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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委会里的“告密者”

 82年的老周 2021-07-01

【图】 Marco ten Hoff

今天,是你陪着老周的第889天


孩子上学后,现在的家长都会加入一个组织——家委会。这个组织大方向很美好,有共同各自同向的目标——为了自己的孩子好。但,这个组织是很容易出问题,组织成员不需要经过严格筛选,因为孩子,就能入会。就像因为房子,就成了邻居一样,没得选。所以,这个组织本质上来说,就是“乌合之众”。

理解了这一点,下面这位读者描述的事,就不足为奇了。

最近遇到一件令人非常气愤的事情。
 
我儿子小学即将毕业,班级里家委会组织了一场毕业活动,白天在请摄影师去学校为他们拍摄微电影,晚上一起去聚餐。
 
家委会宣布这个活动的时候就说明完全是自愿的,在群里发起了表格让大家自行填写,是否参加拍摄微电影,是否参加聚餐。微电影的价格也是提前告知各位家长的,280,相比之下还比别的学校拍的便宜。
 
大家都报了名,家委会宣布先交700元,多退少补。全班所有人全部交了钱,我们这些家长本来开开心心的,只要交个钱,什么事也没操心,都是家委会的家长在操办。
 
等到了晚上,家委会的家长在群里告知我们家长,这个活动要取消了,因为班上有人去教育局举报,说是交700元太多了。学校就不允许我们拍微视频了。
 
顿时群里面都在指责这个举报的家长。家委会的家长又去找校长沟通,校长本来还说再考虑一下,最后老师非常生气,宣布不参加,还退群了。这个相处了六年的群就这样不欢而散。一个人的行为让整个班都留下遗憾。

不论对错。

这事的结果对家长和孩子(包括举报的家长及他的孩子),都留下了遗憾,但更大的遗憾,却留在了这位陪伴了6年的老师心里。我想,有可能的话,家委会应该补偿这位老师的心理遗憾,比如联合办一个家宴,把这个过程拍下来,剪辑后送给老师。

接下来的话,我想写给那位举报的家长,以及和他有同样心态的家长。

看得出来,你追求公平,也坚信自己有利用好规定条款的能力。我很欣赏这点,一个人最终应该靠能力说话,一个人也只能靠能力说话,世界就是这么运转的,最后胜出的强者,一定是以能力说话,没有能力的,就是把你扶上王位,你也坐不住。

一个人受过教育,知道逻辑、证据与严谨的作用,我们也要靠它们吃饭。但,不要太夸大它们的作用,那样会变成书呆子。人与人构成的世界,情感的作用很大,情感往往不能用逻辑来分析,但它又像暗能量一样,是世界的主要力量,忽视它,对抗它,就容易觉得自己受委屈,浪费自己的精力与之缠斗,最后变得愤世嫉俗,耽误了自己,也耽误了身边的人,甚至会耽误孩子,几年后,你瞧不上的人走在你前面,实力已经比你强,你会加倍难过,更可悲的是,没人会同情你。

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就是人情。在同等条件下,我们更愿意帮助自己爱的人,其次是帮助与我为善的人。违背这规则,就是没有人性,你不喜欢其他人,其他人也会嘲弄你,活得很痛苦。

给你讲一个,我的故事。

我朋友开了一个服装店,但我一直没去过。有一天晚饭后,我和娘子刚好逛到了他的店,于是就进去看了看,娘子选了几件衣服,很喜欢,就全买了。我闲着无聊,也试了两件衣服,也买了。这样的购物习惯可能比较像旅游的游客,店里的姑娘就问我:你们是不是游客啊?我说,不是啊,你们老板我都认识。然后又多聊了几句。

买单的时候,姑娘爽快地说,你是我们老板的朋友,给你打6折。我吃了一惊,说,姑娘,你不怕我胡说八道啊?每个人都说是老板的朋友,你都打折啊?她说,我很确定。她应该在聊天时,用一些细节验证了。买完单后,我给我那位朋友发了一张照片。他的电话马上就追来了,说,照顾我生意,给你打个狠折。我复述了一下过程,他哈哈大笑,好,不能再低了,不然要喝西北风了。

这里的折扣,就是人情。在我试衣服期间,有一位爸爸带着孩子,迅速试了几件衣服,买单走人。他不认识老板,花的钱比我多,可是他实力强,根本不在乎。

我说这个事,是想说明两点:

1.你实力强,可以应有尽有,别怕其他人用人情。

2.这一点,也是我这两年才想明白的。按之前不少人的做法(包括你,包括我),老子又不缺钱,又不是买不起这几件衣服,干嘛要用人情。现在的我,却不一样了,即使店员姑娘没那么伶俐,我也会给我朋友打电话,要个折扣。我也愿意欠我朋友一个人情,这说明我信任他,他不可能用这点人情来勒索我;而且我也有能力还这个人情。人情是什么?人情就是信任货币,瞎欠滥用,就变成废纸,适当用一用,不过是交流感情的一种方式。

对,没错,你就是“老子又不缺钱,又不是买不起这几件衣服,干嘛要用人情”的这类人。

身处人情社会,不可怕,怕的是,没有人情。自轻自贱者,有什么人情?你的强大,才是一切的根本。所以,你干的这事,只能说明你还不够强大。

我可以分享一个方法给你。如何确定这事能不能做?有了孩子的人,做事做决定,不能拍脑袋,你就想一个原则:我现在要去做的事,和我最后要做成的事,目的是不是一致?如果一致,就去做,不一致,那就不要做。

最后,分享一条原则给家委会其他家长。我读过王则柯先生的一本书,其中提到他上世纪60年代在北京大学读书的旧事,在那个特殊的时代,告密与斗争,这种事很常见,他亲见有同学自残,有同学发疯,觉得恐惧,于是,他悄悄为自己设定一条原则:被人害是没办法的事,但是绝不做害人的事。我觉得相当了不起,没几个当时的年轻人有这种智慧,这原则放大了生存的可能,也保有人性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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