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语境中,有文化是褒义的,在中文法律语境中,法律人也是褒义嘉奖的词语。立志做一个有文化的法律人,当然是没错的,可就是太难了。 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第一步就是有样学样。想要成为有文化的法律人,得要从模仿开始。
 模仿那些你认为有文化的法律人,你也可以成为那个样子。比如,模仿张思之、金斯伯格、林来梵、秦前红,总归,值得模仿的法律人是很多的。 最经典的模仿形式是:上学、读书、写作、游历、交谈。长大之后,读有智之书,与高人交谈,是不可多得的美妙之事。模仿有时候很难,难在下硬功夫上,硬功夫练起来是很辛苦的。那些有文化的法律人,为了更有文化、更懂法律,付出了很多努力。 模仿很难,于是,假装,就成了投机取巧之举,就好像山寨一样。 我们可以拾人牙慧,但是不能做小偷、强盗。再怎么假装,也不能以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为代价。读书是天下第一好事。不过,有一种读书方式,我称之为假读书,书都没仔细看,就去搜索别人的读后感、读书报告。然后这本书就算读完了。这样的假装,可能骗得过别人,但是骗不了自己。确实以后别人提起来,你也知道一点,你也能谈论一点,兴许你还能喷一点。但是,知道一点,能假装多久呢?这样的假装又有多少意思呢?还有一种假装是临时抱佛脚,现学现卖。这要感谢现在强大的搜索引擎,手机搜一搜,要啥又啥。百度都知道,答案都现成的。这样的假装,我倒不反对,因为搜一搜、查一查,可以更好的综合信息,只不过,不要产生依赖。 有进有出是指,既要能学进去,也要能用出来。活学,更要活用。比如,男女朋友,去扬州玩,夜里,吟诗: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然后就解释:世上的美景共有十分,其中的三分是明月夜,这三分中的两分是扬州的明月夜,再把这两分细分下去,这其中的一分就是扬州明月夜中的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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