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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北农民运动的过程与结果 湖南湖北农民运动的意义与影响[第3页]

 梦想童年594 2021-06-18

  正当革命与反革命斗争日益尖锐的严重关头,迫切需要中国共产党加强对工农群众运动特别是农民运动的领导,以满腔热情去支持农民的革命行动,对反动势力采取坚决斗争的政策的时候,中共中央负责人陈独秀却犯了严重的右倾投降主义错误,跟在资产阶级后面指责农民运动“过火”、“搞糟了”。他在起草的四届三中扩大会议的决议中,提出“乡村联合战线”,来阻止农民夺取政权。他主张农民协会不应有“阶级色彩”,而应包括中小地主在内。他还主张用一种改良的绅权(所谓正绅的权力),去代替旧的绅权(劣绅的权力)。对农民武装,他在决议案中说:“民团固然是地主土豪劣绅利用以压榨平民,拥护他们自身利益的一架机器,但现时就望根本消灭这种组织是不可能的”,只能“以正绅代替劣绅为团总”。农民武装“不要超出自卫范围(如干涉行政、收缴民团枪械等),是防御的自卫,而不是进攻的自卫”;“不可有常备的组织,因为有了常备的组织,便免不了因为权力关系而时而引起与各方面的冲突(如地主民团、驻防军……等)。”陈独秀的错误,助长了反动势力的嚣张气焰,使中间势力更加动摇,革命群众因得不到领导上的支持而不知所措。

湖南湖北农民运动的过程与结果 湖南湖北农民运动的意义与影响
湖南湖北农民运动的过程与结果 湖南湖北农民运动的意义与影响

  为了进一步“铲除封建余孽,推倒军阀政治,巩固北伐后方,实现本身的需要”,并总结经验,交换各地情况,制定以后的工作方针步骤,1926年12月1日,全省农民第一次代表大会在长沙举行。到会代表170人,代表会员一百三十多万人。毛泽东应邀出席大会,并在会上作了两次重要讲话。毛泽东指出:“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就是农民问题,无论是打倒帝国主义、军阀、土豪劣绅,或者是发展工商业,都必须依靠农民问题的解决”。“反革命方面已有国际、全国、全省的联合战线组织,革命方面也应该有同样的联合战线来抵抗他们”③。毛泽东还严厉驳斥了“惰农运动”之类对农民诬蔑的理论。大会肯定了农民以革命暴力手段打倒土豪劣绅是铲除封建制度的革命行动,“是由封建秩序到民主秩序的必然过程”。大会通过了33个决议案,对农村政权、农民武装、减租减息、取缔高利贷、健全农民协会等重大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强调当前农民运动的中心任务是铲除土豪劣绅政权,建立农民民主政权。最后发表了《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宣言》,正式成立了湖南省农民协会。大会闭幕后,毛泽东在湖南省委支持下,为党员举办了短期训练班,亲自作了农民问题的报告,进一步阐述了农民问题的重要性和从事农民运动的基本方法。根据大会提议,会后还成立了审判土豪劣绅的特别法庭,由谢觉哉任庭长;同时颁布了《湖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湖南省惩治贪官污吏条例》等,镇压了罪大恶极的土豪劣绅、反动的警察局长、民团局长,沉重打击了反动势力的嚣张气焰,促进了农民运动的发展。

  正当湖南农民运动如火如荼向前发展的时候,反动分子对农民运动的诬蔑、攻击和破坏也变本加厉。为了驳斥社会上种种对农民运动的责难,支持正在兴起的农村大革命,毛泽东于1927年1月4日至2月5日,亲自深入湘潭、湘乡、衡阳、醴陵、长沙等五县,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深入研究,并于3月间发表了《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在报告中,毛泽东用生动具体的事实,热情洋溢的语言,歌颂了革命农民的英雄行为和奇勋伟绩,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总结了湖南农民运动的经验,提出了解决中国民主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民问题的理论和政策。根据毛泽东这一报告的精神,湖南省农民协会发出《省字642号训令》,批判反动分子对农民运动的攻击和诬蔑,高度赞扬农民的革命行动,提出开展农民运动的具体办法。4月初,湖南省委发表宣言指出:农民问题的根本解决,是要耕者有其田,而农村中革命斗争的发展,已将土地问题列入议事日程的第一项。要求立即召开会议解决这个急迫问题。国民党省党部也于4月11日发表《告全省农民书》,指出农民运动的目的不仅在打倒土豪劣绅、地主,尤在打倒土豪劣绅、地主赖以生存的封建制度,不在减租减息,而在解决土地问题。此后,湖南农民开始自己动手解决土地问题,农民运动进入新阶段,农民协会的会员已发展到518万人。

  湖北的农民运动,在客观上大有发展之可能。湖北地居全国中心,为一切军阀所必争,施、鹤、襄、荆一带,简直是兵匪之窟,农民除被横暴杀戮,流离转徙,本身亦被迫化为兵匪外,其残留之数,尽变为军队的种烟筹饷的雇工。江汉以下,地窄人稠,土匪较少,而军阀官僚绅士土豪互相勾结利用,或巧立名目,横征暴敛;或揽词讼,引起农民私斗,借以敛钱;或借公益事件、慈善事件勒索农民捐款,而实行其中饱手段;什么清乡局、警察局、保卫团、军警督察处及一切关卡,都不过是剥削农民的利刃④。但在军阀的统治下,农民运动不能公开活动,只能做农民解放的宣传,利用一切机会,团结农民,秘密成立一些农民协会,会员很少,1926年7月只有七万二千人。1926年8、9月间北伐军攻克湖北,特别是武汉转入北伐军之手,军阀压迫一扫而光,各地的农民在庆贺北伐军占领武汉声中,积极组织农民协会,至12月,正式成立农民协会的有二十个县,准备成立的十二个县,其他二个县,共计三十四个县,会员增至二十八万七千人。为了加强农民运动的领导,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在汉口成立,下设指导农民运动的农民部。1927年2月,国民党中央农民部为培训农民运动骨干,在武昌设立农民运动讲习所,由毛泽东主持,共培训了五百多名学员,其中湖北籍学员占多数。有力推动了湖北农民运动的发展。1927年3月,湖北省第一次全省农民代表大会在武汉举行,其重要决议案有三十件,其中包括铲除封建势力和建设农民协会的联合战线等八件。这次大会后湖北的农民运动,急剧进展。到4月10日正式成立了农民协会的有二十二县,准备成立的有二十县,共四十二县,区农民协会三百五十个,乡农民协会三千一百六十个,会员达一百万人。5月底,全省六十九县中,组织农民协会的有五十四县,会员总数达到二百五十万二千人。

  1927年4、5月,两湖地区的农民运动已从减租减息发展到摧毁地主政权和解决土地问题。广大农民普遍建立了农民自卫军,不仅有梭镖队,而且不少地方还夺取了地主团防的枪支,在自卫军中建立了常备队。农民协会成为乡村的实际机关。在农民运动高涨起来以后,土地问题是一个急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整个中国革命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4月,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后,国民党中央成立了由邓演达、毛泽东、谭平山、徐谦、顾孟余五人为委员的土地委员会,着手研究如何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经过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的努力,土地委员会先后通过了《解决土地问题决议案》、《农民政权问题决议案》、《革命军人土地保障条例决议案》、《佃农保护法决议案》、《处分逆产条例决议案》等。《解决土地问题决议案》规定:“将大地主的土地,及官地公地荒地分配于无地或土地不足赡奉之农民”,还规定“对小地主及为革命而努力之军人的土地,应由国民政府加以保障”。“确定小地主的标准,大约沃壤每人不超过五十亩,瘠壤不超过一百亩”,这反映其不彻底性,很难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处分逆产条例决议案》规定:“凡军阀、贪官污吏、土豪劣绅及一切反革命的财产,皆为逆产”,“一经合法发觉即没收之”。以上决议案在提交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审议时,除了《处分逆产条例决议案》、《佃农保护法决议案》被通过外,其他均未通过,解决农民土地问题,实际上化为乌有。不久,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武汉处在东、南、西反革命势力包围之中,武汉国民政府内部相继发生夏斗寅叛变、马日事变,使农民运动受到严重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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