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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重型柴油车国Ⅵ:管理部门称“如期”,部分省市却“延缓”

 商用汽车 2021-06-05
2021年7月1日,对汽车行业尤其商用车行业而言是一个重要的日子,按照国家标准,我国所有汽车排放标准即将全面进入国Ⅵ(实际为国Ⅵa,下同)时代。
按照国家标准,此前2年和1年,国内燃气车辆(重型)、轻型汽车(油/气及混合)和城市车辆已分别于2019年7月1日、2020年7月1日全面实施了国Ⅵ a排放标准;2021年7月1日起,重型柴油汽车也将全面实施国Ⅵa标准。这标志着我国内燃机汽车(含油/气及混合)自此将全面进入国Ⅵa时代。
注:此处重、轻型汽车界限是以总质量3.5 t为界;排放标准实施节点是以汽车注册登记(上牌)为准。
以往,燃气车辆(重型)、轻型汽车(油/气及混合)和城市车辆实施国Ⅵa的时候,除部分省市比国家标准提前实施外,而未见有延缓实施的;但2021年7月1日,重型柴油汽车已难以全面实施国Ⅵa标准——因为部分省市已宣布延缓国Ⅴ重型柴油车上牌时间,从而给如期全面实施国Ⅵa标准打了一个折扣。且看下面分解。

2016、2018年标准规定:国Ⅵ标准均分2个阶段(a、b)实施,跨度4年
根据GB 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全国新销售汽车实施国Ⅵ标准的时间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所有类别的汽车实施国Ⅵ标准均分为a、b两个阶段,总体跨度4年:2019年7月1日—2023年7月1日。

表1   各类汽车实施国Ⅵ标准(a、b阶段)时间表(按照国家标准)

▲注:轻型汽车,此指Ga≤3.5t的(载客车辆+货车),含汽油、柴油、燃气、混动(解读);重型汽车,此指Ga>3.5 t的(载客车辆+货车),含柴油、汽油、燃气、双燃料(解读);城市车辆,此指主要在城市运行的公交车、邮政车和环卫车等。重型柴油车可理解为“所有重型汽车”中除去燃气车辆(重型)、城市车辆、重型汽油汽车(可忽略不计)之后的部分。(制表/拂晓)

3部委《公告》:重型柴油车如期(2021年7月1日)实施国Ⅵ标准
随着2021年7月1日的临近,汽车行业职能管理部门作了表态。2021年4月25日,生态环境部、工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Ⅵ排放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Ⅵ标准的重型柴油车(生产日期以合格证上传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销售发票日期为准),进口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Ⅵ标准(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2)满足国Ⅵb标准的重型车,应按标准和规范进行远程排放监控数据联网。
这一《公告》陈述了重型柴油车于2021年7月1日如期实施“国Ⅵ”标准的要求。只是,叙说不严谨,本应自2021年7月1日重型柴油车实施国Ⅵa标准,但却没有提到“a”,尽管目前国内重型柴油车大都直接跨过国Ⅵa实施国Ⅵb标准。
    之后,2021年5月26日,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回答媒体提问时介绍了2021年7月起我国将全面实施重型柴油汽车国Ⅵ排放标准的相关情况。他说:据测算,目前我国重型汽车保有量1100多万辆,虽仅占我国汽车保有量的4.4%,但其排放的NOx和颗粒物分别达到汽车排放总量85%和65%。为强化重型汽车排放源头控制,2018年发布的GB 17691-2018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重型柴油汽车国Ⅵ排放标准。
他还说:“我国已于2019年7月1日实施了重型燃气汽车国Ⅵ标准,2020年7月1日实施了轻型汽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等重型城市车辆国Ⅵ标准。2021年7月1日,重型柴油汽车国Ⅵ排放标准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汽车排放标准全面进入国Ⅵ时代,基本实现与欧美发达国家接轨。”
他介绍,为推进标准顺利实施,我国汽车生产企业和相关零部件配套企业开展了大量准备工作,已有38家发动机生产企业的922款发动机、735家汽车生产企业的2万3 744个车型按照重型汽车国Ⅵ标准要求完成了开发和验证,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由上不难看出,环境保护部等部委的态度是: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重型柴油汽车应全面如期实施国Ⅵ标准。
  
部分省市: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上一阶段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延缓1~6个月办理注册登记(上牌)业务
面对即将到来的国Ⅵa标准期限,少数省市出现了“异样”。笔者发现,上海市、天津市、南京市、山东省、河南省等,近期或较早发布通知或通告,普遍要求:一方面如期(个别提前)实施国Ⅵa/b标准,另一方面又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上一阶段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在注册登记(上牌)时间,可以比国家标准时间或本地规定时间延缓1~6个月。其“一定时间” 是指:“上一阶段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需在“国家标准时间(或本地规定时间)”之前,“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允许上一阶段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延缓”上牌,可以理解为延缓国Ⅵ(a)实施。

1.上海市:满足“一定条件”的国Ⅴ重型柴油车,可以延缓6个月注册登记(上牌)
2021年4月29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重型柴油车实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通告》提出:
(1)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对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下同)的重型柴油车实施国Ⅵa标准;对2021年7月1日后(含当日)销售或转入的国Ⅴ标准重型柴油车,停止办理注册登记(即上牌)。
(2)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以计算机系统受理时间为准),下列情形的国Ⅴ重型柴油车仍可办理注册登记:①202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国Ⅴ标准重型柴油车;②2021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已在原车辆注册地车辆管理所办结转出手续的国Ⅴ标准重型柴油车。
即:该《通告》一方面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实施国Ⅵa标准,另一方面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国Ⅴ重型柴油车可以延缓6个月注册登记(上牌)。这2点要求之间其实是存在一定矛盾、两者皆可的。
 

2.天津市:包括满足“一定条件”的国Ⅴ重型柴油车在内的重型汽车,其注册登记(上牌)时间均可以比国家标准时间延后3个月办理
2020年12月28日,天津市市生态环境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第六阶段国家重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称:按照GB 17691-2018,新增重型燃气车自2021年1月1日起(如期)实施国Ⅵb;新增重型柴油车自2021年7月1日起(如期)实施国6a,自2023年7月1日起(如期)实施国6b;城市车辆同样按期执行GB 17691-2018标准。
但《通告》同时对上述所有车型“办理注册登记”的期限,均给予了3个月的延缓:(1)2021年1月1日(不含)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国6a重型燃气车,可于2021年4月1日(不含)前注册登记;(2)2021年7月1日(不含)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国Ⅴ重型柴油车,可于2021年10月1日(不含)前注册登记;(3)2023年7月1日(不含)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国6a重型柴油车,可于2023年10月1日(不含)前注册登记。
对于外地转入本市的相应标准机动车在办理车辆转入业务时,《通告》同样给予了3个月和同一时间节点的延缓。

3.南京市: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国Ⅴ重型柴油车,注册登记(上牌)时间可以延后1个月办理
2021年4月19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称:
(1)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机动车排放标准的6a阶段要求;
(2)2021年6月30日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符合国Ⅴ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以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也即,国Ⅴ标准重型柴油车可以延期1个月注册登记(上牌)。
其实(1)(2)要求同样是有点相互矛盾、两者皆可的。

4. 山东省:满足“一定条件”的国Ⅴ重型柴油车的注册登记(上牌)时间可延后3个月办理
2021年3月23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山东省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家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公告》称:自2021年7月1日起,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新生产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Ⅵ标准;但2021年7月1日前已经销售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但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办理注册登记可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含本日),逾期不予办理。

5.河南省:满足“一定条件”的所有汽车(包括国Ⅴ重型柴油车),其注册登记(上牌)时间均可以比该省“标准”时间延后1个月办理。相比前面几省市,作出“延缓”的时间最早,早了1.5年以上!
2019年4月2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南省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不仅对不同车型作出了如期或提前实施国Ⅵa或国Ⅵb的规定,而且还都可以“有条件地”延缓1个月办理注册登记,明确给出1个月的“过渡期”。具体规定如下:2019年7月1日起:销售和注册的轻型汽车(提前)实施国Ⅵa或国Ⅵb、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燃气汽车(如期)实施国Ⅵa或(提前)实施国Ⅵb,销售和注册的公交、邮政、环卫等城市用途重型柴油车(提前)实施国Ⅵa;2020年7月1日起,生产和进口的公交、邮政、环卫等城市用途重型柴油车(如期)实施国Ⅵa;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如期)实施国Ⅵa。
《公告》还明确:“上述标准实施设1个月过渡期”,即:在“上述标准”(区别于国家标准,笔者注)实施时间之前开具购车发票的,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可以办理注册登记。这其中即包括:国Ⅴ重型柴油车的注册登记(上牌)时间,可以比“上述标准”(2021年7月1日)延后1个月。 
可以看出,上述省市(但不限于)允许上一阶段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在国家标准(/当地标准)之后延缓1~6个月注册登记(上牌)。其中,只有河南省提出了“过渡期”这个词。截至目前作出“延缓”的省市在全国只占少数,但不排除6月内还会有新的省市“加入”。
至于上述省市作出“延缓”的原因,据从经销商处了解,主因在于:主机厂和经销商2021年年初均预期2021上半年用户会大量购买国Ⅴ柴油车,即提前透支一部分2021下半年的市场,毕竟国Ⅵb柴油重卡比国Ⅵ柴油重卡贵3万~3.5万元,而且油耗、尿素耗可能会增加;所以2021年初以来分别加紧生产、引导销售并囤货,市场也确实表现很好:2021年1—5重卡销量达到88.3万辆,同比增长37%,成为近6年同期产量最高的(次高是2020年同期的64.46万辆),但 “销售”出的这些车辆中仍有很多(估计有30万辆)“囤”在经销商手里、而没有全部卖到终端用户手里;而造成“压货”的直接原因是近期以来市场需求乏力以及自4、5月开始逐步进入传统淡季,且看2021年1—5月每月销量:18.34万→11.83万→23.0万→19.3万→15.8万辆。所以,部分省市根据市场调研作出适当“延缓,应该是回应当地车界呼声和人性化设计。不过,因为上述“有条件”的“延缓”政策,预计2021年6月经销商会通过购买“囤积”的国Ⅴ重型柴油车,来延缓国Ⅴ重型柴油车的生命,当成“二手车”伺机再卖给终端用户。

北京市:提前实施国Ⅵ标准,一直是提前实施各级排放标准的全国表率
北京、深圳、广州、上海等都有过提前实施国Ⅵ标准的表现(轻型汽车或重型汽车或城市车辆)。其中,在重型柴油汽车方面,只有北京市等极少数地方提前实施国Ⅵ标准,而且均直接实施国Ⅵb标准 。
2019年6月28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等3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北京市提前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要求:重型燃气车(与国Ⅵa同期,比国Ⅵb提前1.5年)和公交、环卫两个行业重型柴油车(比国Ⅵa提前1年,比国Ⅵb提前4年),于2019年7月1日实施国Ⅵb标准;其余行业重型柴油车(比国Ⅵa提前1.5年,比国Ⅵb提前3.5年)及全部轻型汽油车(比国Ⅵa提前0.5年,比国Ⅵb提前3.5年),于2020年1月1日实施国Ⅵb标准。
同时允许上述类别的国Ⅴ车型,在本《公告》规定时间之前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可以在本《公告》规定日期之后的3个月内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由上看出,北京市实施国Ⅵa比国家标准提前0.5~1.5年,实施国Ⅵb比国家标准提前实施1.5~4年,提前量很大。

实施国Ⅵ标准会带来油耗增加吗?
2021年5月26日,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与国Ⅴ标准相比,重型车国Ⅵ标准要求进一步加严,NOx和颗粒物限值分别减低77%和67%。在降低污染排放的同时,排放标准的升级,也促进了我国排放控制技术与世界标准接轨升级,助力我国汽车和相关零部件行业对外发展。
他还说,对于车主来说,购买国Ⅵ车辆将具备长期的优势:
一是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国Ⅵ车和新能源车一样具有通行优势。另外越来越多的大型优质企业,为了履行社会责任,优选国Ⅵ车进行运输。
二是使用成本更低。国Ⅵ标准中首次增加质保要求,后处理装置等部件发生故障或损坏而导致排放超标,由生产企业负责维修,无需车主承担费用。国Ⅵ标准提出了排放和油耗联合管控要求,不会产生油耗增加的问题。
三是车辆年检省时省事。国Ⅵ标准要求重型车生产企业安装排放远程监控设备。对于远程监控排放合格的车辆,可以根据地方政策免于环保上线检验,这将有效降低检测时间和费用。
另据笔者了解,业界部分人士认为,实施国Ⅵ的车型会出现动力减弱、油耗增加现象,但这并不是普遍现象。究竟如何,还需要看国Ⅵ技术路线和制造水平,看广大用户的实践检验。但即使如此,广大用户还能有其他选项吗?——对于内燃机汽车而言,没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来源:商用汽车杂志社 / 作者:刘海帆、肖献法
版式:Athony / 审核:肖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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