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一)工程量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要求 1、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XXX省有关工程计价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计算。 2、材料价格按 年 月份《XXX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价格计取。若造价信息中没有的相关材料价格参考市场价格。 3、无相关定额或信息价可参照的分项:套定额难以组价,可采用市场综合报价形式。 4、工程量清单预算要求统一使用新标杆(格式.zjxm)、广联达软件(格式.GBQ4)等工程预算软件编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在投标报价中计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及采购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用,不能优惠让利,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6、投标报价中的可竞争费用的有关项目不得出现零或负报价。 7、投标人不得采用不平衡方式报价,采用不平衡方式报价在评标时将影响报价排序或中标,评标委员会认定情节严重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8、投标预算报价书封面按要求签字盖章,即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造价人员专用章,否则响应无效。 9、响应文件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数量,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0、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若与图纸计算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1、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因素引起的: (1)施工中有可能承担的所有风险、责任; (2)因停水、停电、设计小范围的变更、材料采购、质量检验、天气影响等其它任何因素造成的重复用工、停工、窝工损失; (3)施工机械的运输、安装、拆除、维护、操作等的用工费用; (4)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拆箱、搬运等费用; (5)与工程有关的零星用工费用; (6)施工现场规范管理、安全、卫生、环保所发生的费用。 (7)调试阶段所用的临时电源及电缆。 (8)有关设备的检测费用。 上述费用在报价中可以单列项,也可不单列项,对未单列项报价的视为已含在报价中或视为优惠或免费。 12、供应商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响应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三)结算原则 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方式计算本项目工程结算价,并上报采购人审核。 2、工程量清单项目结算:实行综合单价包干,投标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内,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待完工时,以竣工图纸及采购人(包括监理)确认的现场签证为依据,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3、设计变更结算:对于设计变更中的增(减)项工程(工程量清单以外),按签证计算工程量。 ①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应工程项目投标综合单价的,按综合单价结算; ②工程量清单中有相类似的项目,参照相类似的项目投标综合单价结算。 ③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响应投标综合单价的,按XXX省相关费用定额套价,材料价格执行招标当月《XXX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不计,只计取规费和税金,最后总价乘以磋商下浮系数,即为变更结算价,同时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若无相关定额或信息价可参照的分项,由采购人、监理及成交供应商进行市场询价确定。 4、供应商在磋商报价时,应按税务局认定的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税金。 (四)施工要求 1、凡成交供应商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原件给采购人查验,否则,采购人有权制止使用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2、供应商应按照本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 3、施工组织方案 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若提供与项目无关的方案,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方案内容须包含: (1)施工组织部署(包含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职责); (2)施工技术措施(包含本项目主要工程施工技术); (3)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材料进场质量保证、施工工序及质量控制措施、施工质量自检措施、成品保护措施、冬雨季施工措施、质量回访和保修制度);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施工安全保障体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用电、安全标志设置、围栏作业等防护措施); (5)施工进度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工期要求); (6)机械设备投入(投入本项目施工有关设备); (7)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针对本项目提出可能出现质量通病部位和处理对策,制定消除空、裂、漏、堵等质量通病措施)。 4、其它约定 (1)完成本项目工作所涉及的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管理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建委及其授权部门:城管、环保、交通、市政、园林、文物、自来水、燃气、电力、电信等)的协调、登记、审批、测试、验收、扰民及民扰等有关问题及手续、工作等,按照相关规定需采购人承担的报建及规费由采购人承担,其他均由中标人承担,涉及需要配合的,另一方负责配合。 (2)施工用电:由采购人提供电源,用电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自行发电,差价另计。 (3)施工用水:由采购人提供供水点,用水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二、商务条款 1、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工期:XXX日历天内完成 3、质量标准:合格 4、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供应商向采购人指定帐户缴纳合同金额10%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式 适用大型项目付款方式(预付进度款的项目,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而定) (1)合同正式签署后10天内,采购人按合同价款的10%向成交供应商预付工程款。开工后将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此费用仅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开始施工时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如成交供应商滥用此款,采购人有权立即收回。当工程量完成60%时,预付款开始抵扣工程款。 (2)工程款支付(分进度款支付办法和尾款返还办法):采购人按每月审定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付款不超过合同价总价的60-80%%,待工程最终审计结算完成后45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100%,合同金额3%履约保证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无息付清。剩余合同金额7%履约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适用小型项目付款方式(不付进度款的项目) (1)采购人不预付进度款,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工程结算后,支付97%工程款,留3%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2)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6、报价方式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应是采购文件所约定的范围内全部内容价格体现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械、劳务、材料(包括采购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商所供材料的运输、到现场的卸力及采购保管费用等)、临时设施(包括场地内施工用水、电及场内施工道路等)、余土外运、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位置(含结构拆除等建筑垃圾)、缺陷修补、利润、保险、税金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 (2)供应商需按工程量清单进行分项报价。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在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计算综合单价和合价。除非在合同中另有约定,否则供应商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7、项目验收 (1)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采购人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2)成交供应商须为项目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验收结果须整改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直至整个工程通过验收。 (3)交付验收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验收不合格、存在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返工,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质保期及维护保养 (1)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自项目全部完工并通过业主最终验收合格起计算。 (2)质保期内提供24小时即时响应服务,所有服务方式均为免费上门服务(特殊要求除外),即由成交供应商派技术人员到采购人及使用现场维修维护。故障响应时间,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大故障8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24小时内修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单位承担,不再向用户单位收取费用。 9、施工及其他要求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为考虑不可预知情况,供应商可以自行到采购人进行实地考察施工场地情况、改造方法、具体材料数量、规格、要求等等。 (2)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时必须爱惜采购人设施设备,拆除后的有关设施设备归采购人所有,除建筑垃圾外,成交供应商不得私自处理,拆除后的设施设备成交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搬运到指定地点,如拆除时成交供应商损坏采购人的有关财产或私自处理采购人的有关财产,成交供应商必须赔偿,否则采购人在支付工程款时有权扣除相关的费用。 (3)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手续。 10、违约责任 (1)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每月驻场时间22天,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工地现场,须提前向采购人申请,获采购人同意后方可;项目负责人不在工地现场的累计天数(含旷工、请假等)超过合同工期1/10的,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每天罚款XXXXX元,限额为合同总价的2%。 (2)技术负责人必须到施工现场,在现场的时间不低于22天/月,如果违约则按每人每天XXXXX元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限额为合同总价的2%。 (3)工期要求:采购人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如果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延误工期的,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按以下处罚: 工期每推延1天扣罚结算款XXXX元,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5-10 %(因项目情况而定) 。 采购人从供应商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供应商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如果供应商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完工,采购人可考虑终止合同。 (4)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一是未经采购人同意将合同转包、分包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终止合同;二是施工质量不合格,并且拒绝整改的,采购人将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赔偿采购人相应的损失;三是偷工减料,不按图纸施工,不服从采购人现场管理的,采购人要求限时整改,情节严重的,采购人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目录 1.磋商(谈判)响应函................................................... 2.首次报价表....................................................... 3.分项报价表................................................... 4.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5.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6.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报价明细一览表.......................................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资格证明文件................................................. 10.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3)投入本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情况表................................ (4)投入本项目机械设备一览表....................................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12.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13.监狱企业相关证明...............................................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5.磋商(谈判)保证金凭证................................................. 16.技术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 (2)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二、评审索引表
说明:如果没有编制评分索引表或评审材料所在页码不符,专家无法找到评审资料,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预算报价目录 1、投标报价封面 2、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若有) 3、投标总报价(扉页) 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6、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7、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8、暂列金额明细表(增值税下) 9、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0、报价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有,格式自拟) 四、最终报价记录表 最终报价记录表
说明: 1.本表不装订在响应文件内,供应商可提前确定下浮优惠率,待最終优惠率填报时按规定时间填好数据提交评标小组。 2.最终价格不得高于首次报价。(本条款是废标条款,如有违背未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3.最终报价的各个分项(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规费、税金)及总价在最初各项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最终报价优惠率作出相应调整。规费、税金比例为不可竞争费,按规定计算,不予优惠。 4.对于竞争性谈判与磋商采购方式的工程,最终报价预算明细表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造价编制人员签字和执证资格签章。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 一、无效响应文件条款: 1、未提交投标响应函; 2、未提交报价表、报价表中未列出分项报价的; 3、分项报价(预算报价)中缺项或数量、特征描述与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不相符的; 4、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5、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6、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 7、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8、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要求; 9、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商务条款的要求; 10、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相互之间串通,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磋商; 11、磋商(谈判)有效期不足; 12、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 13、磋商(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响应无效条款 (1)最终报价没有提供报价明细表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主材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价格范围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3)投标报价(预算)书未按神机妙算或广联达预算软件编制的; (4)投标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位内容不一致的, (5)响应文件提供的施工组织方案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中的施工组织方案内容不相关的; (6)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附件格式要求将盖好公章的最终报价表一式两份提交磋商现场的。 二、综合评分标准对通过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为30-45分,技术分为35-50分,商务分为20分。 (一)价格评分(总分分)
(二)技术评分(总分 分)
(三)商务评分(总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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