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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春萍 | 火葬对生态平衡的破坏不可低估

 阆风苑 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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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春萍北京理工大学学术期刊办公室编审)

责编 许嘉芩 刘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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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语:2019年美国华盛顿州议会出台了RCW68.50.100法案,将“自然有机还原”(natural organic reductions)与掩埋、火化、碱性水解并列为对人类遗骸的终末处置方法。今年,科罗拉多州议会通过SB21-006法案Human Remains Natural Reduction Soil,对“利用加速过程将人体遗骸转化为容器内的基本元素”回归自然及相关拨款事宜做出规定。联系2018、2020年以色列魏茨曼科学研究所研究团队为首的科学家在美国科学院院刊开放获取(在线版)和《自然》杂志上发表的关于“地球生物量分布”(The biomass distribution on Earth)和“全球人造物质量超过所有生物的生物量”(Global human-made mass exceeds all living biomass)的两篇文章可见,这两个法案具有里程碑意义。倡导以自然还原的方式处置人类遗骸,既是大势所趋也是人类文明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为此,找出范春萍30年前发表的这篇“火葬对生态平衡的破坏不可低估”(原发《中国环境管理》1991年第二期,略有修订),解析火葬与生态平衡之间的关系,为理解如上两部美国法案所标志的人与自然关系转变提供借鉴。


火葬,相对于陵墓、坟冢式土葬是一种进步。它有利于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有利于节约耕地,减少土地无谓消耗,因此具有历史的进步意义。但从根本思想上,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从生态平衡上却是一种倒退。故此,火葬的进步意义,只能作为否定之否定环节中的第一个否定对待,必须再次被克服。

图片印度恒河边的露天火葬

一、生态平衡与物流循环

人类作为自然界进化链条的最高环节,达到了自我意识和社会化,取得了雄居于自然界其它物态之上的统治地位。但从本性上,却终难摆脱作为进化系列中一个物种——智人亚种的生物性地位,终难摆脱生态锁链的束缚,受着自然界更深层次规律的支配。

我们所生存的地球(可以肯定,在人类生存可指望的时间内难以找到有效的可替代的生存场所)的自然环境,主要是大气圈、水圈、土壤岩石圈、生物圈几个自然圈层。生物圈存在于土壤岩石圈、水圈和大气圈中,是地球表面全部有机体及与之发生相互作用的环境的总称,生物圈又以一个一个相互联系的作为其功能单位的生态系统的形式而存在。生态系统指一个相互进行物质与能量交换的生物与非生物系统构成的相对稳定的系统,生物圈是所有生态系统的整体。

自然生态系统是一个四级循环的过程:第一级是含有叶绿素的植物,称为生产者;第二级是以植物固定太阳能所得产品为食物的动物,及以动物为食的较高级动物所构成的消费者群体,第三级是微生物群体,它们对植物、动物的排泄物和残体进行分解,把有机物还原给第四级结构——无机界。这些无机物又被绿色植物重新合成为有机物。如此循环往复,能量和物质以生态系统所独有的形式不停息地流动,维持着自身的稳定和平衡,维持着生命系统的存在和繁衍,维持着以太阳能的不断供给为基础的耗散结构及其中的物流循环。

上述结构,在长期的运动过程中,建立起生物圈与生态系统,生态系统与生态系统间的协调与补偿关系,使整个自然界保持一定限度的动态平衡。若某个环节在允许限度内有所变化,整个系统可以进行适当调节,保持原有稳定状态不受破坏。这种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和系统结构较长时间地保持相对稳定的平衡状态即生态平衡。

随着人类的产生和人类社会的发展,生态系统逐步人化、社会化,人类的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搅扰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固有平衡,很多方面已超过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而出现破坏性的发展趋势。这种局面的形成是人类对自然资源、环境、条件等不合理利用的结果。其中火葬是一个不应被忽视却已经被忽视并呈扩大化趋势的内容。

二、火葬对生态平衡的破坏

火葬之对遗体的烧炼在生态意义上是对物流循环的截断。随着人与自然间关系的不断发展,人饲养的动物个体数在自然界动物个体总数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呈上升势趋,而人饲养动物体都是要经过人腹而为人体所吸收。故此,随着野生动物的不断绝灭,整个自然界的动物遗体将越来越多地转化为人体,使人类残体成为生态物流中的一支主流。

生态系统的物流循环,可分为水流、碳流、氮流、磷流及其它许多单项物流。其中任何一种物流对有机体都是不可缺少的,它们都流经四级生态系统中的每一级从而进行不尽的循环。

微生物的分解对象在自然生态系统中无非有植物残叶、残体,动物排泄物和动物残体几大部分。人类社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人口爆炸,生产高度发展的今天,对这几部分对象都产生了冲击。其一是众所周知的人类对木材的高额消费,从很多方面,当然也从物流循环这一方面破坏着生态平衡;其二是植物体和果实的大部分及人养动物体通过人腹转化为人类排泄物和人体,而人类遗体又被烧炼。在生态意义上,烧尸和烧柴结果是一样的,都是人为截断物流循环链条,越过分解者环节,把有机物直接归还无机界,并且是更大的浪费。

因为烧柴总可以利用其产生的能量,而烧尸却不但散失了自身的能量,还要附带浪费许多人力、物力、财力和能源。

之所以说这一截断行为是对生态平衡的破坏,原因在于火葬产物与微生物的分解结果有极大的不同:对于水流和碳流,属于人为加快流速,烧炼后以水蒸汽和CO2的形式散出。虽然与微生物分解的结果一致,但由于气体直接排入空中,不能像土葬那样使之用于润泽土壤。

如果说从水、碳流看,这种破坏作用体现得还不太明显的话,其它物流中所呈现的破坏性则要严重得多了。

对于氮流来说,大气中的氮绝大部分不能被植物动物直接利用,只有苜蓿、大豆等少数带有根瘤菌的豆科植物可以把氮固定,转化为硝酸盐。植物一般只能间接利用以硝酸盐和铵盐形式存在于土壤中的氮,将其转化为氨基酸,再合成为蛋白质。动物借食用植物而取得氮。动植物死后,身体中的蛋白质被微生物分解成硝酸盐和铵盐返回土壤中,且有一部分被反硝化细菌转变成氮分子重新进入大气。人类烧柴和烧尸的结果都是使有机氮氧化为无机的氮氧化合物。这一方面丧失了这部分氮重新被植物利用的价值,截断了生态系统中的氮流;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大气的污染,NOx是大气污染的一个主要成分。

对于磷流来说,磷也是生命必需的重要元素。植物能吸收的也只能是磷酸盐中的磷。它主要来源于微生物对动植物排泄物和残体的分解及磷酸盐矿床的天然侵蚀。天然磷酸盐矿床是非常少的,且可为利用的磷酸盐不断汇入水体流入深海沉积层成为不可再生资源。炼尸又使本可以由微生物分解成可循环利用的磷酸盐中的磷, 变成磷的无机氧化物而脱出于循环链条之外。可见磷流具有更大的脆弱性,更应避免可避免的损失。

同理,炼尸对生命体所必需的其它元素的生态物流都是无情的截断。因为生命易于吸收的形式及微生物分解的结果都是盐类,而烧炼得到的却是一系列污染环境的氧化物。当然,这种由于烧柴、炼尸所造成的生态循环物短缺,还由于人口的激增及人类对物质享受要求的提高而加剧。

为了弥补如上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了满足植物生产有机质的物质需要,人类不得不以化肥补偿地力的不足。这一做法虽然暂时缓解了矛盾,却带来了更深层次的生态破坏,使土地盐碱化、板结化、贫瘠化,不仅造成了对环境的严重污染,还严重地浪费了资源。

地球上现存的50多亿人口的庞大基数,按死亡千分之一计算,每年死亡人口就有几千万。据统计1988年仅我国死亡人口就达650万,按遗体平均重量80斤计,总重达26万多吨。联想到有人从1970年世界人口36.8亿为基数按每35年增长二倍的增长率计算,到公元2705年,整个地球将达到10人/m2,到公元3535年,全世界人体的总重量将超过地球的总重量,这虽然是不可能的,但却足以说明人体在生态物流中的重要程度。

三、火葬应该逐步取消

火葬对于人类意识的更新、思想的解放有其历史的进步意义,有利于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有利于革除宗室观念等。从减轻了压在上面的坟塚、陵墓角度说是对土地的一种解放,但对于地力的维持却无疑于釜底抽薪。

图片图片印度恒河边的露天火葬

火葬最早盛行于古印度,随佛教传入我国,现于我国丧葬形式中占重要地位。

据统计,我国死亡人口火化率达30%,城市更高,天津达82.9%。除火葬外,坟陵式土葬是我国人口的另一主要丧葬形式。目前有关部门正致力于提高火化率。认为火化除思想意识方面的进步作用外,还可消杀病菌,避免坟头占地。

坟头占地也确是一个极大的社会问题。据统计,若以坟均占地0.2亩算,我国每年将损失耕地74万亩左右。可是,火化的负担也不轻,据统计天津仅每年为3万具骨灰盒存放室的投资就达70万元有余,成都每年也要新增骨灰盒l万多具,加之遗体的存放、整容、追悼、火化等需资颇巨。据统计,就目前情况,我国每年需要花丧葬费70亿元,消耗木材200万立方米。可见现行丧葬方式都不甚合理,管理也较为混乱,应该寻找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扬长避短,发挥火葬和土葬各自的优势,然后建立一部丧葬法,加强宣传导向,形成风尚,这也应该成为环境伦理所探讨的问题。

据报道,天津市民政局去年举行了首届海葬仪式,将死者骨灰葬于大海,回归自然,应该说这是一个有益尝试。

从生态意义上说,土葬比火葬具有更多的合理性,它的缺点:一在于可能衍生病菌;二在于坟头占地,而坟头不过是供后人追念的一种标志。其实焚炼既无所谓,又何必在乎那一堆土的标志呢?素布裹身,葬于国土之下,何其安兮。吉林有位作家在宣传革命的人死观,主张在死者下葬处植一绿树,既可美化环境,又可祷其亡灵。

笔者认为,我国目前丧葬管理的主要问题不在于提高火化率,而在于寻找科学合理的途径使死者回归自然,回归人类的本来位置——生态物流链上的一个环节。

建立丧葬法,在农村,改革土葬方式,不留坟头或植树为念,城市开辟丧葬合作区,如以专用车运往防护林营造地等,逐步取消火葬。为了避免一些传染病菌污染土地可以像婚姻法中规定麻疯、痴呆等病患者不得结婚一样,在丧葬法中规定患有某些特定病症的病人不得土葬。

总之,火葬破坏生态平衡确凿无疑,且破坏程度随人口激增、野生生物绝灭而加剧。采取适合的解决办法终将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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