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防洪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公司处于临阵状态,或破坏性洪水发生时的应急和响应阶段。
1.2危险源
1.2.1厂区山体滑坡或者出现泥石流,导致房屋、设施被掩埋垮塌。各处挡墙裂缝、垮塌,对人员、设备安全造成威胁。
1.2.2厂区出现阵性洪水导致房屋、设施被掩埋垮塌。各处挡墙裂缝、垮塌,对人员、设备安全造成威胁。
1.2.3暴雨引发厂区河水暴涨影响公司安全生产。
1.3事故类型
防台防汛事故指因暴雨、洪涝或泥石流等引起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主要包括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类型。
1.4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存在发生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如果防御不到位,一旦发生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将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对生产全过程危险因素的辨识和评价,将防洪防汛列为公司生产安全的重大危险因素。
2.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3.处置程序
3.1应急预警
3.1.1预警条件1小时内分别向上级公司、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3.2.4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室:,报警内线。
3.2.5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报告。
3.3应急响应
3.3.1响应分级
3.3.1.1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公司将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较大(Ⅰ级)、一般(Ⅱ级)二个级别:
Ⅱ级:发生一般事故。
Ⅰ级:发生较大事故的。
3.3.1.2应急响应分级
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生产管理部经理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判断突发事件的等级,汇报相应的领导,由相应的领导决定起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3.3.1.2.1较大突发事件(Ⅰ级):是指事故造成死亡(含失踪);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3人以上重伤;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
3.3.1.2.2一般突发事件(Ⅱ级):是指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一次事故造成1-3人重伤;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
3.3.2预测预警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机构,接到突发、可能导致泥石流、暴雨、洪涝和山洪等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应按照本专项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策略,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应急行动。
3.3.3响应程序
3.3.3.1应急指挥(见事故应急指令下达程序图)
3.3.3.1.1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由单位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负责启动现场处置方案,本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3.3.3.1.2发生一般事故,立即启动《防洪防汛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报告上级单位、汕头市汕头市汕头市汕头市汕头市
3.3.3.2.2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3.3.2.3保障技术组治安组预案措施
事故应急指令下达程序图
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
事故现场指挥部
社会救援机构
事故发生现场
协议应急救援机构
地方政府应急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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