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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时尚“制造”的我们

 江昭和 2021-06-02

假期这段时间,一口气将十集的《艾米丽在巴黎》走马观花地看完了。

比起之前的《意大利制造》,这部由新近宣布婚讯的莉莉·柯林斯主演的美剧,像是一份甜腻无比的香草冰淇淋,五光十色,浅尝辄止。

套用一句亦舒形容李嘉欣的话——

美则美矣,毫无灵魂

虽然两部剧都在讲述一个职场“菜鸟”型的女主角,如何一步步出奇制胜,最终“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故事,但前者显然更加“精雕细琢”,后者过于借助巧合,令人心生疏离。

虽然女主角个个都是无可指摘的明艳妙人——衣品、对男人的品味、在职场上表现出来的专业能力都可圈可点,但前者显然更容易令人共情。

从气到离家、为了养活自己而混入时尚圈到最后成为杂志社创始人临终钦点的接班人,如此看似“跳脱”的形象设置都比艾米丽一个只会流利无差地说“早上好、晚上好”等零星法语却在一堆法国人中间出其不意地屡建奇功的“空降巴黎营销外援”的角色落地稳健。

更不必提粉丝寥寥仅凭一条有关阴道的Ins而被法国总统夫人翻牌子的跳脱情节了。

但抛开剧情本身的逻辑和现实性,《艾米丽在巴黎》依然有着让人被“爽”到的点。

1、俊男靓女轮番上阵。

哪怕不带着脑子,仅凭眼睛去“观赏”这部剧,也不会失望。

莉莉·柯林斯的颜值毋庸置疑,精致古典的气质令人百看不厌,剧院里着一袭黑色长裙登场,长发束起、头戴珠环,瞬间令人错觉《甜姐儿》里的奥黛丽·赫本现身,浑不知今夕何夕。

让人错觉是贾玲升级版的阿什利·朴扮演的“叛逆富二代”作为艾米丽在巴黎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不仅仅是搞笑担当,动辄爆出虎狼之词,也在一众西方面孔中显得卓尔不群。

而紧随其后出场的卡米尔·拉萨特,长着一张与玛格特·罗比酷肖的面孔,一头金发,格外醒目,谈笑自若、风情独具。

女性角色们各具风情,男性角色也当仁不让。

与艾米丽感情蹉跎的餐厅主厨卢卡斯·布拉沃是典型的欧美帅哥,行走的荷尔蒙指数虽然比与之酷肖的亨利·卡维尔可能要低几个量级,但天赐的好厨艺让这个角色分分钟让人“欲罢不能”。

以及艾米丽那惊鸿一瞥的前男友,五官精致,玉树临风,是在大街上会让人忍不住想回头多看几眼的类型。

再就是“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拉芙香水品牌主理人Luc,虽然外形算不上鹤立鸡群,但是举手投足之间那种翩翩风度,令人心仪。

既然这是一个看脸的时代,那就一次性让你看个够。

2、艾米丽的衣着品味。

《艾米丽在巴黎》这部剧里,很难得地贡献了一个着装品味大多数时候都在线的都市丽人的形象。

没有刻意效仿慵懒简洁的法式风情,艾米丽的着装一直都洋溢着浓浓的小家碧玉风——

吊带长裙露脐装、丝巾项链不能少、衬衣就穿花格子、红配绿也没在怕。

观众很容易看出她对各种红色的痴迷,一如对法国奢侈品牌Chanel。

从服装到包包到配饰,香奈儿山茶花的优雅美丽贯穿始终。

总之,怎么花哨怎么来,性冷淡风不感冒。

虽然艾米丽并非完全意义上的时尚从业者,但作为营销品牌顾问,具备良好的时尚品味也是重中之重。

因为她的职责就是将合作者的产品推销出去。

一个不懂得雕琢打造自己、推销自己的人,如何让人对你的专业技能死心塌地?

3、一路披荆斩棘、出奇制胜地职场晋级。

从刚到巴黎,人生地不熟,不断遭遇cultural shock,被同事领导嫌弃排挤,到在Ins上拥有相当数量的粉丝、在生活中有一起谈天说地八卦交换邪恶小秘密的知心朋友,以及为公司接二连三地招徕名头响亮的客户,完成一个个起初看起来难度系数巨大的“mission impossible”。

就当你为她捏一把汗的时候,她总能够借助现有的资源绝处逢生。

或者是墙上的一颗草莓、或者是楼下的一个半生不熟的邻居、或者是朋友发布的一条Ins......

虽然直到后来她的法语也依然磕磕绊绊,大多数时候还是需要借助英语来为自己“挽尊”,但至少她的专业技能与抗压能力得到了同事以及领导的认可。

这一趟巴黎的工作之旅,至少没有落得悻悻归返的下场。

无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深谙职场的明枪暗箭有多少、刻意刁难的甲方有多刁钻、想要一步步升级有多么辛苦艰难,我们始终乐于看到这样的影视作品。

至少,它满足了我们一部分被现实打压和剥离的欲望。

至于结果是像《穿普拉达的女魔头》里的安妮·海瑟薇,看破时尚圈虚荣浮华背后的空虚、职业天花板所意味的残缺与困顿而倦鸟归巢,亦或者是《意大利制造》里的赖求华,越陷越深、临危受命、一骑绝尘、越走越远,已经不再重要。

我们只能在彼时彼地,做出最利己的选择。

我们也只能在某时某刻,享受自己所渴望拥有的许多。

这是一种本能。

*

当然,无论是《穿普拉达的女魔头》、《意大利制造》,还是《艾米丽在巴黎》,它们都为我们揭开了时尚圈的一层看似宝光流动的窗纱。

平时呼风唤雨、看似刀枪不入的时尚女魔头,其实是个为女儿们心力交瘁、为婚姻筋疲力尽、面容憔悴松弛的老妇人;

出席各种高级场所、享受锦衣华服、沉湎美酒佳肴的时尚从业者或者娱乐圈红人的私生活,或许比你想象得要不堪与糜烂;

而让人艳羡不已的时尚行业,更充斥着各种令人焦头烂额、不为人知的潜规则、职场倾轧、虚荣浮华之风。

每个人都顶着各自的皮囊,掩盖着各自的疮疤,努力不让自己内里的颓靡与虚弱叫别人瞧见。

那些为了“梦”而向这个霓虹世界狂奔的人,许多就像《霓虹恶魔》里的艾丽·范宁,最后被嚼碎得渣都不剩。

他们或许是最光鲜亮丽的一群人,但他们也很可能是内里最千疮百孔的一群人。

他们或许是见过这世界诸多繁华锦绣,甚至已经见怪不怪的人,但他们或许也是最积重难返,无法自拔的那一群人。

他们或许是最眼高于顶、目下无尘的一群人,但他们或许也是最乐于攀比、享受被观赏的一群人。

当然,我说的是或许。

我不是在说某一个人,我说的其实是时尚本身。

时尚呼吸的就是浮华的空气,时尚镶嵌的就是欲望的金粉。

没有浮华、没有欲望,也就没有时尚。

没有装扮、没有虚伪,也就没有时尚。

但时尚不是罪过,时尚只是过分放大了一个人内心蠢蠢欲动的能量。

总有些人慢慢被这种能量所激发、所优化,也总有些人慢慢被这种能量所吞噬、所毁灭。

总有些人像赌徒,收好残余的资本,及时止损,以一个不那么山穷水尽、狼狈狰狞的姿势离场;

也总有些人泥足深陷,等到幡然醒悟,已经积重难返,在时尚以及它所象征着的欲望里变得骨瘦如柴。

时尚,依然是美好的,因为它告诉我们——你应该拥有什么;

时尚,始终是危险的,因为它批判我们——你无法拥有什么。

王尔德说,在这世间,他无法抗拒的,只有诱惑

这看似废话的真理也着实揭露了最可怕的事实——

人很容易就会变成欲望的奴隶

*

七八年前挤出课余时间读《时尚芭莎》、《瑞丽》、《时尚COSMA》的我一定不会想到有一天,自己工作的地点与时尚集团所在的大楼会仅仅只有几步之遥。

常常当我拿着一杯星巴克或者Costa,当我和同事一起吃午餐或者抽烟,总会情不自禁地朝那栋楼眺望。

倒并非怀着朝圣一般的心情,只是每每想到正是在这里,被精心雕琢的欲望、被精粹拔高的生活品质、被粉饰太平的商品化浪潮在暗流涌动,无来由会有一种奇妙的眩晕与满足。

这种眩晕与满足,是青春期的后遗症,也是年岁累积赐予的所谓处世经验,或者说,人生感悟——

时尚看似离许多人的世界遥不可及,但时尚的魔力从来都不会消减退隐。

大多数人未必喜欢以时尚自居,冥冥中却也会不自控地受时尚的驱使。

某种程度上而言,时尚的本质,就是消费社会的本质。

光鲜亮丽、大而无当。

它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世人,人世间的许许多多东西,都有着本质的残缺与危险。

人的欲望本身,就意味着残缺与危险。

我们能够做的,只是在与欲望抗争的生涯里,一点点夺得主动权;

我们能够做的,只是习惯于超越自己的本能,不在欲望里失去自我;

我们能够做的,只是将欲望当成自己的鞭子,是开山拓路的武器,不是让自己身首异处的夺魂索。

在欲望深处,看清你自己。

因为,比追随欲望更高级的永远都是,知道欲望过去之后,能够留下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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