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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译注集注-姤

 天然居 2021-06-23

卦四十四乾上巽下

【原文】《姤》:女壮,勿用取女。

【今注】gou:卦名。亦有作“遘gou”者,有相遇之义。卦象一阴五阳,一女而遇五男,故名为《姤》。壮,健壮,又解作伤。取,娶。

【今译】姤:此女壮健伤男,勿娶该女为妻。

《姤卦》象征相遇:女子过分强壮,不适合娶来作妻子。

【周易正义】

44巽下乾上。姤:女壮,勿用取女。

[疏]正义曰:“姤,遇也。”此卦一柔而遇五刚,故名为“姤”。施之於人,则是一女而遇五男,为壮至甚,故戒之曰“此女壮甚,勿用取此女”也。

【集解】姤:姤,女壮,虞翻曰:消卦也,与复旁通。巽,长女;女壮,伤也。阴伤阳,柔消刚,故“女壮”也。

勿用取女。虞翻曰:阴息剥阳,以柔变刚,故“勿用娶女,不可与长”也。

【朱熹注】巽下,乾上。

女后:女壮,勿用取女。姤,遇也。决尽则为纯乾,四月之卦。至姤然后一阴可见,而为五月之卦。以其本非所望,而卒然值之,如不期而遇者,故为遇。遇已非正,又一阴而遇五阳,则女德不贞而壮之甚也。取以自配,必害乎阳,故其象占如此。

【原文】《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时义大矣哉!

【今注】此释《姤》卦卦名及卦辞之义。遇:不期而合。柔遇刚:《姤》一阴五阳,一阴在下而与五阳相遇。长:长久。品物咸章:众物显明。品,众。章,显着,显明。刚遇中正:九五阳刚居中得正。天下大行:《姤》卦下巽上乾,乾为天,巽xun为风,风行天下,故曰“天下大行”。

【今译】《彖传》说:姤,相遇。阴柔遇阳刚。“不要娶此女”,不可与她长久相处。天地相遇,众物皆光明。九五阳刚居中得正,大行于天下。《姤》卦之时,所含意义太大啦!

【周易正义】《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

[注]施之於人,即女遇男也。一女而遇五男,为壮至甚,故不可取也。

[疏]正义曰:此就爻释卦名,以初六一柔而上遇五刚,所以名“遇”,而用释卦辞“女壮,勿用取女”之义也。

“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

[注]正乃功成也。

[疏]“勿用取女”至“品物咸章也”。正义曰:“勿用取女,不可与长”者,女之为体,婉娩贞顺,方可期之偕老。淫壮若此,不可与之长久,故“勿用取女”。“天地相遇,品物咸章”者,已下广明遇义。卦得遇名,本由一柔与五刚相遇,故遇辞非美,就卦而取,遂言遇不可用,是“勿用取女”也。故孔子更就天地叹美“遇”之为义不可废也。天地若各亢所处,不相交遇,则万品庶物,无由彰显,必须二气相遇,乃得化生,故曰:“天地相遇,品物咸章”。

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注]化乃大行也。

[疏]正义曰:庄氏云:“一女而遇五男,既不可取,天地匹配,则能成品物。”由是言之,若刚遇中正之柔,男得幽贞之女,则天下人伦之化,乃得大行也。

《姤》之时义大矣哉!

[注]凡言义者,不尽於所见,中有意谓者也。

[疏]“姤之时义大矣哉”!正义曰:上既博美,此又结叹,欲就卦而取义。但是一女而遇五男,不足称美,博论“天地相遇”,乃致“品物咸章”,然后“姤之时义大矣哉”!。注“凡言义者”至“有意谓者也”。正义曰:《注》总为称义发例,故曰“凡言”也。就卦以验名义,只是女遇於男,博寻遇之深旨,乃至道该天地,故云“不尽於所见,中有意谓”者也。

【子夏注】阳也,君人之道也,正之恒也。而阴来代之,众以求之,其道遇也。阴之贼也。遇而合之,仕无正也。女之壮也,非人伦之道,不足以娶之。事无恒,不足以为用。夫易无穷也。阳不能独化,化不可以无遇,故遇而后成。初茍而终固,即遂其生,化之大焉。且物无大也,无细也。其得之大遇也。待于外之来也,岂已之由乎。其在于遇人,大吉。则乾阳也,巽阴也,有天地相遇之道焉。天地遇而万物章也,刚得中正而能择其柔,圣人遇于大位也。则其道大行,君子遇于时,辅圣人之功而天下治也。品物得遇而其道乃通始,微而终着也。

【集解】《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勿用娶女,郑玄曰:姤,遇也。一阴承五阳,一女当五男,苟相遇耳,非礼之正,故谓之“姤”。女壮如是,壮健以淫,故不可娶。妇人以婉娩为其德也。

不可与长也。王肃曰:女不可娶,以其不正,不可与长久也。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荀爽曰:谓乾成于巽,而舍于离。坤出于离,与乾相遇,南方夏位,万物章明也。《九家易》曰:谓阳起子,运行至四月,六爻成乾,巽位在巳,故言乾成于巽。既成,转舍于离,万物皆盛大。从离出,与乾相遇,故言天地遇也。

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翟元曰:刚谓九五。遇中处正,教化大行于天下也。

姤之时义大矣哉。陆绩曰:天地相遇,万物亦然,故其义大也。

【朱熹注】《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释卦名。

「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释卦辞。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以卦体言。

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指九五。

姤之时义大矣哉。几微之际,圣人所谨。

【原文】《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今注】此释《姤》卦卦爻之象。天下有风:《姤》下巽上乾,巽为风在下,乾为天在上,故“天下有风”。风行天下,无物不遇,故为《姤》象。姤,遇。后,君。命,命令。诰,先儒多训作“告”。郑玄、王肃皆作“诘jie”。并训“诘”为止,“诰四方”即禁止四方行走。

【今译】《象传》说:天下有风,《姤》卦之象。君王效此发布命令,禁止天下四方旅行。

《姤卦》的卦象是,巽风下乾天上,为天底下刮着风,风吹遍天地间各个角落,与万物相依之表象,象征着“相遇”;正如风吹拂大地的情形一样,君王也应该颁布政令通告四面八方。

【周易正义】《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疏]正义曰:风行天下,则无物不遇,故为遇象。“后以施命诰四方”者,风行草偃,天之威令,故人君法此,以施教命,诰於四方也。

【子夏注】人之治者,火承上之风,能君天下者,得天下之治也。施命告四方,人承其命,咸得其遇也。

【集解】《象》曰:天下有风,姤。翟元曰:天下有风,风无不周布,故君以施令告化四方之民矣。

后以施命诰四方。虞翻曰:后继体之君。姤阴在下,故称“后”。与泰称后同义也。乾为施,巽为命,为诰。复震二月,东方;姤五月,南方;巽八月,西方;复十一月,北方;皆总在初,故以诰四方也。孔子行夏之时,经用周家之月,夫子传《彖》、《象》以下,皆用夏家月。是故夏为十一月,姤为五月矣。

【朱熹注】《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原文】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今注】系,帛《易》作“击”,有牵引之义。“柅”ni,“柅”字古人多解,有说“织绩之器”者,有说车闸者,有说碍止之意者等。由《象传》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及帛《易》作“击”思之,当以解“柅”为车闸为是。lei豕,以绳捆缚猪。蹢躅zhizhu,挣扎跃动之状。柔道牵:初六一阴初生,与上阳爻相遇,阴柔牵引,阳刚而止。

【今译】初六:牵动铜车闸煞车牵引车闸,控制车辆行止,占问则吉,如果有所往,则出现凶。猪被捆绑竭力挣扎。

绑上坚固结实的车闸,占卜结果会很吉祥;前去行事,会遇到凶险,瘦弱的猪因烦躁而团团乱转。

《象传》说:“制动铜车闸”,阴柔之道牵引。

“绑上坚固结实的车闸”,紧急关头就可以使车轮与车闸“相遇”,而使狂奔的车子刹住。引伸为遇到强硬的对手,不要去硬碰,应该用柔韧的手段牵制对手,

达到以柔克刚的效果。

【周易正义】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

[注]金者,坚刚之物。尼者,制动之主,谓九四也。初六处遇之始,以一柔而承五刚,体夫躁质,得遇而通,散而无主,自纵者也。柔之为物,不可以不牵。臣妾之道,不可以不贞,故必系于正应,乃得“贞吉”也。若不牵于一,而有攸往行,则唯凶是见矣。羸豕,谓牝豕也。群豕之中,豭强而牝弱,故谓之“羸豕”也。孚,犹务躁也。夫阴质而躁恣者,羸豕特甚焉,言以不贞之阴,失其所牵,其为淫丑,若羸豕之孚务蹢躅也。

[疏]“初六系于金柅”至“羸豕孚蹢躅”。正义曰:系于金柅,贞吉”者,金者,坚刚之物。柅者,制动之主,谓九四也。初六阴质,若系於正,应以从於四,则贞而吉矣,故曰“系于金柅,贞吉”也。“有攸往,见凶”者,若不牵於一,而有所行往,则惟凶是见矣,故曰“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者,初六处遇之初,以一柔而承五刚,是不系金柅,有所往者也。不系而往,则如羸豕之务躁而蹢躅然也,故曰:“羸豕孚蹢躅”。羸豕谓牝豕也。群豕之中,豭强而牝弱也,故谓牝豕为羸豕。阴质而淫躁,牝豕特甚焉,故取以为喻。注“柅者,制动之主”。正义曰:“柅者,制动之主”。柅之为物,众说不同。王肃之徒皆为织绩之器,妇人所用。惟马云:“柅者,在车之下,所以止轮令不动者也。”王注云:“柅,制动之主。”盖与马同。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疏]正义曰:“柔道牵”者,阴柔之道,必须有所牵系也。

【子夏注】阴之为道,冝牵于阳。而守其正,保其吉也。君子随遇而往,无永正,何以终乎,凶其冝也。无异于牝豕从豭,遇无信蹢躅而已。非久之道也。

【集解】初六:系于金柅,贞吉。虞翻曰:柅,谓二也。巽为绳。故“系柅”。乾为金,巽木入金,柅之象也。初四失正,易位乃吉,故“贞吉”矣。

有攸往,见凶。《九家易》曰:丝系于柅,犹女系男,故以喻初宜系二也。若能专心顺二,则吉,故曰“贞吉”。今既为二所据,不可往应四,往则有凶故曰“有攸往,见凶”也。

羸豕孚蹄遯。虞翻曰:以阴消阳。往谓成坤。遯,子弑父;否,臣弑君。夬时三动,离为见。故“有攸往,见凶”矣。三夬之四。在夬,动而体坎,坎为豕,为孚,巽绳操之,故称“羸”也。巽为舞,为进退,操而舞,故“羸豕孚蹄遯。”以喻姤女望于五阳,如豕蹢躅也。宋衷曰:羸,大索,所以系豕者也。巽为股,又为进退。股而进退,则蹄遯也。初应于四,为二所据,不得从应,故不安矣。体巽为风,动摇之貌也。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虞翻曰:阴道柔,巽为绳,牵于二也。

【朱熹注】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柅,所以止车,以金为之,其刚可知。一阴始生,静正则吉,往进则凶。故以二义戒小人,使不害于君子,则有吉而无凶。然其势不可止也,故以羸豕蹢躅晓君子,使深为之备云。

《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牵,进也,以其进,故止之。

【原文】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今注】包,即庖pao,乃厨房。义不及宾:初六为阴为鱼,初四相应,其鱼当为九四之兵所有。今为二所有,故其爻辞之义为不利于宴请宾客。

【今译】九二:厨房里有鱼,无灾咎,但不宜于招待宾客。

厨房里发现鱼,不会有灾祸;但不利于拿来宴请宾客。

《象传》说:“厨房有鱼”,其义不及于宾客。

“厨房里发现鱼”,还不会出现灾祸,但不宜用鱼来宴宾。因为不义之财不可取。

【周易正义】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

[注]初阴而穷下,故称“鱼”。不正之阴,处遇之始,不能逆近者也。初自乐来应已之厨,非为犯夺,故“无咎”也。擅人之物,以为已惠,义所不为,故“不利宾”也。

[疏]正义曰:“庖有鱼、无咎”者,初六以阴而处下,故称鱼也。以不正之阴,处遇之始,不能逆於所近,故舍九四之正应,乐充九二之庖厨,故曰“九二、庖有鱼”。初自乐来,为已之厨,非为犯夺,故得“无咎”也。“不利宾者”,夫擅人之物,以为己惠,义所不为,故“不利宾”也。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疏]正义曰:“义不及宾”者,言有他人之物,於义不可及宾也。

【子夏注】阴者,身之资也。鱼非食之珍者。初非阴之正者,卦无阴,亦众之所向也。已得之而供其求,众失之,未足深吝,故获之无咎。得其中者也。畜非正之物,惧人之见,其义岂及于宾哉。

【集解】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虞翻曰:巽为白茅,在中称包。《诗》云:白茅包之。鱼谓初阴,巽为鱼;二虽失位,阴阳相承。故“包有鱼,无咎”。宾谓四。乾尊称宾。二据四应,故“不利宾”。或以包为庖厨也。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王弼曰:初阴而穷下,故称鱼也。不正之阴,处遇之始,不能逆近者也。初自乐来,应已之厨,非为犯应,故“无咎”也。擅人之物,以为已惠,义所不为,故“不及宾”。

【朱熹注】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鱼,阴物。二与初遇,为包有鱼之象。然制之在己,故犹可以无咎。若不制而使遇于众,则其为害广矣。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原文】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今注】臀无肤,其行次且:详见《夬》九四。次且:趑趄zijie。即指行动不便。未牵:九三得正位,隔二未与初六之阴牵,但因初牵二不及三,故“未牵”。

【今译】九三:臀部无皮,行动困难,有危厉,无大灾。

屁股上蹭破了皮,走起路来很困难;会遇到危险,但不会有大的灾祸。

《象传》说:“其行动趑趄”,行动未牵制。

“走起路来很困难”,表明在路上会遇到艰险,但尽管艰难,却并未完全受到牵制,还可以继续前进。

【周易正义】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

[注]处下体之极,而二据於初,不为已乘,居不获安,行为其应,不能牵据,以固所处,故曰“臀无肤,其行次且”也。然履得其位,非为妄处,不遇其时,故使危厉。灾非已招,是以“无大咎”也。

[疏]正义曰:阳之所据者,阴也。九三处下体之上,为内卦之主,以乘於二,无阴可据,居不获安,上又无应,不能牵据以固所处,同於夬卦九四之失据,故曰“臀无肤,其行次且”也。然复得其位,非为妄处,特以不遇其时,故致此危厉,灾非已招,故无大咎,故曰“厉无大咎”。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疏]正义曰:“行未牵”者,未能牵据,故“其行次且”,是“行未牵也”。

【子夏注】求初之,合二已,得矣,胡获焉。坐而不安,行而不正,牵系其柔而未得也。以其不获也。而止于位,故免于争竞之患虽,危而无大咎也。

【集解】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虞翻曰:夬时动之坎,为臀。艮为肤。二折艮体,故“臀无肤”。复震为行,其象不正,故“其行趑趄”。三得正位,虽则危厉,故“无大咎”矣。案:巽为股,三居上,臀也。爻非柔,无肤,行趑趄也。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虞翻曰:在夬失位,故牵羊。在姤得正,故“未牵也”。

【朱熹注】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九三过刚不中,下不遇于初,上无应于上,居则不安,行则不进,故其象占如此。然既无所遇,则无阴邪之伤。故虽危厉,而无大咎也。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原文】九四,包无鱼,起凶。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今注】远民:九四阳刚失位,与初六相应,但因初六近九二,故九四远离初六之民,初六之阴为民。

【今译】九四:厨房里无鱼,惹起凶事。

厨房里没有鱼,会发生凶险。

《象传》说:“厨房无鱼而凶险”,远离初六之民。

厨房里没有鱼而引起凶险,就好像君主失去民众百姓的支持,因为脱离民众,当然会发生凶险。

【周易正义】九四:包无鱼,起凶。

[注]二有其鱼,故失之也。无民而动,失应而作,是以“凶”也。

[疏]正义曰:“庖无鱼”者,二擅其应,故曰“庖无鱼”也。庖之无鱼,则是无民之义也。“起凶”者,起,动也。“无民而动,失应而作,是以凶也。”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疏]正义曰:“远民”者,阴为阳之民,为二所据,故曰“远民”也。

【子夏注】无位之阴,遇斯获矣,二有之也。应何为乎起已求,遇之凶之道也。

【集解】九四:包无鱼,起凶。王弼曰:二有其鱼,四故失之也。无民而动,失应而作,是以凶矣。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崔觐曰:虽与初应,而失其位。二有其鱼,而宾不及。若起于竞,涉远行难,终不遂心。故曰“无鱼之凶,远民也”。谓初六矣。

【朱熹注】九四,包无鱼,起凶。初六正应,已遇于二而不及于己,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民之去己,犹己远之。

【原文】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今注】qi,杞柳。章,章美,亦可能作光明。陨,降落。此爻我们虽以前人之说解之,但笔者疑此爻恐记录了一个古代故事。人们看到一个盛瓜的柳条器似的物体,包含着光明,自天而降。中正:九五之阳居中得正。陨,落。志不舍命:是说“有陨自天,命中有之,故志不违舍。舍,违。

【今译】九五:以杞柳条之器盛瓜。包含有章美,由天而降。

用杞树枝叶包住甜瓜,好比内心怀着美好的品德,不必奔忙,称心的机遇就会自天而降。

《象传》说:“九五包含章美”,因其中正。“自天而陨落”,志不舍其天命。

《姤卦》的第五爻位九五内心怀着美好的品德,表明尽管处在最尊贵的地位,却能够坚守中道,心地纯正。这样一来,其相遇的情形也是最完美的,用不着上下奔忙,就能与上天恩赐的福佑相遇。充分说明只要不违天命,就能有好的遇合。

【周易正义】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

[注]杞之为物,生於肥地者也。包瓜为物,系而不食者也。九五履得尊位,而不遇其应,得地而不食,含章而未发,不遇其应,命未流行。然处得其所,体刚居中,志不舍命,不可倾陨,故曰“有陨自天”也。

[疏]“九五以杞包瓜”至“有陨自天”。正义曰:“以杞匏瓜”者,杞之为物,生於肥地;匏瓜为物,系而不食,九五处得尊位而不遇,其应是得地而不食,故曰“以杞匏瓜”也。“含章,有陨自天”者,不遇其应,命未流行,无物发起其美,故曰“含章”。然体刚居中,虽复当位,命未流行,而不能改其操,无能倾陨之者,故曰:“有陨自天”,盖言惟天能陨之耳。注“杞之为物,生於肥地者也”。正义曰:“杞之为物,生於肥地者也”,先儒说杞,亦有不同。马云:“杞,大木也。”《左传》云:“杞梓皮革自楚注,则为杞梓之杞。”子夏《传》曰:“作杞匏瓜。”薛虞《记》云:“杞,杞柳也。杞性柔刃,宜屈桡,似匏瓜。”又为杞柳之杞。案:王氏云“生於肥地”,盖以杞为今之枸杞也。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疏]正义曰:“中正”者,中正故有美,无应故“含章”,而不发。若非九五中正,则无美可含,故举爻位而言“中正”也。“志不舍命”者,虽命未流行,而居尊当位,“志不舍命”,故曰“不可倾陨”也。

【子夏注】无中正之徳者,皆无鱼以至于悔也。至五徳博而位尊,谋其道不思其欲,故食杞匏瓜而已。夫以刚正之体,含章明之德,志在行道不舍教令,如天降之也。莫不咸赖矣,所谓刚遇中正而天下大行也。

【集解】九五:以杞苞瓜,含章,虞翻曰:杞,杞柳,木名也。巽为杞、为苞。乾圆称瓜。故“以杞包瓜”矣。含章,谓五也。五欲使初四易位,以阴含阳,已得乘之,故曰“含章”。初之四,体兑口,故称“含”也。干宝曰:初二体巽,为草木。二又为田,田中之果,柔而蔓者,瓜之象也。

有陨自天。虞翻曰:陨,落也。乾为天,谓四陨之初,初上承五,故“有陨自天”矣。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虞翻曰:巽为命也。欲初之四承已,故“不舍命”矣。

【朱熹注】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瓜,阴物之在下者,甘美而善溃。杞,高大坚实之木也。五以阳刚中正,主卦于上,而下防始生必溃之阴,其象如此。然阴阳迭胜,时运之常,若能含晦章美,静以制之,则可以回造化矣。有陨自天,本无而倏有之象也。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原文】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今注】上空吝:上九阳刚居高而遇,故必困穷而致难。

【今译】上九:遇其角被抵相遇,有悔吝,无灾咎。

头上长角,处境艰难,不过也不会有大的灾祸。

《象传》说:“遇其角而被触”,上九其道穷尽而有“灾”。

“头上长角”,孤芳自赏,根本不会有志同道合的伙伴与之相遇,而失去大众的支持,等待着的只有困穷不通的命运。

【周易正义】上九:姤其角,吝,无咎。

[注]进之於极,无所复遇,遇角而已,故曰“姤其角”也。进而无遇,独恨而已,不与物争,其道不害,故无凶咎也。

[疏]正义曰:“姤其角”者,角者,最处体上,上九进之於极,无所复遇,遇角而已,故曰“姤其角”也。“吝无咎”者,角非所安,与无遇等,故独恨而鄙吝也。然不与物争,其道不害,故无凶咎,故曰“无咎”也。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疏]正义曰:“上穷吝”者,处於上穷,所以遇角而吝也。

【子夏注】已过体矣,何所遇乎,姤于角也。以是求遇,可惜者也。不至于争,无吝已矣。

【集解】上九:姤其角,吝,无咎。虞翻曰:乾为首,位在首上,故称“角”。动而得正,故“无咎”。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王弼曰:进之于极,无所复遇,遇角而已,故曰“姤其角”也。进而无遇,独恨而已,不与物牵,故曰“上穷吝也。”

【朱熹注】上九,姤其角,吝,无咎。角,刚乎上者也。上九,以刚居上而无位,不得其遇,故其象占与九三类。

《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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