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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书有益)软绵绵的生命,追不上飞叉叉的车

 启书有益 2021-06-19

昨夜加班至凌晨一点过。关上电脑那一刻,脑子里面始终萦绕着微信群里炸锅的信息:一辆渣土车在小区不远的城区外环道上,撞上一辆轿车,两死三伤;一辆渣土车在郊外大道上,竟然侧翻压住一辆警车,死伤不明。

本来事不关己,却无心睡眠。

生命短暂,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个先来。想着受难的无辜者,无语哽噎。

于是有网友私信我发文呼吁、声讨,他们也在网上各种谩骂、抱怨。内容不外乎针对两个方面,一是为自己利益不顾道路安全的大货车司机,二是作为车辆管理者的代表,交警。

曾经偶然有个机会,在低调地宣称“为全国探索试点”的杭州居住了数日。最让我惊异的是,那些穿梭在道路上的车辆,一旦发现有行人欲过马路,都会在五米之外停下,示意行人走过。行人不走,车子绝对不走。

可能是当地的特殊规定,司机怕被罚。我是这样认为的。

实际上,并不是。后来在老师的课堂上得到了揭秘:杭州当地确实曾经强令推行过一段时间,车辆和行人抢道,必将重罚。道路上密密麻麻的天眼,根本跑不掉,冲道必罚,即便是没有行人举报。

但这种政令推行了一段时间后,政府果断不再提及。因为,他们惊异地发现,杭州的司机,都会自发遵守,这已经成为了他们的行车习惯。

我也在坐滴滴时,请教过当地的司机。他说:“我们都已经开上车了,人家还在走路。我和走路的人,争什么呢?让他几秒,不会损失啥。”这种价值观,竟然与我不谋而合。

没有强制性的约束,也能管理有序。这大约就是孔子所说的“无为而治”。我打心底佩服杭州的政治生态,更佩服当地的人民素质。

还好。我经常在送孩子上学的时候,绝对不会在校门口停车,而是往前方多走上几十米,不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基础上,宽敞处停下,然后再让孩子折返回来。对此,孩子从来没有过抱怨,因为他知道,这是我教育他的,所谓的“公德心”。

儿子还小,并不知道什么叫做“功德心”。他只知道,无论如何,我们要尽量避免造成人家的不爽、不便。

杭州的行车习惯,果然被全国推广。我在回城后不久,就曾经有一次被交警在公路中间拦着摄录,试图收集我不避让行人的证据。但是我笑了:你想收集我这方面的证据,是根本没有机会的。即便是没有去过杭州,我都在如此执行。

但是,尽管各大城市都在试图推行杭州的做法,但都龙头蛇尾,草草了事。甚至遭到了群众的抵制。

其实,原因不复杂。一是根本没有足够的警力随时进行监督,二是司机的素质还有极大的提升空间,三是群众对于这种车人抢道的情况,已经习惯了。

在这个城市路上行驶的车,里面几乎坐的都是联合国秘书长,很忙。恨不得飞起来的那种忙。

尤其是那种,装载着砂石的大货车。据内行人士说,根本没有不超限的大货车。

所谓的超限,指的是:超载、超速。简单地说,就是装得太多,跑得太快。

和人一样,公路也是有生命的,货车超限运输对公路的危害最大。设计在20年寿命的公路,通常不到4年就要重新翻修。

《公路法》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都严禁车辆超载,但由于运输专业户受利益驱动,车辆超限屡禁不止。超限超载运输被称为头号“公路杀手”和“事故元凶”,不仅对公路造成损害,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同时还损害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对,一旦出事,群众不仅要骂司机,同时还要骂政府。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到底有好大的危害性呢?不妨分析一下。

先说,这种情况会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缩短公路使用寿命。

根据专家(注意,不是砖家)分析,车辆超限造成的重量增加,导致其对路面的损害几何倍数增长。超限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会增加40%,一辆超载2倍的车辆行驶一次,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驶16次;一辆36吨的超载车辆对道路的毁坏程度,相当于96001.8t重的小汽车对道路的破坏。

司机和车主超限运输,每赢利1块钱,就会造成公路损坏100块的代价。按照超限运输赔100/吨的标准,路政部门罚没的资金,仅仅只够用于对公路表面损坏的修复。而路面因为承载力过大发生的结构性破坏,诸如网裂、变形、松散、坑槽等,则需要另行大修。

这样算下来,一段40公里长的道路,每年维修资金上千万元,好像不是梦。

超限运输,还会对公路桥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超载车辆大多采取加装钢板弹簧等方法,使车货总量及轴载量大大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从而导致大部分桥梁涵洞出现拱圈开裂、桥墩变形等病状,引起桥梁结构灾难性的破坏。

据内行人士透露,超载货车越超越大,越超越重,依然不是行业秘密。一辆5吨的货车居然可以改造成20吨,甚至30吨的货车,15吨的货车则被改造成近100货车使用。

大家应该还记得上次某省,超载货车导致高架桥侧翻事件。

这里忍不住多说一句,中国轮胎,质量妥妥的。

这种行为,还会造成国家规费的大量流失,影响公路建设资金筹措。

超限运输搞得运价低迷,干扰了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的货运市场是最早开放的,改革开放初期就允许个体户跑运输,早期的车主和司机收入很高,所谓“要致富、上大路”,“车子一响,黄金万两”。

后来由于宏观调控没跟上,造成供求失调,车多货少,运力扩张,过剩运力拥挤在有限的货运市场空间,车主为了揽取生意竞相压价,导致运价降低,而运价下滑又刺激了超限运输,靠超限来弥补损失,从而形成越超限运价越低,运价越低越超限的恶性循环。

由于目前形成的公路运价过低的状况,使原先由铁路或水路运输的货物也转而通过公路运输,加剧内部竞争,扰乱了交通运输秩序。

目前公路的养路费、货、客运附加费、运管费、车辆通告费等,大部分交通规费都是以车辆核定吨位进行计算,吨位越高,应征额就越大。

为了少缴规费,货运车辆“大吨小标”现象十分严重;为了多赚钱,运煤车加高马槽超长加宽、多拉快跑。当然,套牌的现象已经很少了,但应该是不能杜绝。一些不法分子串通一气,几部货车共用一个车牌号,分别行驶在不同的道路上。

这些情况的存在,都导致国家交通规费大量流失,造成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资金投入减少,使原来就并不坚挺的公路交通发展受阻。

作为普通老百姓,如果说前面提到的几项弊端大家都不太关心,那这一项问题,不关心不行,那就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

随便打开新闻资讯,各省公路上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桥涵坍塌事件,都与超载越限密切相关,并常常造成局部交通线路的堵塞或区域路网“感冒”,让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脑壳很大。

超限运输车辆特别是一些改装拼装车辆,其实只不过采取了仍保持出厂的配置。由于大量的超载运输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使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表现为轮胎变形,刹车失灵,转向器抖动,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

据统计,载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

最后一个方面的弊端,其实是大家容易忽视的,那就是造成汽车行业的畸形发展。

发达国家汽车工业的发展经验表明,运输车辆的大型化和专业化,能够大大降低运输成本,制造大型化车辆已经成为世界性的发展趋势。

但是,部分经营者在购置车辆时,为了逃避国家规费,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往往希望购买吨位标定较小,而实际装载量大的货车。

而一些汽车制造业和改装企业为了打开销路,迎合购车者少缴交通规费和保险费用的心理,不顾公路的承受能力,随意生产大吨位、车轴小的重型车,伪造型号和技术数据,大车小标识,降吨位促销,对同一车型任意提供产品合格证等手段,以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这种情况的存在,阻碍了货物运输向大型化、专业化和高档化方向发展,阻碍了车辆的更新换代和车辆结构调整,使货运企业竞争力和经济利益难以提高。

有没有方法规避这些弊端、问题、隐患?

答案不容置疑,肯定有。

我们连卫星都能上天,可以到月亮上行走,那搞定汽车超限问题,应该没有多大的技术含量。

常规做法,还是可以参考的。我们说,开展法制宣传,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该不该做?该做。而且已经这样做了,但现实效果那啥,已经不言自明。

最优秀的方法,是让所有的司机,都达到杭州司机的素质水平。但这个,好像比人造卫星上天的难度还大。

那就剩下最后一个办法:整,整痛,整得他不敢超,不能超,不想超。

我们有强大的执法机构,有优秀的思想引导,只要能够突破那些背后的关系网,应该不是多大的难事情。

出了人命大事后,我们才想起抓紧时间整顿秩序,虽说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但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更让人悲哀的是,这些经营多年的货车司机和业主,竟然没有一个十岁小孩子心目中的所谓“公德心”。

但愿我失眠时的思考,能多少得到一些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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