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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罪审查起诉的证据要求

 庭立方刑事律师 2021-06-29

(一)证据链条及所需查证的事实与证据

1、如果是特情人员获取线索的,应当有《情况说明》等证明特情人员提供线索的相关书证材料。

2、查明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被锁定到案以及涉毒赃证的基本情况,除办案机关制作的案发或抓获经过等书证外,还应当包括的基本证据有:(1)吸食毒品所使用的工具、材料;(2)涉案人员使用的联络工具、联络的内容等;(3)毒品鉴定意见。

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包括能够反映到案情况的录音录像证据,有目击证人或者特情人员陪同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包括目击证人或特情人员的证言。

3、审查容留他人吸毒案件犯罪事实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关于作案人员身份信息及刑事责任能力,包括查明犯罪嫌疑人本人是否吸食毒品、吸食毒品的种类、被容留吸毒人员的尿检材料、行政处罚材料等;

(2)关于作案地点,包括查明容留他人吸毒的具体地点,对作案地点是租赁房屋的,审查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宾馆开房记录等证明相关场所的材料;

(3)关于作案手段及经过,包括查明吸食毒品的种类、数量、来源,容留他人吸毒的工具、材料,关于毒品来源、吸毒工具来源、去向及违法所得的相关证据,

(4)关于作案目的、预谋及其他定罪情节,应包括被容留吸毒人员的年龄、与犯罪嫌疑人是否系近亲属关系的材料;犯罪嫌疑人以牟利为目的的,还应包括相关交易记录或扣押毒赃等物证。

4、容留他人吸毒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方面。

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他人吸毒而为其提供场所。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贩卖毒品,符合前款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

(二)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

1、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在证据审查过程中,应重点审查:

(1)侦查人员是否对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勘验、检查或者搜查;

(2)对发现毒品及内外包装物上的痕迹、指纹、生物样本等物证是否及时固定、提取、采集,并依法予以扣押、鉴定。

(3)提取、扣押、封存、称量一般应当在查获毒品的当场进行,且不得将不同包装物内的毒品混合;对无法当场封装、称量的,应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及时将毒品带至公安机关办案场所或者其他适当的场所进行封装、称量,并对毒品移动前后的状态进行拍照固定,作出书面说明;涉案毒品及赃证物品的照片上,应有犯罪嫌疑人、见证人签字确认,有特情人员及其他涉案关系人的,还应有上述人员签字确认;两个以上包装的毒品,应当分别扣押、封装、称量,并统一制作称量笔录,不得混合后称量;毒品扣押、封装时应当使用封装袋并加密封口,或者使用封条贴封包装,作好标记和编号,由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和见证人在封口处、贴封处或者指定位置签名并签署封装日期。

(4)对查获的毒品及制毒材料要进行鉴定,以确定其种类、重量。

2、关于查明作案手段及经过时,重点审查以下证据:

(1)证明容留他人吸毒经过的吸毒人员或相关人员证言;(2)反映容留他人吸毒经过的电子数据信息、视听资料等;(3)吸食毒品的种类、数量、来源,容留他人吸毒的工具、材料;(4)关于毒品来源、吸毒工具来源、去向、违法所得的相关证据。(5)尿检检验报告单或人体生物样本检测报告单;(6)吸毒人员身份情况及行政处罚情况;(7)案发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鉴定结论;(8)扣押笔录、清单及拍摄的赃证照片等;

3、对非当场查获的容留他人吸毒的情形,要重点审查犯罪嫌疑人容留他人吸毒的证据。比如电话录音、短信及微信等能反映容留故意的证据,还包括吸毒场所系犯罪嫌疑人所有或受其控制的房屋产权证、车辆权属证明、租赁合同、证人证言等证据。必要时,应当由犯罪嫌疑人及吸毒人员对容留场所进行指认的情况。

(三)证据的综合分析判断

1、容留他人吸毒罪重点要查证作案人员、涉案毒品及行为过程,故对上述三项待证事实的证明要形成准确、具体的印证。在容留他人吸毒案件中印证关系审查的重点是:

(1)关于作案人员,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及辨认笔录、视听资料、各类鉴定意见之间能否相互印证;

(2)关于涉案毒品的来源,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及辨认笔录、搜查、扣押、取样笔录、清单、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间能否相互印证;

(3)关于容留吸毒过程,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能反映容留吸毒的相关物证、书证之间能否相互印证。

2、对全案关联证据之间的逻辑性分析主要包括:

(1)犯罪嫌疑人供述的作案手段、经过与涉毒赃证的查获情况是否吻合,比如查获的毒品工具、材料能否按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毒品,应当由鉴定部门作出鉴定报告等;

(2)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吸食毒品种类与被容留吸毒人员尿检单或生物样本检测单是否吻合。

(3)犯罪嫌疑人的容留他人吸毒的地点、时间、人数与现场勘查报告、吸毒人员的供述等是否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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