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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前三十年的医疗卫生事业(五)

 茂林之家 2021-06-06

五、发展中医,走中西医结合之路

走中西医结合之路。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毛主席亲自奠定的中国独特的医药学的发展方针。在建国初期,为奠定这一方针,曾克服了中国医药界内部的不少分歧。至今,这一方针仍然是指导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方针。

1、 在民国时期备受摧残的中医

中医在中国源远流长,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形成了一整套独特的中医理论和文化。在西方医学传入中国之前,世世代代的中国人都是靠中医治病的。进入近代以后,随着西方医学在中国的传播,中国人中开始出现一股过分推崇西医,怀疑乃至否定中医的思潮,100多年来,国内围绕着肯定还是否定中医的争论始终没有停止过。

早在1912年,北洋军阀教育部颁布的有关学制和各类学校条例中,就故意“漏列”了中医药学科,引起了全国中医界人士的强烈抗议。1913年,教育总长汪大燮在接见京师医学会代表要求将中医列入医学教育系统时,竟毫不掩饰地说:“余决意今后废去中医,不用中药。所请立案一节,难以照准。”接着,江西当局颁布了取缔中医章程32条。随后,教育部公布了“大学规程”、“医学专门学校规程”和“药学专门学校规程”,仍摒中医于政府教育体系之外。引起各地中医学界民众纷纷集会、通电,抗议政府弃中扬西的政策

1929年2月,国民政府召开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议,通过了西医余云岫等提出的“废止旧医(中医)以扫除医药卫生之障碍案”,另拟“请明令废止旧医学校案”呈教育部,并规定了6项消灭中医的具体办法:这就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 “废止中医案”。

曾留学日本学习西医的余云岫,是废止中医派的代表人物。余云岫提出“废止中医案”的四点理由是:(1)中医理论皆属荒唐怪诞;(2)中医脉法出于纬候之学,自欺欺人;(3)中医无能预防疫疬;(4)中医病原学说阻遏科学化。他多次解释该提案是打算在五十年内逐渐消灭中医,一者任其老死,自然消亡;二者不准办学,使后继无人。

此案一出,中医界人士在全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废止风潮。3月17日(后来定这天为 “国医节”),全国17个省市、242个团体、281名代表云集上海,召开全国医药团体代表大会。社会公众舆论也支持中医界,提出了“取缔中医药就是致病民于死命”、“反对卫生部取缔中医的决议案”等声援口号。一时间群情激愤。国民政府不得不公开表示对中医并无歧视,并面允代表:该提案虽获通过,但暂不执行;改称中医为国医;同意成立“中医学社”。

虽然这次斗争取得了一定胜利,但政府的反中医政策丝毫没有改变,废止中医一直在以变相的手法进行着。不久,教育、卫生两部通令中医禁止参用西药及器械;中医学校降格为中医传习所或中医学社,不准用学校的名称,以限制中医人才的培养;中医医院改为医室等。目的仍是企图逐渐消灭中医。

1935年11月召开国民党第五次代表大会,以冯玉祥为首的国内外82名代表再次提出:政府应对中西医一视同仁,尽快公布《中医条例》;国家医药卫生机关增设中医;允许设立中医学校。1936年1月22日,《中医条例》正式颁布,标志着屡经磨难的中医,总算在医药卫生系统中取得了一个合法地位。

抗战胜利以后,政府变本加厉地对抗战中仅存的中医横加摧残,反中医事件迭起。中医界再次起而反抗,多次发起全国请愿。政府除了不准中医办医院、设学校、登广告外,还设立了审查国医资格委员会,大量原中医从业者因无法满足严苛的资格审查的要求,而被迫停业。

1946年,卫生署规定中医一律称“医士”,不得再称“医师”,并严禁中医使用新药。杭州卫生局还实行污辱性的中医登记,公然在中医执照上加盖“中医不准使用西药以及注射器具,违者吊销执照,撤消资格”,以示歧视。

1946年2月,教育部命令上海市教育局取缔我国最早创办、最具影响的上海中医学院和新中国医学院。9月,教育部再次命令将上述两校及上海中国医学院同时取缔。此讯一出,全国震动,在三校负责人的呼吁下,成立全国中医药请愿团向行政院请愿。国民党政府竟然毫不理会,强令关闭,使这三个在近代中医教育史上最有影响的学校终于没有维持到解放。1947年11月,上海不准中医学校毕业生参加特种中医考试,再次打击中医教育。广东省在民国年间先后开办20多所中医院校,到1947年仅剩1所广东省中医药专门学校。

1947年国医节,长沙组织了500人的示威游行,并向南京政府请愿,要求在宪法中规定中西医平等,各省市设立中医药学校,实行中西医共管卫生权,奖励中医科研,中央拨款补助省级中医院等。郑曼青、谢会东等10人携带行李,冲进南京政府,绝食三天,要求蒋介石亲自答复请愿要求。蒋拒绝不见,代表们被警察强行拖走。

到全国解放前夕,散居在各地的约50万中医从业者,绝大部分已无法继续开业。全国没有一所公立中医院校,更谈不上学术研究,中医书籍出版尤其困难。中药生产听其自生自灭,质量低劣,税多捐重,药店纷纷倒闭。

2、建国初在“如何对待中医”问题上的两种不同意见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如何看待中医”问题上的意见分歧并未消除。当时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的领导层中,仍然有一部分人抱有“中医不科学”的偏见,以致在制订具体政策和指导工作时仍然表现出对中医的歧视。

1950年,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召开。毛泽东主席为会议题词:团结新老中西医卫生工作人员,组成巩固的统一战线,为开展伟大的人民卫生工作而奋斗。该次会议把团结中西医定为卫生工作的重要方针之一,彻底纠正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轻视、歧视、排斥中医的思想,发展了中国独特的传统道德体系。

1951年,卫生部的个别领导公开发表文章,称中医为“封建医”,把中医中药知识看作是封建社会的“上层建筑”,应该随封建社会的消灭而被消灭。这一错误观点流传很广,并得到一些人的支持,成为有些卫生行政部门的干部实行排挤和逐步消灭中医的理论依据。

1951年5月1日卫生部公布的《中医师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与1952年10月公布的《中医师考试暂行办法》,均规定了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和过于苛刻的办法,使大多数中医不能合法执业。由中央卫生部直接领导的中医师资格审查,仅华北地区68个县,即有90%以上的中医师被认为是“不合格”的。对中医师的考试,由于多为西医内容,使得大多数中医师被淘汰。如在天津中医师考试中,其结果仅有十分之一的中医师获得通过。在高等教育中没有中医药这一学科,使得中医药人才的培养问题没有着落。

在国家实行公费医疗制度中,中医药治疗费用不能报销,中医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1951年12月,卫生部发出的《关于组织中医进修学校及进修班的通知》,尽管目的是组织中医进修业务,但讲授的大都是西医课程。对中医的提高和改造要求过高过急,不是从保持中医传统的理论和医疗特色出发来发展中医,而是错误地认为中医必将被西医代替,由城市到乡村,由乡村走向自然淘汰。

针对当时普遍存在的认为中医不科学而歧视、排斥中医的现象,毛泽东在1954年就及时纠正说:“中医对我国人民的贡献是很大的,中国有六万万人口,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人民所以能够生衍繁殖,日益兴盛,当然有许多原因,但卫生保健事业所起的作用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这方面首先应归功于中医。”他又说:“中西医比较起来,中医有几千年的历史,而西医传入中国不过几十年,直到今天我国人民疾病诊疗仍靠中医的仍占五万万以上,依靠西医的则仅数千万(而且多半在城市里)。因此,若就中国有史以来的卫生教育事业来说,中医的贡献与功劳是很大的。祖国医学遗产若干年来,不仅未被发扬,反而受到轻视与排斥,对中央关于团结中西医的指示未贯彻,中西医的真正团结还未解决,这是错误的,这个问题一定要解决,错误一定要纠正。首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思想上要改变。”

1954年7月,毛泽东对卫生部歧视中医的错误又进行了尖锐的批评:“真理的标准是实践。中医尽管有些道理说不明白,欠妥当,但行之有效,这就是真理。重视中医,学习中医,对中医加以研究和整理,并发扬光大,这将是我们祖宗对人类贡献中的伟大事业之一”。

1955年,毛泽东在一次会上又严肃指出:几年来,都解放了,唱戏的也得到了解放,但是中医还没得到解放。中医进修西医化了。看不起中医药,是奴颜婢膝奴才式的资产阶级思想。

为了全面纠正影响中西医团结的错误倾向,毛泽东和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1954年11月,中共中央批转国务院文委党组《关于改进中医工作的报告》。卫生部于1955年2月2日发出《关于取消禁止中医使用白纸处方规定的通知》,旨在取消对中医行医的限制。1956年11月27日,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废除中医师暂行条例的通令》。《通令》称:本部在1951年5月1日公布的《中医师暂行条例》,与党的中医政策精神相违背,使中医工作受到严重损害,特此宣布废除。

1958年10月,毛泽东在对卫生部党组中提出著名论断:“中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加以提高”。从此,国内医药界再无人敢公开反对中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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