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铭记述了元丰八年(1085年)苏轼由登州奉诏回京,途经长清真相院,将其弟苏辙所得舍利捐献为父母祈福之事。收录于《苏轼文集》卷十九,个别字略有改动。文辞优美,禅机毕见。刻工精细,字字清晰,由于久埋地里,无一字残损,完美保存了苏东坡书法的真实面貌,堪称其传世小楷的代表作。 END |
|
来自: 伯乐书香小屋 > 《伯乐书法艺术馆(古代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