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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残保金,您算对了吗?

 伟金共享会计师 2021-06-21


前 言

共享会计师平台颜专家在为企业筹划的过程中遇到,一些单位的财务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政策以及申报缴纳等问题还存在一些疑虑,现用举例的方式帮大家解除疑虑。

案  例

广州市天河区粤信建材(以下简称粤信)2015年3月7日成立,在2018年度内向员工发放的工资总额为1,478,400元,

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28人。在2018年9月份安排了一名二级听力残疾人,跟其签订了2年劳动合同,月工资3,500元并为其购买社保。在2018年11月份该名残疾人因自身原因进行辞职。2019年5月份已到前台进行残疾人年审。

案例分析如下


1

第一步:

①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1,478,400/28=52,800元;

②用人单位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28*1.5%=0.42人;


解析

残保金年缴纳额=(单位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八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2

第二步:

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2/12)*2=0.33人;


解析

根据(财税〔2015〕72号),粤信2018年9月份安排一名二级听力残疾人,可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进行计算,2018年11月份该名残疾人由于自身原因离职,所以2018年只安排了2个月的残疾人。

3

第三步:

①2018年应纳残保金=

(0.42-0.33)*(18,146*2)=3,266.28元;

②2018年减免残保金=

3,266.28/12*2=544.38元;

③2018年实际应纳残保金=

3,266.28-544.38=2,721.90元。


解析

①根据(粤财社[2018]219号)规定,粤信2018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高于广州市社会平均工资(18,146)的2倍,2018年度的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以18,146元的2倍进行计算。

②根据财税〔2014〕122号、财税〔2017〕18号文件规定,由于粤信是2015年3月7日成立,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28人,所以符合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保金政策,2018年1-2月份免征残保金,3月份开始计算残保金。

影响残保金计算的因素


①上年单位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就业人数总和/12个月)*1.5%;

②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总和/12个月;

③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与公司2018年度内个税申报一致)/上年在职职工平均人数;

④残保金年缴纳额=(单位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残保金的优惠政策


①2014年12月23日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保障金。(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保障金)。

②用人单位遇到不可抗力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但是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一年保障金应缴额;缓缴申请时间不能超过6个月。

残保金的其他规定


①1至2级残疾人或1至3级军残人员,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2倍计算);3至4级残疾人或4至8级军残人员,按照安排1名残疾人计算(1倍计算);

②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③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可跨地区招用残疾人;

④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为残疾人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不为同一单位,但单位间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该残疾人应按月计入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项目申报缴纳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⑤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残保金的计税基数

①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②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根据财税〔2017〕18号、财税〔2018〕39号文件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第三分局、各区税务局根据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残联《关于调整2018-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粤财社[2018]219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以下征收标准执行:广州市(除增城区、从化区外)36292元,增城区30804元,从化区25335元。

不缴纳残保金的后果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如何才能减免残保金

减免残保金的方法:雇佣残疾人。

优点:可以减少或减免企业所需缴纳残保金,填补工作岗位空缺。同时还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残疾人岗位补贴、超比例安置补贴组成,帮国家减少残疾人就业问题。

缺点:企业有可能没有合适的岗位,需担心残疾人上下班路上问题,有雇佣风险。

作者介绍

颜秀如:助理会计师,广东嘉毕信财税策划有限公司策划部主管,具有丰富的各行业财稅实操经验,擅长建筑、制造、商务服务等行业,熟悉相关税政法规。专业为您解答财税问题,让您免去财税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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