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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斟细语】《林家财产辨析》系列的写作感想和收官总结(下)

 红楼心语 2021-06-11


编者按:

都说是一入红楼梦难醒,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对于《红楼梦》,太多的人读起来就再也放不下。一读再读之后,就会在心中产生千百种情愫,互相冲击,澎湃不止,对宝钗的敬,对黛玉的怜,对湘云的爱,对探春的赞,对凤姐的惧,对贾母的亲……还有对大观园的憧憬,那种欲罢不能、欲说还休的感觉,实在无以排遣的时候,你可以来这里——“红楼心语”!

“红楼心语·浅斟细语”栏目是每一位红迷朋友的家园,在这里你可以愉快地开启属于你自己的梦想航班,尽情地抒发你对《红楼梦》的喜爱之情。

“红楼心语·浅斟细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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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财产辨析》系列
的写作感想和收官总结(下)
作者:火烧彤云
如海形象

既然林家不富裕,那么贾家为什么会把贾敏嫁给林如海呢?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要研究一下四大家族的婚配观。我在《<红楼梦>里的婚配观》(一四)一文中对此进行了梳理,在《从文本视角看林家的境况》一文中也有相关论述。简言之,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婚配观主要是两点,一是尽量与比他们的政治地位更高的家庭联姻,给家族带来政治地位的提升,主要例证是贾家把贾元春送入宫中当皇妃。贾家是公府,林家是侯门,比贾家的政治地位还低,贾家和林家联姻显然不是出于这个目的。二是容貌和人品,这是贾林联姻的重要因素。贾家是武将出身,林家是书香门第,武将在战争年代很受青睐,而和平年代治理国家却要靠文人。林如海才高八斗,后来果然也中了探花,说明他确实有才华。贾家看中的就是他的才华和远大的政治前途,所以把贾敏嫁到了林家。至于根基、门第、家私这些因素其实是排在政治、容貌、人品等因素之外,处于非常次要的地位。所以贾敏嫁给林如海不能证明林家巨富。

既然林家本身不是巨富,那么林如海是不是贪官就变得很重要。对于这一点,谁都必须承认,书中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描写写到林如海的贪污事例或特点,所以不能主观地去判断林如海就一定是个贪官。林如海和贾雨村的交往也不能证明林如海是个贪官。林如海为贾雨村写推荐信,是在国家起复旧员的合法政策下进行的一项酬谢师恩的行为,没有必要过度解读。但在这个过程中的确透露了林如海熟悉官场规则的一面,但这也不能证明他就是个贪官。恰恰相反,在朝廷起复旧员之际,作为贾赦贾政的妹夫的林如海,并没有借着这层关系大收好处费,拼命写推荐信。他要这么做的话,至少那个到处找门路的张如圭就可以来找他吧?而且书里还写到他反感“轻薄仕宦”,欣赏“谦恭厚道”的人品,给人的感觉他不但不是贪官,反而是个好官。具体论述详见《林贾相交往事》一文。

林家巨富论认为盐政是个肥缺,林如海当了盐政,就算借着发放盐引来索贿,也有盐商送大把的常例钱给他,林家想不富都不行,尤其是轰动乾隆朝的两淮盐引案更是证明了这一点。实际上两淮盐引案对林如海形象的塑造毫无影响,该案案发的时候,曹雪芹已经去世了四五年,他至死都不知道有这么一桩案子。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和舅祖父李煦于1703年到1713年的十年间轮流担任两淮盐政。可他们并未因此捞取私利,因为后来曹家被抄没时,曹家并没有查出盐务方面的贪污和罪案。曹寅和舅祖完全是按康熙皇帝要他们用盐务收入来弥补织造业和接驾造成的亏空的意图任职,而且他们在任期间还积极地打击私盐,整顿盐务。曹寅于1712年就去世了,曹雪芹于1715年或者1724年才出生,连祖父的面都没见着,祖父辈的为官生涯对他能有什么影响呢?而且,曹雪芹生活的时代反而是清廉善治的李卫之类的盐务官员大展拳脚的时代,好的盐务官员可能更对他塑造文学形象产生重大影响。

再则,两淮盐引案里的大部分银两都是盐商贪污的,涉案的三任盐政官员22年里才贪了91万余两银子,这还是重大贪污案,不是重大贪污案还贪不了这么多银两。林如海当盐政总共就当了四年,就算他是个贪官,也不可能贪下两三百万两银子来给贾家建大观园!

那么盐商们给盐政送的常例钱能使官员变得豪富吗?不能。因为身处官场,有人给你送常例钱,你也得给同事、上级送常例钱。两淮盐引案的处理结果之一是对贪官高恒、普福名下的财产进行追索来抵偿亏空,结果却发现他们根本没有多少财产可以追索的情况就说明了这一点。

相关内容我在《康雍乾时代的盐务状况对林如海形象塑造的影响》一文中有详细论述。

官家孤女

林如海虽然不是贪官,但林家多多少少还是有一点财产的。林如海死后,林黛玉为什么会变成一无所有的孤女,林家的钱花在什么地方去了呢?那就是林家人的治病和丧葬上。我在《难以承受的医疗之重》(上下)《丧葬花费知多少?》(上下)两文中系统地阐述了当时社会的医疗和官家丧事负担沉重的状况,对医药和丧葬费用作了量化分析,因病致贫、因葬败家是当时社会的常态。林黛玉从出生开始,会吃饮食时就要吃药,而且吃的还是人参养荣丸这么贵重的药,是林家的长年病人。林如海之子、贾敏和林如海一家三口相继病倒直至死亡,林氏夫妇还病了很久,足以拖垮林家的财政。到了给林如海办丧事的时候,林家唯有把包括大部分的仆人在内的家中财产全部典当出售了,才能办得起丧事。最后,除了雪雁、王嬷嬷等几个亲近仆人和林家的书籍以外,林黛玉已经是一无所有了。

提到林如海之死,林家巨富论还有一个重要的观点,林如海行将就木之际,因为林黛玉太小,担心她无法管理庞大的林家财产,所以将她和林家财产一起托付给了贾家。但是书中本身已有例子就可以证明这种观点的错误。书中提到的官家孤女不止林黛玉一人,妙玉也是父母双亡又无兄弟姐妹还没有亲戚的官家孤女。她出家的那年大概率也是父母去世的当年,那时她年仅七岁,却把巨额财产牢牢地把控在自己手中,还管理着两个老嬷嬷。林如海去世的时候,黛玉九岁,比妙玉还大。妙玉做得到的事,黛玉怎么可能做不到呢?这点我在《富女妙玉》一文中做了详细的论述。

妙玉无父无母又无兄弟姐妹还没有其他亲属,假如妙玉有其他亲属,她的父母又把财产和她都托付给亲属的话,她的财产会不会被其他亲属挪用、侵占呢?书里的另一个官家孤女史湘云的情况证明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史湘云在襁褓之中就父母双亡了,这时候的她显然无法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份遗产显然是由收养她的叔叔史鼐暂时保管。史鼐家经济也出现了下滑,但是史鼐不会也没有挪用她的财产。她自己也知道她有财产,在史鼐家丝毫没有客居的感觉,而且她最后还“霁月光风耀玉堂”地风光出嫁,她该继承的遗产一分不少地成为陪嫁,一起嫁到了卫家。相关内容我在《湘云故事谁人知?》(上下)中有详细论述。

史湘云的财产是由史鼐暂时保管的,林家的巨额遗产是不是交到贾琏手上暂时托管了呢?没有。我在《丧葬花费知多少?》(上下)一文中通过秦钟的例子论述了当时外姓亲戚无权染指族内遗产的社会状况。那么林黛玉该由谁抚养呢?根据宗法制度,不管林家有没有钱,林黛玉都应该是林氏宗族来抚养,这点连紫鹃都知道。正是因为林如海没有留下财产,林氏家族的经济状况又不好,他们才与贾琏商议,希望贾家来抚养黛玉。贾琏做不了主,才派昭儿去请示贾母。贾母同意后,贾琏才正式代表贾家收养了黛玉。这也说明林如海根本没有把女儿托付给贾家抚养。

还有一个问题也让人疑惑,林如海于九月初三去世,贾琏直到来年初才把黛玉带回贾府,贾琏呆在林家这么长时间,是在干什么?林家巨富论认为他是在处理林家的财产,包括变卖所有的家资和打发林如海的小妾。我通过对书中的官家丧事的分析,认为贾琏在林家是在协助治丧。林如海灵柩和贾敬一样,在扬州要停灵四十九天。期满后,林家把为了治丧而典当出去的财产交付给债主,然后送林如海的灵柩到老家苏州去下葬。林如海的灵柩又在林家的家庙继续做了一段时间的道场才下葬。林如海下葬后,已近年底,黛玉的抚养问题也定了下来。林氏族人为了感激贾家抚养黛玉,应该是又留贾琏和黛玉住了一段时间,否则太过意不去。贾琏还接到了王子腾的来信,要他们与被调入京的贾雨村同行。贾雨村此时在金陵,贾琏黛玉是从苏州出发,两组人员同走水路,一方等待一方会合,又耗了一段时间。贾琏在林家就是协助理丧,他也只能是协助理丧。包括财产在内的所有林家事务,他都无权过问,只能由林黛玉、林如海的掌事小妾和林氏族人来处理。

其实贾琏在林家的这段日子里还有一个细节也可以证明林家的贫穷,那就是贾琏派昭儿回京取他的大毛衣服。如果林家有钱,即便贾琏没有染指林家的财产,黛玉不可能看着表哥受冻,肯定会掏钱给他买大毛衣服,还用得着千里迢迢地去取大毛衣服吗?正是因为林家“贫到没饭吃”的地步,买不起大毛衣服,贾琏才派人回京去取大毛衣服。

这些详细分析见《梳理<红楼梦>第二回至十八回的事件顺序》(一一文。

原因总结

以上就是我对林家巨富论的大体驳斥,大量的、详细的论述写在那一系列的十篇文章中。这些论述本来是多余的,因为只要看文本传递的基本信息,就知道作者要表达的就是林家贫穷的状态,比如林黛玉常听母亲说过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又亲眼所见来接她的几个三等仆妇不凡的吃穿用度等等。林家巨富论无视作者对贾林两家贫富悬殊的描述,想当然地根据自己的偏好地无限扩大解释,这是林家巨富论错误的根本原因。

其次,林家巨富论无视历史,胡乱引证,一看到有一个涉案金额高达千万两银子的两淮盐引案就想当然地认为这些钱都是盐政官员贪污所得,还把它当成官场常态。其实只要查查两淮盐引案和曹寅李煦的一些历史资料,就知道这些事对曹雪芹的创作没有影响。

第三,林家巨富论无视当时的社会状况,把当今社会的人伦世情和法律观念强加在封建社会中,由此进行了不合理的联想和判断。林黛玉如果活在今天的社会,舅舅确实比同姓的堂族亲戚要亲,舅舅家也有权来插手林家的事务,但是在古代,人们生活在族权这一封建宗法制度下,异姓亲戚根本不能过问族内事务。宝玉和秦钟很亲密,秦钟的丧事都是宝玉找了贾母要了几十两银子来治办的,但是他却无权整理秦家的遗产。如果他能整理秦家的遗产,就能发现秦钟临死前念念不忘的秦业留下来的三四千两银子,那就用不着找贾母要钱了。秦家的遗产还是得由秦钟的两个远房婶母和几个堂兄弟来整理,这笔巨款应该是他们得了。秦家是这个情况,那么贾琏也毫无疑问地无权过问林家的财产,这是封建宗法制度所决定的。今天的中国早就告别了封建社会,又历经了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砸碎了族权父权夫权神权等封建宗法的四大枷锁,不断地移风易俗,社会形态和亲情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们不能把现代人的思维观念套在古代社会和古人的身上去推导一些不符合宗法社会的现象。

再说说我在写这个系列文章中的不足。最突出的错误是我在写《梳理<红楼梦>第二回至十八回的事件顺序》一文之前没有精确地推导过黛玉的年龄,粗略地认为林如海去世时黛玉是十岁的样子,所以将此观点写入了《富女妙玉》和《湘云故事谁人知?》中,在《康雍乾时代的盐务状况对林如海形象塑造的影响》一文中认为林如海是当了五六年的盐政,直到写《梳理<红楼梦>第二回至十八回的事件顺序》时才精确地推导出林如海去世时黛玉是九岁,但这不影响各篇文章中的相关论点的推导。

我毕竟不是学文科出身的,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文学理论和训练过写作能力,在写作过程中,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达不到“情欲信、辞欲巧”的境地,觉得很遗憾,但是“红楼心语”推送了我这个系列的所有文章,还有一些读者点赞、打赏、留言,给了我莫大的鼓舞,非常感谢大家!尤其非常感谢“红楼心语”,没有公号的推送鼓励,我根本无法想像自己能完成数万字的长期写作!

个人简介:

火烧彤云,湖南省长沙市人,建筑工程造价工程师,自幼喜欢《红楼梦》,爱思考,爱写作,追求美好高尚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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