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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呼唤制度供给的底层创新

 GEI新经济瞭望 2021-06-24

作者:王玉安、石妍妍、徐鹏、武小茜、班智飞。




从本质上看,新经济具有鲜明的颠覆式创新、企业爆发式成长、产业跨界发展等特点,其创新主体的制度需求与传统产业领域截然不同,若沿用传统的政策工具、行业管理规则和产业培育手段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而,新经济发展需要制度供给的底层创新来保障和护航,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 创业新物种:新经济诞生逻辑呼唤市场准入制度创新




新经济是创业经济,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代表的新物种基本都源自创业。而新物种就意味着对现有体系的破坏式创新,意味着必须要打破对现有主体资质认定、行业边界划分及其相关规则与壁垒的约束。因此,新经济企业与现行的市场准入制度不相适应。

传统市场准入制度中的行业目录管理、工商注册登记、繁杂的前置审批与创业产生的新物种不相适应。在产业领域跨界融合、边界模糊的情况下,很多创业企业在注册过程中因不知道划分到哪个行业而碰壁;在产业快速变革、新兴领域快速发展的形势下,传统行政审批事项过多、环节过多、程序繁杂也不适应新经济的发展。尤其在从市场准入到业务准入的过程中,还受到诸多限制,即“进来了却做不了”的问题更加突出。如支付机构在与商业银行合作的时候,还会受到合作银行数量限制、业务种类限制等不必要的限制;再如从事互联网教育的企业被要求配置线下教学用地,提供网络约车服务的专车需要具有运营资格等等,都是在市场准入环节遇到的新问题。






二、场景驱动:新经济场景呼唤公共服务制度创新




当前,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快速发展催生了大量具有前沿性、科技感、体验感和创造性的新场景,如无人支付、无人驾驶、无人零售、共享出行等。相比土地、政策、资金等传统产业促进方式,场景以市场应用为核心,将政府资源、城市资源与企业产业发展充分对接,能够供需衔接、打磨产品,提供数据、改进算法、迭代商业模式、完善市场等功能,是新经济爆发的原点。

然而,新经济场景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要素供给、公共产品(服务)、资源协调管理、政策支持等多个领域,需要政府部门给予综合性配套支持。就现实而言,传统公共服务管理部门分设、供给制度各行其事、协调管理效率较低,与场景供给相配套的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电网、超级宽带等基础上设施不完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场景构建缺乏经验,对企业利用新场景开展新业务的支持,特别是公共服务的制度创新支持基本上空白。






三、爆发式成长:独角兽企业呼唤企业培育制度创新




新经济企业不同于传统“小型-中型-大型企业”线性成长路径,呈现“创业-瞪羚-独角兽”爆发式成长路径。独角兽是新经济制度创新需求的主导者。从一定意义上说,凡是独角兽提出的制度变革需求,都是新经济最急迫的制度创新需求。

由于跨界发展、爆发式成长特点,独角兽企业往往面临与产业政策或行业监管规则的诸多矛盾。如,苦于地域性市场准入(如许可证)、经营资质(如金融牌照)等既定行业的管制措施而无法实现企业经营的合法化、合规化;各级政府对于独角兽企业的商业模式与新兴产业发展规律尚缺乏科学认识和理性判断,相关政策制定和市场监管手段滞后,出现不够包容审慎、没有试错空间、存在矫枉过正等问题。以融资上市为例,之前因入市标准、发行审核、政策环境等上市制度的硬性制约,独角兽企业无法在A股港股上市。直到2018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配合《试点意见》同时修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才进一步推动了符合要求的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和未上市独角兽企业在A股上市的进程。此次试点意见在发行方式、方行企业和方行条件做出的修改,符合我国新经济企业的特点,也体现了国家在新经济产业发行制度上的突破。






四、跨界融合:产业跨界呼唤行业分类管理制度创新




从产业形态看,新经济与以往行业分类相对清晰的工业经济、服务经济不同,伴随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和互联网向传统产业领域的广泛渗透,制造与服务融合、服务跨界融合、线上线下融合等现象层出不穷,这些跨界融合现象使产业边界趋于模糊,并催生出形形色色的跨界融合新业态。跨界新业态难以适应传统的分行业管理制度:政府在管理中不知该将企业划分到何行业,企业也难以适应传统的分部门的管理机制,全新的产业往往要求跨部门协作管理,单一部门管理机制难以满足需求。

产业跨界行为一旦发生,就必将会冲击传统的行业管理制度,并产生全新的制度需求。每一个出现跨界的新经济领域,以及潜在的跨界领域,都有必要深入观察与把握新的跨界产业发展规律,尽早研究制定相应的新经济行业规则,以保障跨界的新产业、新业态能够健康有序发展。






五、平台共享:资源共享呼唤产权理念与制度创新




新经济时代,经济行为进一步公共化,各类要素通过嵌入开放式的网络平台,实现研发公共化、销售公共化、数据信息公共化。这引发经济模式的重大变化,各种资源通过平台实现集聚、共享,一起构建完整的生态圈,创造出更大的价值。这对产权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它与传统经济对产权制度的要求有所不同。著名未来学家杰里米·里夫金认为,“我们跨过'占有’时代,正进入一个'接入’时代,物品的所有权并不重要,只要在需要时能够通过租用等方式' 接入’使用就好。”

在传统经济中,我们拥有一件物品的使用权是建立在购买该物品所有权的基础上的。而在共享经济逐渐普及的时代,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的关系变得比较“疏远”,一个人虽然没有物品的所有权,但是可以拥有该物品的使用权,共享单车就是典例。共享经济开始传递出一个产权理念:“所有权独有,使用权共有,使用权高于所有权”。






本文节选自长城战略咨询企业研究报告总第343期《新经济制度研究》(2019年11月出版)。欲求完整报告可联系后台或在文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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