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6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监管”为主题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
6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监管”为主题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经济网记者提问: 针对当前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所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请问国家在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的市场准入方面有哪些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二级巡视员肖芸介绍: 2015年以来,《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相继修订完善,确立了民办教育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的法律依据。 市场监管总局积极配合教育部制定下发了《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配套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审查审批机关的批准许可,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对于未取得办学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 针对当前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业务联动,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严格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登记要求,决不让互联网领域成为法外之地。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当地教育、人社部门明确许可审批标准,做好市场主体登记工作,支持主体发展。 注册助手(djzcxzs) 来源:市说新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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