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爱是可以被感知的,所以你知道他的真心,只不过他的喜欢太过短暂,转瞬即逝。他口中的永远,可能就是三五年,可能就是个把月,可能只有30天。科学上有一个“21天”定律,说的是一种习惯的养成只需要21天的不断重复就可以得到强化。习惯了每天和你聊天,习惯了有你的状态,习惯了对你表白。可是这种感情的习惯和健身、写作这种技能类习惯不同,所以等到习惯养成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倦怠感。网上有一句玩笑话:如果谁说喜欢你,你先别急着答应,不到一个月你就会发现ta已经脱单了。一个月不过是一个代表性的时间名词,只是代表一种现象:动心快,付出多,热情大,消退快。就像是数学里的抛物线,起势越高,衰落越快,顶峰之后就是消亡。阿飞追茶茶的时候阵仗特别大,周围就没有不知道阿飞喜欢茶茶的人。他们两个人风风火火地闹这么大,以至于最后在一起的时候大家都没有什么惊讶。后来无意中刷微博,看到一个投票—你觉得最伤人的对话是什么?习惯性打开评论,在前几名的高赞里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ID。我认得,那是茶茶。他们是因为冷暴力分开的。分手是茶茶提的,但是我们都知道是谁想走。那么浓烈而疯狂的喜欢,怎么会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凋零殆尽呢?很喜欢商场的橱窗里一个布娃娃,心心念念想要得到它。哭着闹着好不容易得到了,一开始也想着如此得之不易,以后只要这一个就够了。那些说着新鲜感至上的人,不过是为了让自己摆脱滥情的标签。你不可能和一个布娃娃一起吃饭睡觉聊聊天,更不可能从一个玩具身上得到安慰和幸福。所谓陷进去,不是否定了他的喜欢,只是说,这份喜欢太轻飘飘。就好比看上路边的一件衣服、新出的一支口红、专卖店的一双球鞋,等等。瞬间的心动,瞬间的喜欢,瞬间的渴望。同样都是喜欢,安宰贤说三年的婚姻生活太久,磨掉所有激情;钱钟书说这一辈子还不够,下一生还要继续在一起。同样都是喜欢,沈从文的“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让人感动;洪世贤却凭借一句“你好骚啊”成功当选最明明白白的渣男。所以啊,别狼狈的找借口了,Ta变心的速度是保质期远远不能及的。很多人说,害怕对方只是玩玩而已,自己却扎进去出不来。一个人说爱的时候,别急着相信。口头上说说而已并不能代表什么,对待感情要严肃。这是一项风险投资,动辄满盘皆输。心理学上说,对一个人的好感最多存在四个月,喜欢一个人如果超过四个月,那才能被认定。四个月的时间,可以消耗掉很多冲动带来的因素。所以啊,不如多等等吧。是你的,ta跑不了,不是你的,你也抓不住。我希望你细心并大胆着,多一些观察,少一些莽撞,敢爱敢拼,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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