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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讨论:如何提升单位火灾防控的本质水平?

 36safety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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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提升单位火灾防控本质水平

作者姓名:西安科技大学 邓军 马哲 苏畅

按:当前,一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时,由于消防安全风险辨识和编制内容要素不全,应急预案未结合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实际情况编制,存在形式主义和应付检查的情况。究其根本原因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没有得到落实

只有加强消防责任的主体意识,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才能提升单位火灾防控的本质水平。

2020年4月1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38315-2019)》已经正式实施,这为各单位开展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工作提供了标准规范。然而,笔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导则》出台半年以来,一些单位在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时,仍存在预案内容要素不齐全,预案无法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中真正发挥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未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包括搭建机构和明确岗位职责。

有些单位的法人代表并不了解自己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认为仅抓住人事和经济两个方面便可以把相关的安全职责全部移交给消防安全工作归口部门的负责人

比如在调研某大型商业综合体的过程中,发现该单位的消防安全最高领导人只是一个部门的负责人,仅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和设施维护

因其不具备招商工作的职权,因此无法在日常的工作中对商铺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在应急的状态下,无法协调各商铺参与整体大楼的应急疏散过程。这主要是因为消防安全责任制主体架构不健全,没有从单位的整体安全观来考虑消防安全。

二是未明确组织机构及职责。

《导则》要求企业对应急预案的的组织机构和职责进行明确,根据员工的不同分工,应在预案中明确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

但在调研中发现,大部分单位在应急预案的分工中职责并不明确,有时同一个人同时出现在不同的编组中,有时一个编组中只有一个人,不考虑该人病休假的情况。

有的预案职责分工与每个人平时的岗位和职责并不联系,使员工在日常的工作中很难有应急的思维模式,很少去关注应急疏散设施

比如,在大型商业综合体中,聚集了大量的对综合体内部情况不熟悉的零散人员,不但应急疏散逃生的效率更差,还需要更多工作人员进行引导才能得以疏散。

这时如果分工不明确,就会造成在体量比较大的建筑内,无法有序的引导疏散,造成人员伤亡。

三是应急响应方面,未能与消防员配合。

社会单位的预案编制往往局限于本单位内部,很少考虑在火灾失控的状态下,如何做好与外部应援力量的联动。

比如和相邻单位的应急救援力量或国家消防救援机构的灭火救援力量之间的联动。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现消防队到场后,社会单位虽然有应急预案,但鲜有人主动与消防队员进行对接如主动引导消防车通过最近的路径找到着火地点,或者引导消防员从最近的路线进行内攻灭火,向消防中队指挥员提供必要的火场初期阶段的火灾信息等。在缺乏这些必要信息的前提下,势必贻误战机或者延长了灭火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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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预案实施过程中,培训和演练不到位。

预案制定以后,要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学习培训,这是基本要求。但从现实情况看,学习培训的过程和效果很不乐观。许多单位既不组织宣传,也不组织培训, 把预案束之高阁,只有消防救援机构检查时才拿出展示一下。

例如, 2019年9月29日,浙江宁波一日用品有限公司因静电放电引燃危化品可燃蒸气导致火灾,造成19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00万元。火灾发生后,现场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不会报警,不会叫人帮忙灭火,不会引导在场员工疏散。在灭火过程中,甚至试图用吹蜡烛方式用嘴吹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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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研,大部分企业均有灭火和疏散实地演练,但在平日的管理中,这种培训非常少,使得参与演练的员工不清楚自己在应急的状态下该做哪些事。

  究其根本原因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没有落实,最主要体现在:

一是不了解自己承担的主体责任有哪些内容。

很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不明确,主要负责人并不了解自己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不了解三级预案以上,消防安全责任人作为总指挥应该到场,拨打“119”报告相应等级火警,同时调集单位所有消防力量到场处置,组织疏散人员、扑救初起火灾、抢救伤员、保护财产,有效控制火灾蔓延扩大,请求周边区域联防单位到场支援。

使用统一的通信器材下达指令, 统一通信用语,通信用词应清晰、简洁,指令、反馈表达完整、准确。设计不同业态火灾场景下的指令、反馈环节,应了解现场火情,使一线参与灭火行动的人员位置、数量、构成复核灭火行动需要。应了解起火部位、危及部位、受威胁人员分布及数量,科学进行疏散引导,充分利用固定消防设施,提高疏散效率。

二是没有承担起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的责任。

应急疏散指挥机构主要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指挥员。

分别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其中消防安全管理人,一般由本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在各单位有所不同,一般都为该部门的部门长。

社会单位的应急疏散指挥机构往往不完善,比如在检查上海某大型商业综合体的过程中,发现该单位的指挥机构只是一个部门的负责人,仅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和设施维护

因其不具备招商、运营等工作职权,因此无法在日常的工作中对商铺的消防安全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在应急的状态下,无法协调各商铺参与整体大楼的应急疏散过程。这主要是因为消防安全责任制主体架构不健全,没有从单位的整体安全观来考虑消防安全。

三是存在形式主义思想,没有组织好对预案的培训演练。

形式主义思想根源还是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由于单位缺乏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导致预案编制内容要素不齐全,培训体系不完善,培训结果差强人意。

比如,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身兼数职,且由于大型单位人员流动较为频繁,培训建档和演练工作没有主要领导全面负责,仅是某一个消防专管员编制了所有的内容,因此很难调动全员参与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还有些单位存在侥幸心理,在消防安全的培训演练上存在形式主义,不重视对消防工作培训和演练过程和效果。

   对此,笔者认为从几个方面着手,提高社会单位消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建议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

引导各单位学深学透消防法》(修订案)和《导则,明确自身责任。对于大型商业综合体来说,首要就是要明确相关人员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所负责的内容,并明确其在安全管理中的隶属关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中每一层级人员的责任清单和责任边界,突出应急管理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使各级领导明确消防安全的相应职责。《消防法》和《导则》的学习形式可采取线上、线下,学习、考核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各个单位企业,使其明确自身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风险。

二是加强主题责任意识,引入专家团队,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编制合理有效的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

比如,社会单位指挥机构人员与管理层相对应,平时按照职责分工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掌控。

社会单位行动机构可参考消防救援站跟车名次安排,由1到6的数字利用等级划分,对预案编制中的人员进行分类,明确对应的日常管理内容。

如疏散引导组成员,工作时主要对应急广播、疏散指示标志、疏散设施等引导疏散的设施进行熟悉。

灭火行动组成员,平时负责消火栓、各类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等用于扑救初起火灾的消防器材。

安全保卫组成员,平时要熟悉消防车通道,确保应急时消防车能够顺利通行并指引消防车行走最近的路线。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提高预案培训和演练的有效性。

将企业管理与消防安全管理相结合,运用“标示”的防范来进行增强员工对自身所负有的消防职责的认识。比如,将上海某些单位将防疫要求、安全管理和防火巡查三项工作通过四色管理口罩有机结合,运用风险管理四色管理法,通过有颜色的口罩将领导机构和行动机构串联起来,形成各司其职的标示力,分工明确的视觉效果,在逐级管理中起到标示作用

“红蓝口罩”对应指挥机构,统筹现场救援的指挥工作。

“红口罩”对应灭火行动组和通信联络组,作为信息传递和扑救初起火灾的主力。

“黄口罩”对应疏散引导组和防护救护组,使疏散人员在逃生中能够一眼鉴别引导人员身份,便于疏散和救护。

“蓝口罩”对应安全保卫组和后勤保障组,便于引导消防队到场和提供相应后勤补给。

经过调研,除了口罩,还能够通过红黄蓝沙盘推演、四色风险地图、彩色袖标、四色隐患提示牌等。

附:

商业综合体:

热点消防: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问题图说

央视消防:2月7日中午12:00央视12频道《应急时刻》: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

部局通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要求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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