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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从造型美到寓情美。

 墨品书法网 2021-06-04

艺术都具有审美效果,艺术作品的“美”是对作品审美效果的评判,可以这样说,艺术品有形象的创造、形式把握、技巧运用的美就具有了艺术美。中国书法有形象美和创作的美,蕴含着书写者感情和精神,也就具有了创作美。对于中国书法美,可以单纯从创作美学的视角考察。中国书法美历经数千年的历史,其美有着丰富的美学内涵,它最初主要联结着千汇万状的客观外物,后来又主要联结着复杂微妙的主体情致。

以中国书法史发展为谱系作具体的阶段划分,上游从甲骨文到秦代统一文字后的小篆,这个阶段书法美主要是造型美;中游从汉代到魏晋南北朝,书体发展完备,这个阶段书法美主要是寓情美,如:西汉简牍上的隶书,造型美意味消失,笔歌墨舞的情味却开始突现,至“汉魏有锺、张之绝,晋末称二王之妙”(孙过庭《书谱》),寓情美形成了高峰,但还不是很成熟的;下游从唐代至明清时代,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创作层面看,书法的寓情美已完全臻于成熟。各类书法理论著作大量涌现,创作上开始了碑帖两大阵营,篆隶回归,形式多样。这是从各阶段的宏观上或主流方面划分的,从微观上看,各阶段没有严格的界限,也是相互交叉。

秦代中国统一,小篆成了官方的统一文字,此后书法的发展就以篆书为起点,走向多元化发展。张怀瓘对秦代小篆的论断,评价其为“作楷隶之祖”,高度定位了小篆在文字、书法历史流程中的开创性、本源性意义和继往开来的纽带作用。同时,秦代“书同文字”的统一,强化了书体的抽象性,为后面的楷书、隶书的抽象性开启了源头。这个论断说明,没有小篆符号法式的启发、引导作用,就不可能有楷书、隶书等的抽象书写出现。

由甲骨文、金文、战国时的文字以及小篆等所构成的古文字,它们的作品不可能和秦汉以来形成的非篆,也就是今文字系统相抗衡。象形的造型结构转变为笔画线条结构,诸体如隶书、楷书、行书、章草、今草等,书体丰富风貌各异,书法艺术的寓情美、自由美,在书家的笔下得到了极大的弘扬,书法美形成一个又一个的高峰,名家云集,名作林立数不胜数。

从书法历史看,篆书及其价值、影响不能低估。上观下望,书法美的历史以秦、汉为界回看,篆书创作的造型美至少已经流了一千多年,有着极大的时间跨度。向下篆书名家还绵延不绝,还有那些书写隶书、楷书行草的书法家,笔下颇具的金石、篆籀之气。

再如,历代篆刻家、印学理论家往往也是篆书家,如赵宦光、丁敬、邓石如、陈鸿寿、赵之谦、吴昌硕、齐白石、邓散木……他们多数还是篆书名家。而以他们为代表的篆书、篆刻,可说是书法美历史流程上游的象形造型性在下游的延续和跨门类的支流。

观书法美的历史,上游的篆书系统及其种种延续和影响,都是一种不容忽视的历史存在。可以说,篆书的形质在隶变以后的书法史上并未就此彻底地烟消云散,篆书的内在生命力经过时间的冲洗筛选,仍有其不同形式的历史延续性,并在书法美历史流程的中下游发生一定的影响。

中国书法的性质是多元的、丰富的。

通过中国书法史发展我们知道,隶书的出现是一个古今文字分水岭,隶书的出现是书体的解放。就在其扬弃了模拟象形,造就独立自由的品格。走向富有创造性的新阶段。因此,隶书是篆书的彻底的变革,它是今文字系统的开端,它是楷、行、草的抽象形式之祖。

郑杓《衍极·书要篇》中论述:“草本隶,隶本篆,篆出于籀,籀始于古文,皆体于自然,效法天地。”

隶变以来,诸书体笔画开始“连贯起来”,特别是行草书,积淀为抽象的笔画化的线条。这种抽象的线条性的创作,可尽情的自由发挥,更易于表现情感,更易联结主体心灵。在书法美的历史流程中,由象形为主的造型美转换到以抒写情性为主的寓情美,始于东汉,至晋、唐而走向成熟,这体现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从理论上看,东汉的蔡邕首先把书与情联系起来,至唐代而达到高峰,宋代世家更注重以情写心,是寓情的延续,一直流贯到清末。

关于寓情,这里不得不提酒的作用,有人能借助酒力激发创作灵感,那种微醺的状态下,的确能够给人带来兴奋的状态。祝允明在作品跋中有记载“乘酒漫为书之”“小值杯酒,谈笑久之,不觉至醉,应书旧作”。

像张旭、怀素、苏轼等,酒后创作记载见于一些资料。最值得提起的是唐代两位草书大家张旭、怀素,唐代草圣张旭、怀素均嗜酒,酣醉兴发,或脱帽露顶,或狂呼长叫,或以头濡墨,或奔走踊跃,释智遗形,如痴若狂。

《新唐书▪艺文志》:“旭,苏州人,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或以头濡墨而书。既醒,自视以为神,世号张颠。”

写怀素咏书如:

醉来信手两三行,酲后欲书书不得。(许瑶《题怀素上人草书》)

草圣本须因酒发,笔端应解化龙飞。(杨凝式《题怀素酒狂帖后》)

在宋代,苏轼曾说自己“醉后能作大草,醒后自以为不及”(《题醉草》),他同样把草书作为醉后抒情之具。诗人陆游在诗中也一再写到爱在醉中作草书以抒其情,他是把酒、书和情一愁联系在一起了。陆游不只是借酒消愁,而且是借书驱愁。

张怀瓘《书议》论草书有云:“或寄以骋纵横之志,或托以散郁结之怀。”这一书法寓情说,完全适用于陆游的草书创作。

酒作为一种刺激性的兴奋剂,也是催兴唤情之具,催动灵感,唤起激情,引起创作冲动,它已成为古代书家惯用的感情酿造方式。

诸书体中,行、草书最体现寓情。但不能说隶书、楷书就不具寓情性。其实,它们那应规入矩而又丰富多变的点画用笔,字字独立而又参差连贯的结体章法,和行草书一样,不但表现着书家的功力修养,表现着书家特定的兴会情趣,同样是书家审美个性的确证和感情节律的对象化。不过其节奏较为舒缓,旋律较为平稳,没有行、草那种行云流水或感激豪荡的情势。至于篆书,也未尝不带有一定的寓情质,但它往往被象形造型意味所掩盖或所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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