“蓦然回首”吗?

在阳光沐浴在身上的刹那,我又想起了曾经目睹过的一次“蓦然回首”。

那是在夏季潮湿的印度支那,那是在一艘鸣着汽笛的轮船上,那是在一个有着些许微风的午后,那时候,一个美丽年轻的法国女孩儿,戴着男式的帽子,穿着单薄的衣衫,朦胧的曲线还怯生生地蜿蜒,不敢太放肆生长,而一个头发梳得光亮的中国男人,穿着象牙白的西装,一步一步朝她走过来……

也许因为前一刻,正巧和大学朋友走在校园路上,聊起了杜拉斯的《情人》,他说是因了王小波的盛赞,所以找来一饱眼福,顺带看了梁家辉倾情演绎的电影,结果得出一个结论,小说很奇怪,看不懂,电影嘛,有不同,但他们的爱情是病态的,畸形的。

我自诩这本小说是读过三遍的,但如果让我厘出个来龙去脉,眉眼分明,我也是做不到的。我只是觉得,他说的不是很通透,很合适,但叫我据理力争,拨开云雾,我也只能望洋兴叹。

反而是文字,让我有思维的空间,让我有落脚的平地。

第一次读,是十七岁,那时候只是被这一段跨越年龄,跨越国界的“特殊”爱情以“千军万马”的势头冲击而眩晕,被小说里赤裸而深沉的爱欲而折服,如果用一个比喻来界定当时的心境,那应该是一只蝴蝶,被困囿在热带森林的蜘蛛网上,遮天蔽日,无力回天。

那是与一日三餐,三点一线生活截然迥异的人生,到那时候我才真正体会到小说的曼妙蜿蜒好处。也就此深深推促我,沉入对外国小说的迷恋深渊里,不可自拔。他们的坦诚,欲望,他们的躁动不安,寂寞丰盛,他们的深邃和病态,让我着迷,诚恳之外,却又不觉得荒淫与可耻。

杜拉斯的魅力,也许正在于一点“幻觉梦寐”般的诗意,一种冷酷无情的诗意,一种绝望深情的诗意。在这种悬浮着许多暗影,水藻,泡沫,游鱼的深沉空间里,一个人的视野会受到前所未有的阻隔,但是头顶矇昧的光明,还是能够赐予飘渺的同情与感动。

她是一个披着面纱的女作家,喜欢将故事以一种忧郁混揉的语调讲述出来。这种“故弄玄虚”,时而“支离破碎”的语境,会相应地形成两种极端,爱她的人深入骨髓,即使不懂,也爱,不爱她的人,却觉得她“高深莫测”,“疑神疑鬼”。

我爱用的一个词语,来形容她的叙述风格,是“梦呓”。所以读她的作品的时候,我总想像自己此时此刻,身在四面白墙的簇拥之下,有十分狭窄逼仄的窗,没有任何装饰和家具,呼吸声都听不到。然后闭着眼睛,她的声音掺合着烟味和海浪声音摇曳进来。

不过《情人》里的爱情,着实让人“无从触碰”。或者说,这部电影里是不是有过“爱情”都是悬而未决的谜题。

在那样忧郁闷热的的地区,那样一个热情敏感的小女孩,遇见一个异国他乡的男人,一个成熟的男人,一个穿着得体的男人,一个探访她女性秘密的男人,一个有钱的男人。

在他的喘息,他的进攻,他的诱惑,他的欲望与绝望交织的视线当中,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女人,而不是一个被拘束在四堵高墙,数学课本,和病态折磨的家庭环境里的前途无望的小女孩儿。

她喜欢这种身份的“跳跃”与“转换”,就像她喜欢那个男人的身体,喜欢他的钱,喜欢被爱的悲哀感觉。这一点,在张爱玲的,确切地说是李安的电影《色戒》里的王佳芝身上,我寻找到了一丝“精魂”。

她爱,因为她渴望被爱。虽然那个男人不自由,从物质到灵魂都不自由,他是一个被传统束缚得过紧的中国男人,但他满足了她青春蓬勃的欲望,像汩汩流淌的清泉。为她寂寞深邃的“阴凉之井”,投下片刻恍惚的涟漪波光。

这个男人来自东方,或者欧洲,这个男人,贫穷得一无是处,或者富甲一方,这些都是不可预料的,但朦胧中暗含着“必定”——他是一个足以成为她为之兴奋骄傲的“谈资”,某种程度上,在神秘莫测的意识领域,她终于与丰满放荡的海伦“匹敌”,她急不可待地渴望炫耀自己的“罗曼史”,她还希望海伦也分一杯羹,她在一旁观赏,像将自己为之丰盈的阳光,炫耀般地赏赐给他人一样。

也就是一个暴发户,在屋子里挂起了莫奈,然后领着亲友参观的“世俗”心态。爱情到底是俗气的,而这个法国小女孩为之神魂颠倒,不能自已的恋爱,反而更俗一点。

所有戏剧性情绪的涌动,并受之无限期地压迫与滋润,是我们青春年月里最无法坐视不理的一团金黄色的火。

在这一团欲望之火的操纵之下,一个法国女孩儿,与一个三十多岁的异国男人,在湄公河畔,哀艳凄仄地缠绵。

这段爱情,其实并不爱好,甚而孤独,越爱越孤独,惶恐,迷乱,绝望——他们是永不会有结局的,除了分别。她背后的一整个“变态的法国式的家庭”,他背后一整个的“变态的中国式的家庭”,两座深不可测的沼泽是他们无论如何也跨越不过去的迷津暗渡。

而真正浪漫诗意的,是杜拉斯讲述这段爱情的口吻,带着缱绻的怀念,是时过境迁的暧昧气息,混合着湄公河寂寞郁热气候的潮湿,是离别时候,客船里忽然飘荡的宁静舒缓的琴声,混合着寂寞流淌的波浪沉沉,才让他们的相遇,相爱,相离,显得异彩纷呈,风情暗生。

更是多年之后他们的重逢,他形容她的美是与日俱增,他形容他的爱是从一而终,他们的故事从头至尾都是“诗意氛围”的产物,离开了那团潮湿的温柔的雾,其实更多的是不合时宜的痛苦苍凉。

女孩从男人那里学会了“沧桑”——我从十八岁那年就老了。

而这正是那个男人出现在她生命里的所有意义,她渴望的,便是这样一种“必要的堕落”。

《圣经》里说,“他带我入筵宴所,以爱为旗在我以上”。这种爱情,是不平等的,是贪婪的,是一个女性对于“进化”的渴望而不得不承担的宿命,为一个男人所驯服,所感化,所统治。

然而杜拉斯骨子里是一个“女性”气质丰沛的作家,她让小女孩儿获得了“新生”——虽然这种新生是一种灵魂的苍老,是一种“分别的残忍”,但是那个男人爱着她,一辈子,她不仅曾经占有过他的身体,而且永远压迫着他的灵魂,她成了男人的宿命。

她记得他,因为是他成全了她的渴望,她会永远想念他,因为他在湄公河为着她,再也不会幸福,她会不会信呢?她当然会,因为他曾经为着爱而在她胸膛之上哭泣。

但是,她所有的爱情,也不过是那一点依依惜别,“蓦然回首”的浪漫姿势而已啊。所以杜拉斯在她的许多小说里,都神魂颠倒,情不自禁地将这段罗曼史重组建构,因为怀念的缘故。而许多荡气回肠的所谓爱情故事,不过只是美在一点蓦然回首时,灯火阑珊处。

我这个残酷的人,差一点将爱情打入了十八层地狱。我形容得如此清冷,虽然窗外阳光丰盛。

《情人》成就了杜拉斯,杜拉斯也成全了《情人》,但是多年之后我重读这本书,却并不曾感到爱情的丰饶美丽。

我想有时候我们容易被幻觉勾引,然后云遮雾绕地假爱之名,就此让许多我们愿意承认的事情落叶归根。

所以华枝春满里的春色盎然,却让我们朦胧了眼睛,不曾窥见底处的瘠薄与寒凉。

虽然我还是在群书之间抽出了《抵挡太平洋的堤坝》,来重温很久之前读杜拉斯所体会过的沧桑与伤感的爱情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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