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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业务培训简记版

 南京林冬冬律师 2021-06-18

1、中国破产法(2006年)的出台,有着深刻的国际背景,2004年欧盟认定中国不是市场经济,其中一个理由就是中国没有实际意义上的破产法,没有规范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2、南京可能会单独设立破产财产的网络拍卖平台。现在的破产财产拍卖一直放在司法拍卖中进行,但是破产财产的拍卖不应当属于司法拍卖。

翡翠航空破产,拍卖了3架波音747货机,其中两架卖给了顺丰快递,还有一架还卖给了境外的客户。

3、中国的破产法学习的是德国和美国,学习德国的破产一般程序规定,美国的管理人制度。

4、浙江的府院联动做得很好,而清算组的方式不利于府院联动机制的开展。

5、管理人名册的动态调整、分级制度,有利于匹配案件难易程度和管理人的办案能力。

6、政府部门、银行等不知道破产管理人制度。管理人的身份识别,存在现实的障碍。

7、香港有专门的破产管理署。

(2018年的 大雪,爱不起)

8、国际上的破产规范性文件,值得参考学习。

9、合并破产没有法律依据,实践中存在滥用的情形,企业合并破产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正在制定过程中,大概会分为实质合并和形式合并。

实质合并,视为单一的企业,法人人格不再独立,资产统一分配、同一的比例,法律效果是单一企业破产的后果。破产程序中的合并不是公司法意义上的合并,实质合并破产不会延续到工商登记。

不能从公司法的角度来理解破产法的实质合并,破产法本就是调整非正常状态下的公司的法律规范。破产法上的实质合并,不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来界定,而是从公司的实际控制关系来界定。举例——闽发证券破产。

程序合并强调的是合并审理、并按审理,合并在同一个法院管辖之下,法人人格是保持独立的,清偿率是按照各自公司的清偿率来计算的,程序合并是为了协调程序,选择对各方当事人更有利的方式,不排除在同一个重整程序中合并,以达到1+1大于2的效果。

(被❤️颐拍到我瞌睡)

10破产实务中存在的问题总结:1、破产案件受理难、破产管理人回避、评估报告、审计报告过期、衍生诉讼的管辖、破产财产的处置、宣告破产的依据、个别清偿、重整主体。

11、强制清算和清算义务责任分不清

12、执行转破产也需要查明公司的资产负债实际状况。

13、破产审判的目标:周期短、清偿高、成本低。

14、破产案件的繁简分流:简易案件六个月,疑难案件3年,普通案件2年,

江苏高院会定期发布通报,超过两年未结的破产案件,需要书面汇报中院未结原因及推进计划。

15、法院重视定期书面报告、重大事项专项报告。

16、破产案件的案号:破申字号、破字号、破终字号、破监字号。其中破产申请案件的审理期限是30日。

17、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后的交接问题,法院负责送达文书,告知相关人员责任、组织交接。管理人15日内交接,管理人需要准备交接的材料,清单、笔录、开设账户、准备场地,制作交接笔录、交接报告。

18、对于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也应当根据调查情况制作财产调查报告。无产可破也需要进行财产调查,然后再宣告破产,再申请终结程序,

19、 管理人的一般工作内容:接管破产企业、公告通知债权人、尽职调查、债权审查、制订债务人财产管理办法以及破产的变价方案、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制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及宣告破产申请、

20、荣法官提到一个细致的工作模式:某公司破产,管理人查看验资报告未发现问题,后又通过验资的银行账号调取全部银行流水,发现可能存在抽逃资金的情形,管理人申请调查令调查往来银行账户信息,竟然查到是股东的账户,然后要求股东承担抽逃出资的责任,为破产企业的债权人追回数百万。

21、保险业协会可以查到所有的投保信息。  

今天先发一份简报,具体的操作细则、技术性问题,将不定期发布。爱你们的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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