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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走出,如何利用政策少交分红税?

 杜胖哥 2021-06-29

每个公司经营都会产生利润,那么在产生利润之后要分配到自然人股东手里的话,根据相关税法规定,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分红税),故100万利润需要缴纳20万的税。很多公司在不是特别着急的时候,一般是不会分红的,都会以买房或者买车的方式来解决公司目前所需,但对于年利润较多的企业来说,这根本解决不到问题,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如何降低企业的综合税负压力?

首先利润是如何形成的?利润=企业的营收-企业的成本,企业的成本越多,那么企业的利润就越低,相对的,税额也会降低。这里第一种方式就是在政策、行业的允许下,有效的提高成本:

例如某A设计公司年营收1000万元,正常的成本无外乎就是人员工资、办公用品、房租水电、差旅费等,初略估算为600万的成本,那么实际剩下400万的利润,这时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话为:400万*25%=100万左右,剩下300万若需要转入股东手里,那么60万的分红税就没了,实际到手的只有240万左右;

筹划:在重庆税收洼地注册一家设计工作室B(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把A公司400万的利润,以业务合同的方式分包给B公司,那么A公司额外取得了400万的成本发票,利润为零,所得税为零,分红税为零。

B公司400万的业务,在没有任何成本费用的情况下,在重庆税收洼地所需缴纳多少税呢?我们来计算一下:

增值税:400万/1.01*1%=3.96万(目前小规模增值税减按1%征收);

附加税:3.96万*6%=0.24万(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万/1.01*0.6%=2.38万(核定个税0.6%);

企业所得税:无(根据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税种);

分红税:无(根据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给投资人,不需要再次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纳税额为6.58万,综合税率1.65%,剩下的资金就可以供法人、投资人只有支配!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利润太高,就算做了很多成本进去,还是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那么就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操作:

第一种:以分公司、新公司的方式入驻到重庆税收洼地,可享受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奖励政策,所得税缴纳25%,地方留存为40%,奖励比例最高为80%,故而:25%*40%*80%=8%,25%-8%=17%,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为17%;

第二种:企业所得税完税后,剩下的分红税问题,可以在税收洼地注册一家合伙企业,把原公司的股东进行变更,用合伙企业持股,以投资收益的方式转入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缴纳3.5%的个人所得税即可。

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需求,所设计策划的方案不同,最后享受到的政策也不同,合理纳税筹划,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详情关注《税收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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