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一条新闻被气笑了:#两男孩车内窒息家属要求车主担责# 近日,广州两男童无故进入私家车玩耍,因误操作关闭车门窒息死亡。 出事后,男孩的家属表示:私家车主也有责任,“没有关好车门,不然孩子也进不去。”
调查得知,事发车主车锁出现故障已经有一个多月了,车主原计划过段时间年审一起检修,平时不用车就将车停在自家院子里,也没有丢过东西,却万万没想到出现这种意外。 警方通报里,2名男童体表均无外伤,结合现场勘查,事故系2名男童发现车门没锁,就擅自进入玩耍,过程中无意触碰车内门锁按钮导致车门锁死。 因为年龄太小(一个孩子5岁、另一个4岁),不知道怎样脱困,长时间处于高温闷热环境导致脱水性休克死亡。 现在,这起悲剧到底由谁担责,成了难题。 虽然对孩子家人来说,他们承担着巨大的痛苦,但是对车主陈先生来说,无疑是天降横祸。 车主认为,发生这件事与家长失职有关,小孩离开视线两分钟就要警惕,现在自家车也报废了,自己也是受害者。 但男童家属,至今对孩子们为何进入车内感到困惑。家属认为车主不锁车,导致小孩进入有一定责任。 虽然说,孩子没了,家长心里难受,但如此不讲是非,着实让人无语。 为什么国人经常以“死者为大”,“人都死了,父母得多伤心啊”等为理由,不对那些因为自己的疏忽从而导致孩子死亡的熊爹妈们提起公诉? 就像网友的评论: “按照家属的逻辑,太阳也有责任,太热了。” “汽车厂家也有责任,汽车不透气。” 车停在自家院子,孩子自己偷偷进去玩,是非黑白还不明显吗? 埋怨别人并不能解脱自己的罪责,孩子不见几小时,监护人去了哪里?
前几年也有类似事件,11岁男孩偷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家属索赔878万。 孩子自己偷了一辆车,骑行中因为逆行和客车相撞,客车司机负次要责任,被偷了车的ofo也被孩子父母起诉。
小偷偷车逆行被撞死亡,家属起诉被窃者没有锁好车。 起诉ofo的原因里有一条,因为ofo车锁很好开,所以诱使孩子开锁导致悲剧发生,ofo要赔偿。 Excuse me? 这种操作也是活久见。 歹徒当街抢劫年轻女子,被路人看见报警,歹徒是不是可以起诉,年轻女子太柔弱、穿戴太有钱,诱使自己抢劫; 小偷进门偷东西被漏电的电器电死,然后小偷家属是不是可以起诉,谁让你不锁门诱使我偷窃; 这些年类似事故,并不少见。 我们经常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不容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可现实是,有的人总是拿撒泼打滚作为恐吓,拿无耻不要脸当所谓证据。 我们经常惋惜一条鲜活的生命说没就没,但有的人的死亡经常是自作自受。 近几年,网上爆出的“弱者任性”案例真是不少。 高铁上老太霸座辱骂乘务员、公交上老人逼着女孩让座、小孩在地铁随地大小便、明星被强行要求捐款、有能力的人逼着多干活…… 远处也好,身边也罢,弱势群体理应受到我们更多的关爱和包容,但这可不是你肆意妄为的资本。 我们总喜欢粉饰太平,哎,大过年的、都不容易、孩子还小、都是老人…… 其实我们的每一次纵容,都是为以后埋下了祸患,在你这里得到了好处,自然也想在别人那里得到好处。长此以往,日复一日,贪念永远没有尽头。 没人欠你的!!! 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还要严重。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败坏了水的源头。 今年“两会”报告中提到,坚决和“和稀泥”说不,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 为了追求“案结事了”、“息事宁人”,有很多人出现“谁闹谁有理”、“谁弱谁有理”、“谁死谁有理”等做法。 明知道有一方无理,但为迅速了解案件,便“各打五十大板”,看似解决当下的问题,其实埋下了祸患。 网上有句话说:不惩罚作恶,本身就是最大的恶。不保护善良的人的利益,本身就是剥夺所有人的善意。 不能一味地以弱小、贫穷、可怜、年长为“借口”,只有执法部门“刚”起来,正义才能伸张,恶人才会惩处,好人才有好报。 希望车主得偿所愿,没有责任。 文 | 毒哥&星与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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