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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了人多了,越来越喜欢自然

 写作的思文 2021-06-09

夏至。阳光开始恣意的蔓延开来,打开窗,呼吸着的是有一点点的热,慢慢的到了身上。

出门,邻居慵懒的大果,一只姜黄色的金毛犬,见了我,缓缓的走了过来,趴下,或是熟睡,有微醺的风从它的绒毛上吹过,是惬意的时刻,无人惊扰。

夏日的阳光,不偏不倚的,照耀在每一处角落,对面低层上的露台上长满了黄色的蒲公英小花,低低的,矮矮的,但绝不影响它的美。

犹想起,许多年前的春末,在儿童公园,草坪里一丛丛的油菜花,它们微如草芥,或无人问津,但当你低下来,仔细凝视它们的时候,总是让人感动。

花园里,一处土地已经悄悄的长出了橘黄色的百合,他们和后天培养的完全不同,更加粗粝的枝干上有一、两朵小花,花蕊上也没有粉末,无香,并且还有深深的斑点,后来知晓,原来这叫做斑块百合。

相比那些娇柔芬芳,路旁的花仿佛吸吮了天甘玉露,野生而自然,毫无造作。让人不禁亲近,喜悦。

记得奶奶擅养花,蝴蝶兰、三角梅,兰花。特别是粉紫色的三角梅,一个夏天都尽数绽放,我不太敢去碰它,因为它身上有一颗颗刺,稍有不慎,便扎到了。

但她擅养,也擅挖,经常在陌生的角落、野地带回来几株不知名的野草。虽然,多数以失败告终,但乐此不疲,一次,不知从哪里带回来的月季,满心欢喜的栽下去,但不久就枯萎了。

她淡淡的坐在那里说道,“家花不敌野花香啊。“

后来才知晓,这是俗语了,后一句话说,野花不如家花长。

再后来,被用在了饮食男女之间,成为了不专情的托词了。这也是野花的错么?

林清玄写,悬崖上的一朵野百合,野草和蜂蝶说,你就是一株野草,不要以为自己可以开花了,可野百合什么都不管依旧顽强的开啊开。

汪曾祺写他挚爱的栀子花,栀子花粗粗大大的,又香的掸都掸不开,于是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格不高。

栀子花说:“去他妈的,我就是要这样想,想的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

这都是性情。

见过从前粗粝的人,性情大变,转而温暖多姿起来,养兰花,养水仙,养高雅无比的东西,但没有那样的格,就是附庸风雅了。

也见了养了些贵重的花草,却时刻提心吊胆,吹胡子瞪眼,逢人观赏都要倍加小心的人,如此不过莞尔一笑。

人还是顺着自己的性情活着,如花在野,便是自在。

接触了人多了,越来越喜欢自然。

一个人于山水、溪流、丰林之间,微风阵阵,绿意深邃,感受到的是寂静从容,是内心的惬意安详,偷得浮生半日闲,有时可抵一生。

因为不必扭捏了,就成了自然。

《小森林》里的生活,是极致的向往。

总有一日,我们脚踏着古朴的叮铃作响自行车,穿过山谷,回归田园木屋,吃着最应季的西红柿,爆汁而酸甜,辛勤的播种、耕作,采摘最丰美的蘑菇而欣喜。

一个人或与爱人用心烹饪,以此慰藉生命中那些不容易度过的光阴。

度过。在琐碎细微的小事里,活着的人生啊。

和朋友聊天,他是一个比我更宽和的人,夜,他发来昙花的照片共赏,就在淡淡的月光下,我什么都没说,这已说明了热爱生活的真实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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