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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华 | 论狗之摇尾狂吠【深度辣文】

 丁中广祥 2021-06-24


论狗之摇尾狂吠

——有感某群盛行献媚之风

江都  王建华
王建华,70后,自主创业者,闲来喜欢看看书,读读史,信手瞎写写。

当你能成为一匹自由奔跑在原野上不羁的狼时,再对我嚎叫吧!到那时,我不但不怪你,反而会敬佩你!

时常见到,一只剥了还不够一碗的小狗,见了生人,“汪汪”地狂吠。声音洪亮,震人耳膜,摄人心魄。不过,这种“汪汪”叫的小狗朝你作凶恶的残暴癫狂状时,往往都是主人在旁。若主人离了半米远,它是牙都不敢龇的。耷拉着双耳,眼皮下垂,一副可怜相。这是它对外人的态度。


它在主人跟前又是一番样子的。短短细细没几根毛的尾巴摇得攉起来了,上蹿下跳,打滚撒欢,有时嘴里还“哼哼”,媚态十足,极尽所能地讨好主人。

这样的小狗,一般还就能讨得主人的宠幸。给它个好脸色,赏它片火腿肠。小狗就愈发骄狂起来,俨然把自己当成主家的一员了。

主人高兴起来,将它搂在怀里,又亲又揉,“乖乖肉”地叫,简直就是心肝宝贝一样,当成了亲儿子亲闺女。此时的小狗被宠上天了,也敢肆意妄为一番,咬坏主人拖鞋,啃烂主人沙发。主人若是不高兴了,甚至烦躁发脾气了,聪明的小狗也乖乖地懂得躲得远远的,怕犯了主人的忌。也有那些没眼头见识的小狗,不识趣地凑上前去,结果是挨了主人一脚,被狠狠地踢开了,只好“呜呜”地哀嚎着钻进马桶旮旯里去躲起来了。


有的小狗,仗着人势,对谁都敢乱吠一通。若是遇到小孩、乞丐等弱势群体,更是狂吠不已,此时的主人还给它助威,为它高兴,奖励它一下。若是遇到一个不讲理的横主,主人是赶紧上前,点头哈腰,赔礼道歉,回头再踹小狗一脚,发狠道:“回家就宰了你!”小狗只好“呜呜”地把头缩了起来。


其实,主狗之间感情再深,也改变不了他们间的关系。主就是主,狗也永远是狗。即使主人把它当儿子闺女了,也不会在房产证上加上它的名字的。那大房子永远是主人的产权,它仅是里面一住客或过客而已。

当主狗间情正浓时,主人对它呵护有加,惯得没得命。当主人心情不好时,照样踹它虐待它。当主人对它厌烦时,说不定就会扔了它,它此时不得不沦落为了一条流浪狗。当它走失或者死亡后,主人也许会哀恸几天,但不会多久,主人一样吃得香,睡得着,早将它抛置脑后了,逢年过节的也绝不会怀念它一下。还有那些乱跑的小狗,跑到路面上去的,大意一下,被人家车给压死了。主人有时也会如丧考妣地哭天抢地,其实就为讹人家一笔钱。钱到手了,花天酒地一番,谁还会真的去心疼那小狗?大不了,再买一条回来,它本身就是可替代品。当然,现在法律规定了,未拴绳的狗压死拉倒,车主无需赔偿了,小狗这点的价值也就不存在了。


狗就是狗,永远成不了主人!作为狗,它这辈子也许只知道摇尾乞怜;作为狗,它这辈子也许只知道仗势狂吠;它永远不会知道什么是尊严,什么是自由。你真的给了它无限自由宽阔的空间,也许它一天都无法生活。它寄人篱下惯了,它被当宠物惯了,它见人眼色惯了,根本就不可能有独立生存的能力,给它自由,它宁愿死。它面对愿意自由的人,视为异类,恨之入骨,恨不得生吞活剥了,对之狂吠还是轻的。

它们根本不知道生活的意义,根本不懂得生命的价值。它们活着的全部目标、意义,就是为了做一条好宠物狗,讨好主子,欺压外人。这是它们活着的唯一的理由。

这样的狗是悲哀的,我却无法对它们同情起来。因为,作为一个向往自由的人,我也是被它们狂吠的对象。但一个靠主人施舍的狗东西有何资格对我吠呢?当你能成为一匹自由奔跑在原野上不羁的狼时,再对我嚎叫吧!到那时,我不但不怪你,反而会敬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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