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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讨论:再论消防工作从“二元结构”到“五元结构”的进化。

 Zjfwhpzxz 2021-06-06

摘要:认知决定理念,理念决定行动。以往的消防工作被认知为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二元结构。在分析二元结构认知弊端的基础上,以灾害观而不是燃烧观的角度并结合目标实际提出防火、防灾、灭火、控灾和调查的五元结构,并论述了这种结构进化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消防,结构,进化,火灾,灾害

1.引言。

人们已经习惯于把消防看成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固定词。但如果从“消“”防”二字的概念本源和消防工作所要达到的目的看,把过去消防的防火、灭火二元结构进化为防火、防灾、灭火、控灾的四元结构显然更加科学合理。如果在这个基础上再把“消防”二字连起来作为一个有机整体,那么就需要在它们之间有一个产生链接反馈作用的“第五元”,这个第五元便是火灾调查。

2.二元结构的现实弊端。

之所以把过去的消防看作是二元结构,是因为人们过去一直把消防工作的理念始终放在强调“以防火和灭火为中心”上。久而久之,这种简单地用“火”代替了“火灾”的认知思维就导致了现实工作操作层面上的种种弊端。具体表现为,从防的角度上是重防灾、轻防火,从消的角度上是重灭火、轻控灾。

2.1重防灾、轻防火,源头监管出现漏洞。

2.1.1法规设计上的问题。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以下称规定)是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遵循。对于消防监督检查内容的规定,《规定》的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分别作了明确。梳理之后便会发现,检查的内容主要分为对包括行政许可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制度与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等在内的“软件”检查和包括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在内的“硬件”检查两大方面。

对上述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逐条分析不难发现,真正针对防火而作出的规定很少并且很笼统。“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电气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这些与防火有关的检查内容与围绕可能的点火源和起火物来识别危险因素之间出现偏离,二者之间存在“两张皮”现象和“隔着窗户纸就是捅不破”的问题。相反,对于那些容易被检查和判别的“硬件”,比如消防车道、防火分区、消防设施和器材等,条款规定得相对明确具体。这种未具体体现对用火用电等情况的检查了解、缺少围绕点火源和起火物来进行危险识别的监督检查规定,给监督检查在实际操作上留下了源头监管出现漏洞的可能。

2.1.2监督检查中的漏洞。

从监督检查的实际操作层面看,的确也出现了重防灾、轻防火的源头性监管漏洞。最直观也最有说服力的是,绝大多数消防监督检查所指出的火灾隐患几乎全部集中在了灭火器、消火栓、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自动消防设施等的硬件方面,而这些硬件均是为防灾而设并非为防火而生,只有在着火之后才能用到它们。

对于如何预防着火、防火的风险点在哪等问题,很多的监督检查要么是蜻蜓点水、浅尝辄止,要么干脆只字不提。偏重防灾检查而缺少围绕点火源和起火物这个关键要素所做的防火检查是过去监督检查存在的普遍问题,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过去的消防监督检查是一种“火后防灾式“的检查。

2.2重灭火、轻控灾,灭火战斗行为失当。

2.2.1意识上的“紧急至上“问题。

火灾是一种常见的突发性灾害。

在长期的生存实践中,火灾已经给人类在思想意识的本能上打下了必须紧急响应的鲜明烙印。消防指战员们的体验非常深刻:一接火警便立刻会神经紧绷、热血沸腾。警报一拉、警灯一闪,他们一定会紧急出动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单纯从应对突发火灾的角度看,“紧急至上“的哲学观确实有它的合理性。然而,如果从整体安全观的角度看问题,单纯的紧急至上必须得到修正和限制。过去的消防在出警途中发生了许多交通事故,造成了一些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当然也直接导致了灭火救援的非及时性。分析这些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就会发现,其背后既有某些无法预见的客观因素,也有消防人那种根深蒂固的”紧急至上“的意识在作怪。

比如,尽管法律已经明确规定消防车等特种车辆有道路优先权和特殊通行权,但这种特权的行驶必须以保证安全为前提。如果过度强调“紧急至上”而在潜意识里忽视了安全通行,后果则相当可怕。有观点认为消防车强闯红灯没错,私家车就该让行,如果撞上了,对方负全责。这个观点的错误其实不难甄别。试想,当同一个十字路口恰好出现两辆特种车需要紧急通行时,比如同时出警的来自于不同方向的两辆消防车,比如一辆消防车、一辆救护车,等等,他们都拉了警报、都开了警灯,然后就撞上了,这时的避让责任显然属于双方。

由此可见,缺乏整体安全观的“紧急至上”确实需要反思。

2.2.2行动上的“见火就打“问题。

见火就打,这在绝大多数消防指战员的潜意识里始终被认为绝对正确。尽管在战术上也有阻隔、包抄等做法,但“见火就打”的错误意识并没有真正从理论上和理性上得到纠正。比如,本来楼上的火不大,但等火被扑灭了,楼下却被淹得很惨。比如,某化工火灾处置过程中肆无忌惮地用了大量的泡沫和水,结果在处置了事故的同时却造成了毗邻江河水域的严重污染。再比如,某大楼底层着火,到火灾后期可燃物已基本燃烧殆尽,在它想着也根本着不起来的时候,指挥员仍然秉持见火就打的理念指挥有关人员深入建筑内部消灭余火,结果无形中增大了指战员被意外倒塌的建筑砸压的风险。

人们通常以“意外”为由来解释上述问题。但所谓的意外,其实质也是意识能力所未及。一旦人们认识到“并非所有的燃烧都造成灾害”“灭火不一定能很好地控灾”“灭火行动可能会造成新的更大的灾害”等这些朴素的道理,灭火行动就会变得更加科学理性,基于大安全观的控灾目标也才能得到很好的实现。

3.五元结构的构建过程。

一个哲学命题的构建,一定有它思考过程的轨迹和逻辑。

先是从客观现实中发现了种种问题,而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找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经过分析,笔者认为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在人的认知上。正是因为人们已经在潜意识里习惯于把火灾作为单纯的一个整体概念而不是从灾火和火灾两个层面来看问题,所以才导致了在防火上的“重防灾、轻防火“和在灭火上的”重灭火、轻控灾”。前者误以为防灾就是防火,后者误以为灭火就是控灾,所以才导致了行动上的偏差。因此,防火、防灾、灭火、减灾的“四元”便自然而然地呈现出来。

3.1防火。

防火,顾名思义就是防止着火。

科学已经揭示了着火的必要和充分条件,即,点火源、可燃物和助燃物。在人们通常生活的地球表面,空气中的氧气是可以源源不断供给的助燃物,所以,防火的主要办法通常就是控制点火源和可燃物。要么是量的控制,要么是空间距离上的控制,总之是设法阻止足够的点火源点着合适的可燃物。因此,真正有效的防火一定是把工作的重点聚焦在点火源和可燃物上,而不是其他任何方面。

3.2防灾。

防灾,就是防止着火后蔓延开来造成灾害。

如果防火失败了,火着起来了,那么紧接着从预防灾害的角度就是考虑如何防灾的问题。人们已经在这个方面发明了诸多设施和器材,也采取了许多管用的措施。比如,火灾探测与预警、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灭火设施与器材、疏散设施与逃生装备等等,这些都是人们在防灾层面上的杰作。

3.3灭火。

灭火,就是想办法把火扑灭。

科学研究已经赋予人类用冷却、窒息、隔离、抑制链式反应等手段进行灭火,所以灭火剂、灭火装备与器具等多种多样,灭火战术不断探索创新,灭火效能不断提升。

然而,灭火只是某些时候实现控灾的一个途径,但灭火不一定就能控灾。前者所说的控灾是指灾火直接导致的烧烤和烟熏损失等,后者所说的控灾是基于大安全观所提出的包括前者在内但又不限于前者的所有灾害,比如水渍、污染、倒塌等造成的次生灾害或二次灾害。

火灾是灾害,灾害一旦形成便不会灭失,所以通常所说的“火灾被扑灭”是不准确的,严谨的说法应该是“灾火被扑灭”。

3.4控灾。

这里所说的控灾是基于大安全观所说的包括灾火直接导致的烧烤和烟熏损失等在内的但又不局限于此的所有灾害。当人们意识到水渍、污染、倒塌等次生灾害或二次灾害可能会比火灾本身更严重时,人们的灭火行动就会变得谨慎、理性而科学。

防火、防灾、灭火、控灾的四元结构有了,并且通过论述也能发现,防火是工作起点,火防不住了就用防灾的手段来主动预防灾害扩大。

当火灾突发时,为了减小损失灭火就被提上日程,但灭火绝对不是简单地灭火,灭火行动必须时时处处考虑控灾,控灾是控制所有灾害而不仅仅是火灾。上述四个方面是层层递推的逻辑关系,事实上也与“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相吻合。值得特别说明的是,防灾与控灾完全是两个概念,前者是主动预防,后者是被动行动,前者显然优于后者。

3.5调查。

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是因为人类具有独特的思考能力。

调查,便是思考能力驱使下的一种行为表现。当防火、防灾、灭火、控灾任何一个环节失效或是不很理想的时候,人们便会通过调查研究来加以改进。

所以,火灾调查是实现上述“四元”产生链接反馈并得以不断改进优化的唯一纽带。正因如此,消防工作的整体架构应该是五元而非四元,防火、防灾、灭火、控灾和调查,这才是科学完整的消防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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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构进化的现实意义。

如果承认认知决定意识、意识决定理念、理念决定行动,如果认可上述关于“五元结构”建构的有关论述是科学的,那么就很容易理解消防工作从二元结构进化到五元结构的现实意义。

首先,从二元结构进化到五元结构,把“防”的工作分成了防火和防灾两个层面,人们就不会再继续盲目地顾此失彼。无论是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的修订,还是会议部署、领导讲话和具体的实地监督检查指导,乃至教学、科研等等,都会在“防”的角度上加以细分而同等对待。这个变化的意义无疑巨大而深远。

其次,从二元结构进化到五元结构,把“消”的工作分成了灭火和控灾两个层面,人们就不会再继续盲目地“见火就打”。这个认知层面上的改变,无论是对大安全观视角下的整体灾害控制目标的实现,还是对消防指战员灭火行动的研究与优化,乃至对于保护指战员的人身安全都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

再次,从二元结构进化到五元结构,把调查工作从“防”的范畴单独拿出来与其他四元共同组成五元,这有利于人们对火灾调查工作功能的重新审视,有利于加强火灾调查机构设置、强化火灾调查人才培养,有利于保障调查工作尽量独立而科学地开展。最终,这些有利因素终将汇聚在防和消的水平长进上,让人类抵御火灾的能力大大提升。

总之,在笔者看来,五元结构的构建与提出,是对过去长期维系的二元结构的认知与颠覆,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智慧产物,是人们长期理论研究与实践检验历经深入思考后的理性升华。五元结构的提出,必将成为人类文明的共同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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